一男子因罵「他媽的」被起訴 法官引魯迅文章判無罪 附:魯迅《論「他媽的」》

2021-02-25 中原網

  罵人是一種傳統,古希臘哲人還有罵人學。《九品芝麻官》裡面的老闆娘和周星馳對罵場景,可謂周氏電影罵人對話的頂峰。罵得有多精彩,請自行腦補。罵人一時爽,然而後果呢?

  說一句「他媽的」也是違法?臺灣一男子因為這一句被行拘了,沒想到,近日劇情又反轉了。

據臺媒今日報導,臺灣一陳姓男子因兒子打工受欺負,口出「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被告公然侮辱,一審判處行拘20天。

  他不服又上訴,臺南高分院法官引魯迅《論「他媽的」》一文,認定是口頭禪,因陳是職業軍人退伍,情急下脫口而出,並非罵人,改判無罪確定。(《論「他媽的」》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語絲》周刊第三十七期,收於魯迅雜文集《墳》——觀察者網注)

  判決指出,陳的兒子去年六月間在加油站打工時,他不滿加油站負責人要求兒子須自費補貼當天短收的款項二百元,又不願開收據,憤而報警處理。由於警察還沒到場前,幹部就想要離開,陳氣得向對方說:「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

  加油站負責人事後提告公然侮辱,陳出庭時表示,不知自己是否有說「他媽的」,但其他員工證稱有聽到,一審法官以「他媽的」是侮辱人的話,判行拘二十日。

  陳姓男子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有不同見解,法官引用作家魯迅《論「他媽的」》文章,文中寫道「無論是誰,只要在中國過活,便總得常聽到『他媽的』或其相類的口頭禪。」

合議庭認為,在臺灣的外省男性,特別是軍隊出身者,大多數會有不經意地口出「他媽的」,應屬於口頭禪。這三字雖屬不雅,略帶輕蔑,但語氣上多僅止表達主觀的內在情緒,難認是惡意攻擊。

法官指出,陳是退伍軍人,受過去環境薰陶,個性較直率衝動,脫口而出「他媽的」,並非有意罵人,聽者或許會覺得名譽情感受傷,但大多數情況,「他媽的」是不悅語氣,不會傷及人格,反而是說的人,須承受修養不佳的社會負評,因此改判無罪。

臺灣此前也有類似案例,據《蘋果日報》2013年7月3日報導,臺中市一唐姓女子2012年6月參加社區所有權人會議,不滿副主委對管理費、停車問題發言和提案,怒罵「耍什麼大尾」、「骯髒鬼」、「他媽的」,事後挨告,以公然侮辱起訴。

臺中地方法院認為,「耍什麼大尾」、「骯髒鬼」是唐姓女子對提案的意見表達,並無惡意,「他媽的」則是所謂「外省人」的俚語,此外,唐姓女子還提出大陸中小學教育教學網、作家等人對「他媽的」的介詔,舉例「他媽的真不錯」,語句中「他媽的」作為狀語詞,有很好的修飾作用。

法官也表示認同並指出,唐姓女子前後語句提及「他媽的、大門口那麼清淨…」,認定這是唐姓女子的口頭禪,且「他媽的」是中性詞,並無公然侮辱犯意,並提及魯迅也提到「他媽的」可表示驚異或感到佩服,判唐姓女子無罪。

附文:

魯迅《論「他媽的!」①》

無論是誰,只要在中國過活,便總得常聽到「他媽的」或其相類的口頭禪。我想:這話的分布,大概就跟著中國人足跡之所至罷;使用的遍數,怕也未必比客氣的「您好呀」會更少。假使依或人所說,牡丹是中國的「國花」,那麼,這就可以算是中國的「國罵」了。

我生長於浙江之東,就是西瀅先生之所謂「某籍」②。那地方通行的「國罵」卻頗簡單:專一以「媽」為限,決不牽涉餘人。後來稍遊各地,才始驚異於國罵之博大而精微:上溯祖宗,旁連姊妹,下遞子孫,普及同性,真是「猶河漢而無極也」③。而且,不特用於人,也以施之獸。前年,曾見一輛煤車的只輪陷入很深的轍跡裡,車夫便憤然跳下,出死力打那拉車的騾子道:「你姊姊的!你姊姊的!」

