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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26: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撫養與贍養義務
第二款:「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民法通則沒有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撫養和贍養義務,《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規定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撫養和贍養義務有概括性的規定。本條是對我國現行法律中相關規定進行概括和梳理,沒有創設新的義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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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窗】每日一「典」丨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
【民法典之窗】每日一「典」丨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 2020-12-15 15: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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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不盡養家義務,年老可否要求子女贍養?
然而,也有很多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老了之後又想向子女要錢,要求子女贍養自己。這種情況下,子女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解答】一、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在民事交往中,很多人都知道,權利義務對等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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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八十四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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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專題 |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怎樣的贍養義務?
民法典專題 |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怎樣的贍養義務?以案釋法山東高厚佳律師事務所楊志明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民法典強調「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強化了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為父母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又添加了一層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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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女婿沒有贍養嶽父母的義務,有區別嗎?
《民法典》明確規定: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女婿也沒有贍養嶽父母的義務,這句話從法律上來講是正確的,也是無區別的。從情意方便來講,還是有一些區別的。一、法律層面。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基於公平原則,公婆和嶽父母並未撫養過兒媳和女婿,兒媳和女婿自然也就沒有贍養公婆和嶽父母的義務了,這二者也是無區別的。二、情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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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不給撫養費,子女成人後,還有贍養義務嗎?
在生活中經常遇見這類問題,在處理這類問題時,無非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情,一是法!1 先從法說起,法律規定,將來他必須養你老,毋庸置疑,你覺得不滿意,隨時可以起訴,到時候你體弱多病,老無所依,法律會偏向你,只要你在祖國大地上還有一滴血脈,你的未來比買了保險都有保證,不需要任何的保養。2 從情面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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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子女必盡的義務
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現實中有這麼一對老人將他們的子女告上了法院。二位老人屬於再組家庭,組建家庭前,有子女跟隨,組建家庭後,又生育了子女,共四名子女。兩位老人由四位子女輪流照顧,一個月為周期,除照顧老人的子女外,其他子女每人每月給付贍養費3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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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離婚時能否多分財產?
贍養老人是我國的一項傳統美德,而子女要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而在現實生活中子女去世後由兒媳或者女婿贍養老人的情形是比較多的,那麼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離婚時能否多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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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必須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贍養費的支付內容有哪些?
有些家庭的父母是沒有退休金或其他經濟來源可以養老的,而有些人作為子女,對於父母的贍養也是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不想贍養父母。那麼身為子女必須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贍養費的支付內容有哪些?接下來,由法律快車的小編帶大家了解下有關贍養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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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學一「典」】房子過戶給子女,「我」還有居住權嗎?
作為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不僅是法律裁決的標尺, 更與我們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民法典時代」到來之際, 卿哥特別推出【每日學一「典」】系列專欄, 與大家共同學習民法知識。 今天,我們來聊一聊關於居住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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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父母是責任還是義務?
贍養父母是責任還是義務?至於王大爺的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剛剛結婚生完孩子,還有一個在省裡工作,幾乎很少回家。面對父親的情況,姐弟三人商量了一下,都沒辦法來照顧父親。 最後大姐說:我們一起出錢請一個保姆吧,說到出錢,弟弟們開始一個個大倒苦水。大哥說:我剛在省城買了房子,每個月房貸都要還好幾千,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弟弟說:我老婆剛生了孩子,每個月花銷都很大,我現在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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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劇】《以家人之名》熱播,李尖尖,你不能干涉爸爸再婚!
小尖尖能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我們看看《民法典》就知道答案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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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苑丨電視劇《以家人之名》中的這些劇情《民法典》中是如何...
電視劇《以家人之名》中的這些劇情,《民法典》中是如何規定的?9月1日,北京通州法院對此作出解釋。凌霄「憑什麼」要照顧媽媽?子女履行贍養義務要以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為前提嗎?面對幼年就拋下自己的母親,成年的凌霄真的只能犧牲自我來陪伴母親嗎?我們來看看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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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離婚後父母子女關係、子女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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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如何處理?
來源:哈爾濱普法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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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父母同住,必然多分遺產嗎?法官解讀何為多盡贍養義務
大兒子崔成與小兒子崔浩將兩套樓房佔為己用,3個女兒要求分割父母遺產被拒後將兩兄弟訴至法院。崔成提出,自己多年來與父母一同居住,盡到主要贍養義務,應該多分遺產。3個女兒則認為,崔成雖與父母同住,卻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父親生病時均是由女兒出資買藥治療,父親去世後母親也是由3個女兒輪流照顧。在外地工作的崔浩也提交了一份崔成書寫的收條,證明大哥曾向其索要過5萬元父母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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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滿60周歲,能否訴求子女贍養?
父母未滿60周歲,能否訴求子女贍養?為人子女贍養父母,自古以來被認為是理所應當的事。然而,未滿60歲的老陳,卻因為贍養費的問題與兒子對簿公堂,雙方各執一詞……父親體弱多病無收入,要求兒子贍養老陳年近六旬,育有兒子大陳、女兒小陳兩個孩子。因夫妻感情不和,老陳與妻子在大陳15歲、小陳7歲時離婚。雙方約定:小陳由老陳直接撫養、大陳由妻子直接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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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協議約定了贍養老人責任人,其他子女是否不再承擔贍養義務?
因林大媽村裡房屋拆遷,相關補償均分配給了兩個兒子,女兒沒有份,因此女兒非常不滿,不願再贍養老人,林大媽無奈訴至法院,要求三個子女對自己履行贍養義務,每人每月給付自己贍養費400元。長子認為,按照分家協議的約定,自己已經完成了對父親的贍養義務,母親的贍養和自己無關,且分家協議已經約定由小兒子對母親盡贍養義務,所以大兒子不同意承擔任何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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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偏心把財產給一個子女,沒分到財產能不贍養父母嗎?
晚年無人照看,怎麼辦生活中存在很多父母偏心,把財產全部給一個子女,還要其他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原因可能是重男輕女,也可能是某個子女討人喜歡。一旦出現這種事情,晚年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就會帶來很多問題,沒得到財產的子女覺得不公平,不願意贍養,得到財產的覺得其他子女也有贍養義務,互相推卸責任,沒分到財產能成為不贍養父母的理由嗎?分財產時把財產都分給了兒子,如今母親身患癌症,病重了卻找女兒要贍養費、醫療費,這錢該不該給?沒分到財產能成為不贍養父母的理由嗎?對這些問題,以下這個故事可以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