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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 楊濬
▍整理 江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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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楊乃武的女兒。「楊乃武與小白菜」是清朝末年四大奇案之一。解放前幾十年間,編成劇本到處演唱,解放後亦曾多次上演。1963年8、9月間杭州各電影院放映《楊乃武與小白菜》,我去看過。杭州曲藝書場評彈團李伯康彈唱這個故事,我也去聽過,總覺得與事實出入太大,有很多真實的情節沒有擺進去,擺進去的卻有許多是不真實的。上京告「御狀」的是我的姑母和我的母親。1914年,我22歲時父親病逝。他們生前經常對子女們談到這件冤獄的內幕。我父親出獄後,曾將此案有關的邸報抄錄下來,還補寫了日記,我也曾看過,但已散失。我早就想把這一事件的真相寫出來。現在盡我所知詳細敘述,以供搜集近代史料以及研究這一歷史故事者參考。
構怨由來
我家世居浙江餘杭縣城內澄清巷口西首,即從前的太炎街,現在的縣前街,距離縣衙門只有百餘步。家境小康,祖父樸堂以養蠶種桑為業。我的父親楊乃武,字書勳,又字子釗,排行第二,人們都稱他楊二先生。20多歲考取了秀才。我的姑母楊菊貞(淑英)出嫁後不久,姑父即去世,姑母青年守寡,住在娘家。因我父在襁褓之中,即由我姑母帶領,因而姐弟情深。母親詹彩風是一個勤勞節儉的婦女,種桑、種地、養蠶,終日勞碌。我父親性情耿直,平日看到地方上不平之事,他總是好管多說,又常把官紳勾結、欺壓平民等事編成歌謠。官府說他慣作謗詩,毀謗官府。
餘杭倉前鎮,距縣城十餘裡,地臨苕溪,舟運暢達,當年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糧,陋規極多,交銀子有火耗,交糧米有折耗,量米時還要用腳踢三腳,讓米溢出斛外,溢出的米不許農民掃取。受欺的都是一些中小糧戶,他們叫苦連天。我父親代他們交糧米,又代他們寫狀子,向衙門陳訴糧胥剋扣浮收,請求官府剔除錢糧積弊,減輕糧戶額外負擔。當時餘杭縣官劉錫彤,為官貪暴,見我父親寫狀子告糧吏浮收舞弊,認為是多管閒事。倉前鎮收糧官何春芳更反咬我父一口,說我父鼓動農民抗糧不交,代農民包交漕米,從中牟利。劉錫彤根據何春芳的反訴,傳我父去訊問。我父據理辯白,劉錫彤說我父吵鬧公堂,目無王法,面加斥逐。錢糧之舞弊如故。我父親憤恨不過,於夜間在縣衙照牆上貼上一副對子:「大清雙王法,浙省兩撫臺。」因為大清曾有明令,量米不許用腳踢,撫臺也有布告,溢米準由糧戶掃取,但餘杭卻仍是不改。由於此事,縣官、胥吏都怨恨我父親。
小白菜與葛品連
電影、小說、戲劇、評彈以及清末民初一些文人所寫的稗史、筆記,對小白菜的來歷,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一說她不是餘杭人,是太平天國時從南京逃難出來的一個難民的女兒,父親是個教書先生,在逃難中死了,小白菜母女即流落於餘杭倉前鎮;一說她本是個土妓;一說她是葛家的一個童養媳;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所知道的小白菜姓畢,餘杭人。家裡很苦,童年即死了父親,既無伯叔,亦無兄弟。因生活無靠,其母王氏即改嫁於一個叫喻敬天的小販。小白菜隨母到喻家,容貌秀麗,人很聰明,但為繼父所不喜,在家幫母親做些粗活,常受市井無賴的調笑侮辱。因她歡喜穿件綠色衣服,系條白色圍裙,人又清秀,街坊給她起個綽號叫「小白菜」。又因她嫁後,丈夫像《水滸傳》中的武大,而她俊俏如潘金蓮,又叫她畢「金蓮」。又因丈夫是做豆腐的,又叫她「豆腐西施」。這些外號.都是帶有侮辱性的,她的本名叫畢秀姑。
