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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撫養費十年之久,法院強制執行男子支付2.8萬元撫養費
楚天都市報9月29日訊(見習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 袁歡)近日,新洲法院執行局通過快速執行,成功執結了一起拖欠十年之久的撫養費糾紛案,被執行人胡某甲撫養費28000元已經執行到位。男方胡某甲和女方任某原為夫妻,2008年7月,兩人向新洲法院訴訟離婚,後經該院調解達成協議,婚生女胡某乙由女方撫養,男方胡某甲每月支付胡某乙300元撫養費。法律文書生效後,胡某甲辯稱自己沒有存款,拒不支付撫養費。截至2017年12月,胡某甲共拖欠女兒胡某乙的撫養費36000元,申請人胡某乙多次索要無果,生活陷入嚴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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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只能每月申請強制執行嗎?
撫養費一般應定期給付但如果義務人有拖欠撫養費的不良記錄或者有一方在異國他鄉子女難以再次主張撫養費等情形且義務人有支付能力的雙方在調解協議中約定,原告王小某由其母親孫某直接撫養,被告王某於每月15日前支付王小某撫養費800元,至王小某年滿18周歲。與孫某離婚的前幾個月,王某尚能如期支付王小某的撫養費。但自2019年2月起,王某便不再主動支付撫養費。由於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是按月支付,王小某隻能按月,或者攢上幾個月一併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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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河法院強制執行完畢一起不按時給付撫養費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臨近年底,為了讓弱勢群體能夠過個好年,細河區法院加大了涉及民生領域案件的執行力度,近日,細河區法院執行完畢一起拖欠撫養費糾紛案件。王某和趙結婚後,於2010年生育一女王某某。婚後初期,二人感情還不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因性格差異導致感情日益淡漠, 2017年12月,經細河區法院審理,判決二人離婚,婚生女王某某由其母親趙某撫養,其父親王某每月支付趙某某撫養費,至王某某成年時止。今年9月,王某某在其法定代理人趙某的代理下,以王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為由向細河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後,執行法官將王某傳喚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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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只能夠每月申請強制執行嗎?
撫養費一般應定期給付 但如果義務人有拖欠撫養費的不良記錄 或者有一方在異國他鄉子女難以再次主張撫養費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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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丨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只能每月申請強制執行嗎?
案例丨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只能每月申請強制執行嗎?雙方在調解協議中約定,原告王小某由其母親孫某直接撫養,被告王某於每月15日前支付王小某撫養費800元,至王小某年滿18周歲。與孫某離婚的前幾個月,王某尚能如期支付王小某的撫養費。但自2019年2月起,王某便不再主動支付撫養費。由於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是按月支付,王小某隻能按月,或者攢上幾個月一併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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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能強制執行麼?
王某將劉某訴至當地法院,請求變更撫養關係並要求劉某支付相應的撫養費。法院認為,王某、劉某的離婚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王某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滿足離婚協議中所附的條件,所以判決婚生子隨王某共同生活,由劉某支付子女撫養費每月1000元至兒子年滿18周歲,子女撫養費每年支付一次,限當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因劉某一直未支付撫養費,王某於次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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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番禺去年申請強制執行社會撫養費案74起,均獲得法院支持
界面新聞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2019年,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社會撫養費案件至少有74起,這些案件均獲得法院準予強制執行。其中,額度最低的一份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徵收金額為54806元,最高的一份徵收金額為2466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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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能否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如果出現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對方不給的情況,這時候該怎麼辦呢?請看下文了解。一、離婚後對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如果當事人協商無果,那一般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了。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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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恆勁動力拖欠工資 已被申請強制執行
日前,曾在青島恆勁動力再製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青島恆勁動力」)工作的成先生反映,因為一直被拖欠工資社保,2019年2月,他自青島恆勁動力離職,但是離職之後該司仍拖欠工資與社保,「後來找了法院,經過調解公司付給了我工資,但是社保現在也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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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詳:離婚,關於撫養費的2個案例+4個常見問答
竇女士稱,前段時間女兒想換一部新手機,她背著竇女士找父親要撫養費購買手機。當女兒看見父親和其再婚後生下的孩子一起玩耍根本不理睬她時,她放聲痛哭。回家後的一段時間,竇女士發現女兒變化很大,還時不時喊著要告自己的爸爸,「我一定要討回撫養費,把他欠我的都要回來!」竇女士並不想和前夫把關係鬧僵,但對於前夫的不理睬,她也不知道該如何幫助孩子索要撫養費和父親應對孩子的那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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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庭審結束他看到了等候多時的執行法官
