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0:1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訂閱號2020第162期
總第562期
說起離職換工作
可能很多人都經歷過
可是,不同的離職方式
工資和賠償金的區別也大有不同
一般來說
解除勞動合同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方式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者不提前告知也不做工作交接直接離開——自離。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而這幾種方式
工資和賠償金的區別也大有不同
01
辭職
是指勞動者本人基於自願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規定,在試用期時想要辭職,勞動者只需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而轉正以後勞動者想要離職,沒有特殊情況的時候勞動者應該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信。
賠償標準
一般來說,員工自己辭職,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但是如果員工辭職不是基於本人因素,比如說,辭職雖然是自願的選擇,但卻是因為單位調崗降薪、未按勞動合同提供相關條件的非本人因素導致的離職,則經查實後,用人單位應該按辭退的賠償標準支付勞動者解約賠償。
02
辭退
是指用人單位方面提出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時,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結算應該足額支付,幹了多少天就要拿多少工資。至於賠償金,則要看是因何辭退如果是因為員工多次嚴重違章違紀,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損害單位利益而被勸退,則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但如果是因為單位經營不善需要裁員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的勸退員工,則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賠償標準
員工每工作滿一年即支付一個月的員工本人工資作為賠償,工作不滿6個月的部分按6個月計算,工作超過6個月未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03
自離
是指在單位沒有明顯違法行為(比如不買社保、強令冒險作業、無故欠薪等)時,勞動者不依法提前30日提交辭職信,也不告知任何人做好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在員工自離後,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置,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單位可以對曠工達到一定天數的員工予以除名處理,只需告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自離看起來瀟灑,想走就走了,實際上最不理智,選擇這種方式來解除勞動合同不僅賠償金想都不要想,還可能因為曠工罰款和自離給單位帶來的損失賠償,連做滿一個月的工資都拿不全。
離職後要辦理的手續很多
比如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做好社保關係交接等
否則不僅會影響找下一份工作
也會導致社保停繳
直接影響養老金和醫保報銷
當然
離職證明也很重要!
找工作
離職證明一方面可以證實求職者工作履歷的真實性,一方面也可以讓新公司確定求職者和上一家公司已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勞動糾紛。
社保
在辦理社保關係轉移的時候,一般需要攜帶離職證明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關係繳費主體的變更。
檔案轉移
在辦理檔案轉移的時候,也需要用到離職證明。若是沒有離職證明,則檔案移交可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失業登記
若屬於非本人意願離職,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的離職者,在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時,必須要用到離職證明。
那麼
如果公司不同意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公司不給開具離職證明
可以採用法律的手段(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來源: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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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李雪萍
原標題:《【普法】你知道嗎?原來辭職、辭退、自離的區別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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