其夫葛品連乳名「小大」,是餘杭倉前鎮對岸葛家村人。家裡原開豆腐店,父親死後,豆腐店不開了,品連就到餘杭一個豆腐作坊當夥計。母親葛喻氏,在品連之父死後,改嫁給一個做木匠的沈體仁,故又稱沈喻氏。1871年(同治十年)沈喻氏託品連的乾娘馮許氏為媒,聘畢秀姑為品連之妻。因品連家無房屋,於1872年三月(農曆,下同)暫贅喻敬天家成親,秀姑時年18歲。
流言是怎樣起來的
葛品連入贅秀姑之繼父喻敬天家成親後,因房屋狹窄,久居不便,想在外面另租房屋。適我家請沈體仁修房子,房屋修好,三樓三底,除自居外尚有餘屋一間。葛品連即託沈體仁向我父承租,月租1000文。是年四月二十四日,葛品連與畢秀姑搬到我家居住。品連每天半夜就要起床做豆腐,因此常宿在豆腐作坊,不常回家。
我父母見秀姑聰明伶俐,都很喜歡她。秀姑常請我父親教她識字,以後我父又教她念佛經。因為品連常不在家,她只是一個人,我母親常叫她在我家吃飯,吃飯時是與我父母及姑媽同桌吃。秀姑在成親前常受人欺侮,搬入我家後,一些市井無賴就不敢來了,因為我父看到這些人來是要罵的。
這些無賴便製造謠言,說「羊(楊)吃白菜」。謠言傳到品連耳裡,品連也有些懷疑,有幾個晚上潛回家,在門外屋簷下偷聽。只聽到我父在教秀姑讀經卷,並未聽見其他私情。品連將謠言及偷聽情形,告知其母沈喻氏。沈喻氏來時,也看到過秀姑與我父同桌吃飯,聽品連一說,心裡也有些懷疑。沈喻氏偶爾把這件事向鄰舍談起,於是巷閭遍傳,流言就更多了。
這種流言蜚語,我父親母親尚不知道。一天品連回家,我父親向他討取房租,因房租已欠了幾個月。品連去向他母親商借,他母親說,外間閒言很多,為了避免嫌疑,最好另行租屋居住。於是在同治十二年閏六月,品連與秀姑即移居太平弄口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秀姑搬出後,我父即從未到過葛家,秀姑亦未來過。
案情發端
秀姑自我家搬出後,又常受外人欺侮。縣衙門有個捕役名叫阮德,他有個姐姐叫阮桂金,已嫁過三個男人,與糧胥何春芳有染。知縣劉錫彤有個兒子叫劉子翰,即劉海升,是個花花公子,常與何春芳作冶遊,素知畢秀姑美而豔,欲得之而無由。劉子翰與一傭婦有私,遂謀之於婦。
傭婦一日假以他事誘秀姑至其家,抵時,劉子翰已先在,即用暴力強姦之。秀姑懼劉公子權勢,又怕事洩不見諒於其夫,因亦不敢聲張,傭婦卻將此事洩之於阮桂金,阮桂金告訴了何春芳。何春芳亦早思染指秀姑,得知此事,於八月二十四日潛至葛家,適值王心培夫婦均不在家,何春芳即以劉子翰之事要挾秀姑與之狎,秀姑堅拒之。
正推拒間,葛品連適自外歸,秀姑哭訴,品連與何春芳即相罵起來,何春芳悻悻而去。此事街坊鄰舍均有聞知。何春芳走了以後,品連即責罵秀姑,認為在楊家時已有謠言,今又發生此事,更疑秀姑不端,對秀姑不滿,常藉故打罵。
一日品連叫秀姑醃菜,至晚回家時,菜尚未醃,即將秀姑痛打一頓。秀姑氣得把頭髮剪掉,要入庵為尼。兩個人的母親沈喻氏和喻王氏均聞訊趕來,詢問王心培,得悉吵架原因。秀姑之母喻王氏氣得直哭,說醃菜小事,何必這樣痛打。品連之母沈喻氏,也責罵品連不是,品連說是打她一頓出出氣。經勸解後,兩口子亦即和好如初。
