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破產下崗職工如何賠償?國企破產有著嚴格的程序,如果符合破產的條件,需要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然後按照破產程序,經法院審理符合破產的條件,才能正式宣告破產。
企業破產對於企業的股東和員工都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將給國家和個人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國企破產後,涉及到資產重組、債務重組、人員重組等問題。對於員工的安置大概有這麼幾個方向。一是根據重組方案,重組小組可與重組方商談員工的安置問題,員工可以到重組後的企業繼續工作;二是與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員工下崗後自謀職業;三是由當地政府協調,安置到其他單位工作。
國企破產後,最複雜可能就是員工的安置問題。如果不能安置地,只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由於破產屬於人為不可控制的突發因素,涉及到是按照經濟補償和賠償的界限問題。經濟補償一般是按照在企業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但是如果涉及到經濟賠償,標準就要高很多,經濟賠償標準是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企業破產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範圍,按照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給予經濟補償。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四十六地條的規定是經濟補償而不是經濟賠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地條的規定執行。經濟補償標準為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半年以下按照半年計算。標準為工資為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員工本人12個月工資的平均值;如果本人實際工資高於當地政府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計發,但是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例如本人在單位破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每月5000元,工作了10年,就按照10個月來計發,可得經濟補償金5萬元,如果工作了20年,可得經濟補償金10萬元;如果本人實際工資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比如當地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而本人每月實際工資達到18000元以上的,就只能按照每月18000原來計發,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高不能超過216000元。
除了經濟補償以外,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失業保險金待遇是根據繳費年限來計算的,繳費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最高領取月數為12個月,5年歲以上10年以下的,最高領取月數不超過18個月,10年以上最高領取月數不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一般都是低於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準,高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來支付。
綜上所述,國企破產下崗職工,如果重組企業不能安置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並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