開完庭的張先生剛在庭審筆錄上籤完字,西城法院執行法官呂祥便帶著三名法警推門進了法庭。面對突然到訪的執行幹警,張先生臉上一陣詫異,但他很快恢復平靜,似乎對執行人員的到來並不意外。可當執行法官說明來意,提出要傳喚他到執行局時,張先生開始拖慢了腳步。 「薄情」父親拒付撫養費四年 丹女士與張先生系高中同學,1988年相識,1994年雙方登記結婚。2000年3月生育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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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有溫度|執行法官被親切稱呼「人民的好公僕」
,二被執行人系申請人的女兒和女婿,執行過程中二被執行人鬧離婚,二人還有一個幾歲大的孩子。最終申請人做為被告的父親、嶽父,同意本案暫緩執行,給本案所涉的家庭矛盾一個緩衝的機會,在疫情的特殊階段,張帆法官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確認了本案申請人的暫緩執行申請。 我院的「人情化執行」方式,得到了案件被執行人的肯定,以及申請人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能因此挽救一個家庭,才是法官們最願意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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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審結束,他看到了等候多時的執行法官···
「薄情」父親 拒付撫養費四年丹女士與張先生系高中同學,1988年相識,1994年雙方登記結婚。2000年3月生育一女。婚後初期兩人感情尚好,後來卻因生活瑣事矛盾衝突不斷。2012年張先生搬離家中,分居期間女兒隨丹女士生活,自2014年起,張先生便開始拖欠撫養費。2019年,丹女士將其訴至西城法院。西城法院經審查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同時判定張先生應給付丹女士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間的子女撫養費近17萬元。判決生效後,張先生始終拒絕支付撫養費,直到今年1月,經過身邊朋友勸說,為了自己和女兒的生計,丹女士終於決定向西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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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當庭審結束 他看到了等候多時的執行法官
「薄情」父親拒付撫養費四年丹女士與張先生系高中同學,1988年相識,1994年雙方登記結婚。2000年3月生育一女。婚後初期兩人感情尚好,後來卻因生活瑣事矛盾衝突不斷。2012年張先生搬離家中,分居期間女兒隨丹女士生活,自2014年起,張先生便開始拖欠撫養費。2019年,丹女士將其訴至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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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為什麼那麼難?
關於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小律最常接到的諮詢就是「他/她這個月又不給我孩子錢了,我起訴好使嗎?下個月還不付怎麼辦呀」。這類諮詢,一般可以歸納兩個問題:第一,對方拖欠撫養費怎麼辦?。第二,能否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小律一個個來回答:第一,拖欠撫養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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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拖欠房屋租金等費用1765萬 西安兩公司被強制執行
來源: 西安晚報執行現場 本報訊 6月12日上午,西安中院開展「三秦颶風2020」專項執行行動,民警趕赴現場,對兩起拖欠房屋租賃款並不歸還房屋的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因被申請人長期拖欠租金,申請人多次催要無果,2019年7月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寄送了《合同解除通知書》。決定自2019年7月10日起解除雙方籤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限被申請人於5日內履行騰退義務,並繳清拖欠的租金、逾期付款利息及違約金。但申請人稱,被申請人至今未履行房屋騰退義務。申請人向西安仲裁委提出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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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一男子離婚後不付撫養費 理由驚呆了!
近日,蓮都區人民法院就強制執行了一起子女撫養費糾紛案件。不肯支付撫養費,我們執行人員就跑到他企業去,扣他工資,當這個人知道他的工資被法院採取強制措施扣留了之後,他跑到法院來鬧。就是說,我們法院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把工資強制扣留了,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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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碧兒百億身家男友身份存疑,與前妻仍糾葛不清,撫養費拖欠至今
所謂人怕出名,一出名很多事情就被曝光,果不其然,兩人複合要結婚的消息一傳出,隨之被曝光的就是盧啟賢的財政有問題,每個月給前妻25000元的撫養費都拖欠,令他的富豪身份遭到質疑。兩人在2013年就已經打了離婚官司,當時前妻向盧啟賢爭取女兒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不過盧啟賢以欠債達半億為理由拒絕前妻的申請,更聲稱每個月的基本薪金都不足以支付對前妻的巨額撫養費,最後法院強制執行要求他除了每個月給女兒生活費外,還要向前妻支付撫養費,然而這個官司直到今天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結案,據媒體報導,盧啟賢每個月25000的撫養費都未能正常支付,從而令他的富豪身份遭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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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博山區法院鄭敏法官為您詳解: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
【以案說法】博山區法院鄭敏法官為您詳解: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子女只能每月申請強制執行嗎?雙方在調解協議中約定,原告王小某由其母親孫某直接撫養,被告王某於每月15日前支付王小某撫養費800元,至王小某年滿18周歲。與孫某離婚的前幾個月,王某尚能如期支付王小某的撫養費。但自2019年2月起,王某便不再主動支付撫養費。由於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是按月支付,王小某隻能按月,或者攢上幾個月一併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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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父親要探望孩子,孩子卻不跟著走,探視權能強制執行嗎
如今疫情緩解,衛先生依法院判決準備在周末帶走孩子,行使自己的探望權,可他的前妻蔣女士表示,孩子和父親生疏了,不願跟著走。衛先生於是向法院申請探視權的強制執行。法官表示,可以申請探望權執行,但是「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不能強制執行」。2012年,衛先生和蔣女士登記結婚,婚後生下一子。2017年,雙方經法院判決離婚,兒子由蔣女士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