十月初七日,葛品連身發寒熱,雙膝紅腫。秀姑知他有流火瘋症,以為他是發流火,勸他請個替工,休息兩天。品連不聽,仍然到豆腐店上工。初九日早晨,品連因病身體不能支持,由店回家,走過點心店,還買食粉團。但走到學宮化字爐前,即嘔吐。
到家時,王心培之妻站在門前,見其兩手抱肩,發寒發抖,呻吟不絕。品連走進家門,秀姑扶其上樓,代為脫衣睡下,仍嘔吐發冷,叫秀姑給他蓋上兩床被。秀姑坐在床前問他病情,他說初七日到店,兩天來身體發冷發熱,恐系疾發氣弱之故,叫秀姑拿lOOO文錢託喻敬天代買東洋參及桂元。
買來後,秀姑為之煎湯服下,井請王心培之妻去告知其母喻王氏。喻王氏趕來,見品連仍臥床發抖,時欲作嘔,照料了半天即回家去了。下午,秀姑聽品連喉中痰響,口吐白沫,問之,已不能說話,秀姑情急,就喊叫起來。王心培聞聲上樓,秀姑告知情由,並請王心培速去通知沈喻氏、喻王氏。兩氏趕到時,品連已不能開口了,急延醫診視,說是痧症,用萬年青蘿蔔子煎湯灌救,無效,申時氣絕身死。沈喻氏為之易衣;屍身正常,並無異樣,當時都沒有什麼懷疑。
葛死時正是十月小陽春天氣,氣候很暖,品連身胖,至初十夜間屍體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出。(《洗冤錄》上說:流火忌桂元,服之口鼻出血足以致死。)品連義母馮許氏對沈喻氏說,品連死得可疑。沈喻氏痛子心切,又見屍體臉色發青,心中也生疑,就盤問秀姑,秀姑說並無別樣情事。馮許氏即去叫來地保楊仁(即王林),告以品連身死可疑,請楊仁代繕呈詞,到縣喊告。呈詞中亦僅說死因不明,並未涉及任何人。
十一日黎明,由楊仁、沈喻氏赴縣衙喊告。知縣劉錫彤聽說出了命案,即擬打轎帶領仵作前往驗屍。此時適有當地一個紳士陳湖 (即陳竹山)到縣衙來給人看病,陳是個秀才,懂得一點醫道,平日進出官府,與我父不睦。他聽說葛品連身死不明,屍親喊告,即對劉錫彤說,外面早有傳言,說楊乃武與葛品連之妻有私。自楊家搬出後,葛品連之妻即與夫經常吵鬧,並把頭髮剪去,今葛品連暴亡,內中恐有別情。
劉錫彤聽說,即叫人出去打聽,果然有這種說法,劉錫彤隨即前往驗屍。當時屍已膨脹,上身作淡青色,肉色紅紫,仵作沈祥辨認不真,把手指腳趾灰暗色,認作青黑色;口鼻裡血水流入兩耳,認作七孔流血;用銀針探入喉管作淡青色,認作青黑色,銀針抽出時,並未用皂角水擦洗,即認作服毒。因屍體未僵,仵作稱系煙毒,門丁沈彩泉因聽了陳竹山說的話,心疑與我父有關,就說不是煙毒,一定是有人用砒毒死。
一謂煙毒,一謂砒毒,兩人爭論起來,仵作即含糊報稱是服毒身死,填入屍格。劉錫彤聽說是服毒身死,當即傳問屍親鄰舍,都不知毒藥從何而來。劉錫彤亦固有陳竹山先入之言,已懷疑與葛畢氏秀姑有關,當即將秀姑帶回縣署。
縣官初訊
劉錫彤把秀姑帶回縣衙後,當天即坐堂審訊,追問秀姑毒藥從何而來,秀姑供不知情。劉先是百般勸誘,秀姑仍說不知其夫是服毒身死,更不知毒藥從何而來。審了半天,秀姑始終說不知。夜間再審,劉錫彤不問毒藥來源,卻要她供出曾與何人通姦。秀姑也說沒有,一再逼問,都說沒有。又問他居在楊乃武家,是否與楊某有過私情,秀姑說楊某除教她識字讀經外,並無別樣不好的事。
審了多時,仍審不出姦情。劉子翰、何春芳恐逼問姦情,秀姑要說出他二人之事,當夜即叫阮桂金入獄誘騙恐嚇秀姑,對秀姑說:葛品連是毒死,驗屍已經明確。外面都傳說是你謀殺親夫,這個罪名一成立,就要凌遲處死。要想活命,只有說是別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楊家住過,外面早有人說你和楊某有關係,你如果說出是楊某叫你毒死的,你就不會得死罪了。楊是新科舉人,有面子,也不會死。還威脅她決不能說出劉公子之事,此事毫無對證,說出來就是誣陷好人,要罪上加罪。秀姑不語。
