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欲以7.68億回售股權份額,提訴前財產保全,何謂財產保全

2020-12-23 特律師的思考

導讀:南京高科(上市公司,600064)發布公告,其申請了對房某、梁某、紹興閏康資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是個啥?

一、南京高科股權投資碩世生物慾退出,價格沒談攏,提起財產保全

南京高科(上市公司,600064)發布公告,其申請了對房某、梁某、紹興閏康資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源於一起股權投資糾紛。

回到2016年12月,南京高科子公司高科新創及南京高科成立股權投資基金新浚一期,增資了碩世生物(688399.SH)控股股東紹興閏康生物醫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即高科新創出資3500萬元,認購閏康生物7.04%的合夥份額;新浚一期出資6500萬元,認購閏康生物13.08%的合夥份額,並約定了回售權。增資後,高科新創、新浚一期、梁某、房某,成為為閏康生物的合伙人。閏康生物是碩世生物的控股股東,梁某、房某是碩世生物的實際控制人。

碩世生物上市,股價也是芝麻開花節節高,高科新創、新浚一期也發出《回售通知書》,要求閏康生物、房永生、梁錫林回購其持有的全部合夥份額。高科新創持有的合夥份額對應碩世生物109萬股股份;新浚一期合夥份額對應碩世生物已204萬股股份。高科新創要求的回售價款為2.69億元,新浚一期要求的回售價款約4.99億元。高科要求的總回購價合計7.68億元。雙方沒有談攏,高科方面遂起訴到法院並申請了訴前保全。

二、回售權是個啥?

這裡面的回售權,其實就是南京高科方面通過兩個主體投資於閏康生物,最終的投資標的是碩世生物,典型的上市前股權投資,其中約定了普通合伙人房某、梁某附條件的回購義務,以達到股權退出的目的。

三、什麼情況下要採取財產保全?

另外,訴前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 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這裡的情況緊急通常表現為相關財產可能被轉移、轉讓、隱匿等,從而影響到債權的實現。

3. 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 須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5.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實踐中辦理訴前保全,需要注意的是1.申請人需要提供財產線索且提供相應證據證明;2.法院審查保全申請後作出裁定,保全法官收到裁定書後會依照申請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進行查封。

四、律師看法

當然,訴訟前或訴訟中保全財產,為的是贏了官司,可以執行財產,好處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果申請人是輸了官司,查封錯誤是要承擔賠償責任,這方面的案例也不少,當然,更多的是贏了官司,卻發現財產轉移了。所以,能申請保全的儘量申請保全,避免贏了官司,執行不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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