別的國度裡怎樣,我不知道。單知道諾威人Hamsun④有一本小說叫《飢餓》,粗野的口吻是很多的,但我並不見這一類話。Gorky⑤所寫的小說中多無賴漢,就我所看過的而言,也沒有這罵法。惟獨Artzybashev⑥在《工人綏惠略夫》裡,卻使無抵抗主義者亞拉借夫罵了一句「你媽的」。但其時他已經決計為愛而犧牲了,使我們也失卻笑他自相矛盾的勇氣。這罵的翻譯,在中國原極容易的,別國卻似乎為難,德文譯本作「我使用過你的媽」,日文譯本作「你的媽是我的母狗」。這實在太費解,——由我的眼光看起來。

那麼,俄國也有這類罵法的了,但因為究竟沒有中國似的精博,所以光榮還得歸到這邊來。好在這究竟又並非什麼大光榮,所以他們大約未必抗議;也不如「赤化」之可怕,中國的闊人,名人,高人,也不至於駭死的。但是,雖在中國,說的也獨有所謂「下等人」,例如「車夫」之類,至於有身分的上等人,例如「士大夫」之類,則決不出之於口,更何況筆之於書。「予生也晚」,趕不上周朝,未為大夫,也沒有做士,本可以放筆直幹的,然而終於改頭換面,從「國罵」上削去一個動詞和一個名詞,又改對稱為第三人稱者,恐怕還因為到底未曾拉車,因而也就不免「有點貴族氣味」之故。那用途,既然只限於一部分,似乎又有些不能算作「國罵」了;但也不然,闊人所賞識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嘗以為「花之富貴者也」⑦?

這「他媽的」的由來以及始於何代,我也不明白。經史上所見罵人的話,無非是「役夫」,「奴」,「死公」⑧;較厲害的,有「老狗」,「貉子」⑨;更厲害,涉及先代的,也不外乎「而母婢也」,「贅閹遺醜」⑩罷了!還沒見過什麼「媽的」怎樣,雖然也許是士大夫諱而不錄。但《廣弘明集》⑾(七)記北魏邢子才「以為婦人不可保。謂元景曰,『卿何必姓王?』元景變色。子才曰,『我亦何必姓邢;能保五世耶?』」則頗有可以推見消息的地方。

晉朝已經是大重門第,重到過度了;華胄世業,子弟便易於得官;即使是一個酒囊飯袋,也還是不失為清品。北方疆土雖失於拓跋氏⑿,士人卻更其發狂似的講究閥閱,區別等第,守護極嚴。庶民中縱有俊才,也不能和大姓比並。至於大姓,實不過承祖宗餘蔭,以舊業驕人,空腹高心,當然使人不耐。但士流既然用祖宗做護符,被壓迫的庶民自然也就將他們的祖宗當作仇敵。邢子才的話雖然說不定是否出於憤激,但對於躲在門第下的男女,卻確是一個致命的重傷。勢位聲氣,本來僅靠了「祖宗」這惟一的護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毀,便什麼都倒敗了。這是倚賴「餘蔭」的必得的果報。

同一的意思,但沒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於「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媽的!」

要攻擊高門大族的堅固的舊堡壘,卻去瞄準他的血統,在戰略上,真可謂奇譎的了。最先發明這一句「他媽的」的人物,確要算一個天才,——然而是一個卑劣的天才。

唐以後,自誇族望的風氣漸漸消除;到了金元,已奉夷狄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等」的上下本該從此有些難定了,但偏還有人想辛辛苦苦地爬進「上等」去。劉時中⒀的曲子裡說:「堪笑這沒見識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頑劣。江湖伴侶,旋將表德官名相體呼,聲音多廝稱,字樣不尋俗。聽我一個個細數:糶米的喚子良;賣肉的呼仲甫……開張賣飯的呼君寶;磨麵登羅底叫德夫:何足云乎?!」(《樂府新編陽春白雪》三)這就是那時的暴發戶的醜態。

「下等人」還未暴發之先,自然大抵有許多「他媽的」在嘴上,但一遇機會,偶竊一位,略識幾字,便即文雅起來:雅號也有了;身分也高了;家譜也修了,還要尋一個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從此化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輩一樣,言行都很溫文爾雅。然而愚民究竟也有聰明的,早已看穿了這鬼把戲,所以又有俗諺,說:「口上仁義禮智,心裡男盜女娼!」他們是很明白的。

於是他們反抗了,曰:「他媽的!」

但人們不能蔑棄掃蕩人我的餘澤和舊蔭,而硬要去做別人的祖宗,無論如何,總是卑劣的事。有時,也或加暴力於所謂「他媽的」的生命上,但大概是乘機,而不是造運會,所以無論如何,也還是卑劣的事。


中國人至今還有無數「等」,還是依賴門第,還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遠有無聲的或有聲的「國罵」。就是「他媽的」,圍繞在上下和四旁,而且這還須在太平的時候。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驚異,或表感服。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來源: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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