第二天再審時,劉錫彤逼問毒藥及姦情,秀姑還是說不知道。劉錫彤就叫動刑,一連三拶(zan,舊時夾手指的刑具)。秀姑初次受刑,熬刑不過,既不敢說劉公子之事,又想不出別人,只好照阮桂金所教的話供了。說我父初五日曾到她家裡,給她一包藥,說是治流火的,吃下去就死了。
劉錫彤取得秀姑口供後,立即傳訊我父親。我父母在家聽說葛品連被人毒死,正在詫異,縣裡來傳,即隨差人前去。一到就在花廳審問,劉錫彤叫我父供出如何用毒藥毒死葛品連。我父即怒斥劉錫彤憑空誣陷。劉出示秀姑原供,我父仍堅稱絕無此事。因為我父是新科舉人,不便用刑,12日即申請上司將我父功名革去。
不等上面批下來,第二次審問即動刑,一連審了數次,夾棍火磚等刑都使用了,我父還是沒有承認。我有個堂叔楊恭治,舅父詹善政,聞知上情,以我父初五日正在南鄉我外婆詹家除靈,無由交給畢秀姑毒藥,顯然是秀姑亂供誣陷,即赴縣稟訴,為我父剖白。劉錫彤提案質訊,秀姑畏刑,仍是照前供說。劉錫彤即認為案情已明,就將驗屍審訊各情,詳報上司。
知府再審
劉錫彤自恃朝中有人,與知府之關係又密,認為案經上詳,即可定讞(yan審判定罪)。當時杭州知府陳魯(伯敏)翻閱原詳,見我父並未承認,就叫把全案人犯案卷解府覆審。10月 20日我父和秀姑、沈喻氏、喻王氏及我的母親以及其他有關人證,都被解到杭州。劉錫彤親到杭州打點,解送杭州府的原供都作了捏造修改。把沈喻氏供稱死者口鼻流血,改為七竅流 血;銀針未用皂角水擦洗,加上已用皂角水擦洗;因我舅父說初五日我父在南鄉詹家,即將秀姑所供初五日授予流火藥,改為初三日授予毒藥。
陳魯是軍功出身,看不起讀書人。他早知我父慣作謗詩,毀謗官府,認為我父是一個不守本分的人。倉前鎮糧戶鬧糧的事,也知是我父為首。又有劉錫彤先入之言,故此案一解到府裡,即不容我父置辯,第一次審問,即用刑逼供。
秀姑因有供在先,不敢翻供。沈喻氏聽秀姑誣供毒藥是我父所給,亦改供說在品連死時見死得可疑,即盤問秀姑,秀姑說是楊乃武叫她下毒的。與在縣原供及到縣喊告之呈詞,完全兩歧。陳魯並不究問,卻用嚴刑逼問我父,跪釘板、跪火磚、上夾棍,幾次昏去。
一連幾堂,我父熬刑不過,只得誣服,混供曾至秀姑家給予毒藥,囑其毒死本夫。陳魯又逼問毒藥從何而來,我父說前次到杭州回餘杭路過倉前鎮,用40文錢買了一包紅砒,說是毒老鼠的。問他在哪個店裡買的,店主叫什麼,我父說在愛仁堂藥鋪,店主叫錢寶生。
陳魯取得我父口供後,不傳錢寶生來對質,卻叫劉錫彤於27日轉回餘杭傳訊錢寶生,訊問他賣砒經過。劉錫彤在傳訊錢寶生之前,恐怕錢寶生不肯承認,就和一個曾任杭州府幕客的倉前人章濬(即章綸香)相商。
章綸香曾做幕客多年,當時是餘杭的訓導,為餘杭紳士中的一個頭兒,平日與我父亦合不來,我父寫的謗詩中也曾罵過他。章綸香當即向劉錫彤獻計,由他先寫信通知錢寶生,叫他大膽承認,決不拖累。如果不承認,有楊乃武親口供詞為憑,反而要加重治罪。
錢寶生到縣,劉錫彤問他賣砒經過,錢寶生說這個月並沒看見過楊乃武到倉前,更沒有賣過砒霜。並且說愛仁堂是個小藥鋪,鋪裡並沒有砒霜。劉錫彤一再威逼騙誘,錢寶生以確無此事,還是不肯承認。而且說他的名字也不叫錢寶生,是叫錢坦。從來沒用過錢寶生這個名字。
錢寶生有個弟弟錢塏聽說他哥哥被捉到縣裡,即趕來打聽內情,設法營救。他知道陳竹山和知縣官熟識,就去懇託陳竹山進縣裡說情,陳竹山陪錢塏去到縣衙門房時,劉錫彤正在花廳上訊問錢寶生,不便進去,就在門房裡叫門丁沈彩泉把我父在府裡的原供要來看看。
門丁進去把劉錫彤抄來的我父原供給陳竹山看,陳竹山見供詞上是說買砒毒老鼠用的,即對錢塏說,主犯所供買砒是為毒老鼠之用,賣砒的藥鋪並不知道是毒人,故承認下來,沒有什麼罪,至多是杖責,不承認,反而有罪。如果承認,可請縣裡給張無幹的諭帖,這樣就不會有拖累了。
陳竹山正在與錢塏商議此事,錢寶生退下來了。寶生見到他弟弟錢塏就說,縣官強迫他承認賣過砒霜給楊乃武,他沒有賣過,怎麼可以承認呢?陳竹山就走上去照方才和錢塏商議的話,勸錢寶生承認。並說他可以代為說話,請縣裡出給他無幹諭帖。錢塏也勸他哥哥承認。錢寶生聽他們這樣一說,就答應了,當即在門房裡出了一張賣砒的甘結。陳竹山拿了甘結進去見劉錫彤,劉錫彤見取得了甘結,也就給了錢寶生無幹的諭帖。劉錫彤騙得了錢寶生賣砒甘結後,即日送府。陳魯即據供詞及甘結定案,按律擬罪;「葛畢氏凌遲處死」,「楊乃武斬立決」。
按察巡撫會審
陳魯嚴刑逼供,草率結案,此事立即哄傳全省。當時距離鄉試結束還不久,我父親就是這一年八月鄉試時考取第48名舉人的;許多鄉試沒有考取的生員,對考取的人本來就心懷妒忌,聽到新科舉人中出了謀夫奪妻的兇案,都幸災樂禍,奔走相告。還有出入官府的一些士紳幕客,平日不直我父之為人者,也都推波助浪,眾口一詞,指我父為十惡不赦的大壞人,都以早日看到處斬為快。
這時我一家六口,家破人亡的慘禍已在目前,我母親日夜啼哭,雙目盡腫。我姑媽楊菊貞(葉楊氏)知我父是受刑誣服,即到處奔走設法要救我父一命。她在城隍山的城隍廟求了一個籤,籤詩說,「荷花開處事方明,春葉春花最有情,觀我觀人觀自在,金風到處桂邊生。」城隍山的測字先生解釋說還有救星,到荷花開時,冤情就可以明白;桂花開時,人就可以平安歸來。
她又去扶乩,乩壇批了兩句詩:「若問歸期在何日,待看孤山梅綻時」。這些當然都是無稽,但是舊社會是講迷信的,我姑媽很有信心。她自幼與我父相依為命,今見我父罹此奇冤,悲憤萬分。我姑媽問沈喻氏,知她在縣裡和府裡口供都不一樣;問錢寶生的母親和愛仁堂夥計,都說沒有賣過砒霜,冤情很明顯。她恨這些瘟官對老百姓太殘忍,把人的性命看得不值一根草,拼死也要為弟弟伸冤,就準備上省告冤狀。
我母親這時生了我哥哥榮緒,前清規定女人不能遞呈告狀,就請我舅父詹善政作「抱告」,到省裡向臬司、藩司、撫臺衙門投狀告冤情。這時杭州知府陳魯已將此案詳報按察使署。這個按察使也是一個只曉得做官弄錢的糊塗官,案子到了按察使署,只過了兩堂,即認為原審無誤,照原擬罪名詳給巡撫定讞。
此案到了巡撫衙門,當時浙江巡撫楊昌濬派臬臺會審,在審問時,不問案情真假,一味庇護府縣原判。我父一再供稱並無在倉前愛仁堂買砒霜之事,前系畏刑亂供。楊昌濬派了個候補知縣鄭錫滜做密查委員,到餘杭去密查。
委員未到,劉錫彤就知道了訊息,先與幕客商議,作好了布置。叫陳竹山先去通知錢寶生,叫他按前具甘結承認賣砒是實。委員到餘杭並未進行密查暗訪,倉前鎮也未去,只找錢寶生談了一談,錢寶生承認賣過砒霜,就算密查確實。
劉錫彤又重賄委員,盛席招待。委員就住在縣衙裡,竟聽一面之詞,以「無冤無濫」會同劉錫彤稟復。楊昌濬也就認為案情確實,即依照杭州府原擬罪名斷結,勘題上報。巡撫是最後一審,至此已是鐵案難翻了。只要刑部回文一到,就要立即執行...眼以疲勞.(欲知後事,明日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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