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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兒童藍皮書: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發布...
圍繞流動兒童群體生存現狀、發展特徵、入學政策、升學政策等問題,呈現了流動兒童教育的現狀,比較了各地政策的友好程度差異,分析了流動兒童的心理發展狀況,特別關注了回流兒童、再遷兒童等兒童群體的教育,並通過對地方案例和社會力量的教育實踐的梳理,展現了我國流動兒童教育的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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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兒童心理學業易受影響 權利保障值得重視
日前,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寫的《流動兒童藍皮書: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以下簡稱《流動兒童藍皮書》)發布,其中就用專章關注了與人口流動相伴而生的「回流兒童」群體。 藍皮書主編、暨南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講座教授、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韓嘉玲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類群體在2014年國務院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後出現了新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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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兒童存在心理和學業問題 相關權利保障值得重視
回流兒童權利保障值得重視 回流兒童經歷流動又留守普遍存在心理和學業問題 □本報見習記者張守坤 □本報記者 王陽 小美今年15歲,目前在戶口所在地某縣城一所私立中學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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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80家社會組織參與流動兒童教育服務
不到80家社會組織參與流動兒童教育服務 2016-08-23 來源 :公益時報 作者 : 王會賢 近日,新公民計劃研究部發布第一期《流動兒童教育研究簡報》,重新梳理並更新了流動兒童數據、2016非京籍兒童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流動兒童公益組織圖譜等內容。勾勒出我國流動兒童工作的基本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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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兒童普遍存在心理和學業問題,權利保障值得重視
日前,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寫的《流動兒童藍皮書: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以下簡稱《流動兒童藍皮書》)發布,其中就用專章關注了與人口流動相伴而生的「回流兒童」群體。藍皮書主編、暨南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講座教授、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韓嘉玲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類群體在2014年國務院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後出現了新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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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流動兒童:受教育條件差 超八成存健康問題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陸銘教授認為,城市內部不同地段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也造成「夾心層」兒童受教育條件變差。 進入新世紀以來,流動兒童教育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2001年,我國明確提出「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兩為主」政策。2014年,又將「兩為主」提高到「兩納入」,即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納入財政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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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兒童教育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中國經濟新聞網訊(記者 範思立)日前,第九屆「城市的未來:外來兒童教育政策研討會暨校長論壇、流動兒童藍皮書上海發布會」舉行。會議圍繞「流動兒童教育:現狀與機制探討」「關愛留守兒童:新形勢與新挑戰」等主題進行了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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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流動兒童代表觀看音樂劇
原標題:留守流動兒童代表觀看音樂劇 本報3日訊(記者夏雪)3日,省婦聯邀請哈爾濱新橋小學、香和小學、延興小學、73中學新疆班的130名留守流動兒童代表免費觀看了音樂劇《媽媽再愛我一次》,讓孩子們在欣賞高雅藝術、得到藝術薰陶的同時感悟傳統美德教育和溫暖親情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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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兒童藍皮書》:回流不返鄉,是什麼讓他們流動又留守
在《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以下簡稱《報告》)的發布會上,暨南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講座教授韓嘉玲說。尤其在特大城市,受限於戶籍制度和緊缺的公辦教育資源,一些流動人口的隨遷子女不得不返回戶籍地接受教育,但又可能因為撤點並校等原因,他們轉而在城鎮寄宿制學校上學,韓嘉玲稱其為回流不返鄉的「回流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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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全文)
第三條 黨員權利保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民主和集中相結合,既激發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熱情,又要求黨員按照黨性原則行使權利;(二)堅持義務和權利相統一,切實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正確行使各項權利,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三)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黨員享有特權;(四)堅持充分全面保障黨員權利,完善權利保障措施,暢通權利行使渠道,增強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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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附全文)
第三條 黨員權利保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民主和集中相結合,既激發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熱情,又要求黨員按照黨性原則行使權利;(二)堅持義務和權利相統一,切實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正確行使各項權利,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三)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黨員享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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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 保障困境流動兒童合法權益
推動加強和創新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案(事)例三: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 保障困境流動兒童合法權益 為此,吳江區檢察院結合本案中暴露出的問題開展類案調研,發現困境流動兒童權益保障存在發現難、協調難、救助難等問題,因此向區民政局制發困境流動兒童網格化排查、應急響應、積極幹預、各部門聯動救助、開展分類保護的檢察建議,推動民政局落實轄區內困境流動兒童的篩查和幫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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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兒童最佳利益」選擇,給未成年人從事商業活動立規矩
特別聲明:本文為新華網客戶端新媒體平臺「新華號」帳號作者上傳並發布,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華號的立場及觀點。新華號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近年來,與兒童生存、成長及發展相關聯的行業持續升級,從事商業活動的未成年人群體亦隨之應運而生,這是進一步規範商業活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真實背景和邏輯起點。對此,應該規範從事商業活動的未成年人群體市場,建構行業準入機制,改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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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布《中國兒童發展指標圖集(2014)》
「我們希望通過該圖集為國家及有關部門監測評估兒童發展狀況、推動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促進兒童發展和保護兒童權利提供重要的參照。」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蘇鳳傑說,「同時,也希望通過該圖集進一步宣傳中國兒童事業取得的偉大成就,倡導全社會進一步關心、重視和支持兒童事業的良好風尚。」 最新的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的兒童人口約為2.7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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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維權知識宣傳問答
著重加大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平等持續推進「維權服務面對面」宣傳教育活動,旨在進一步引導廣大婦女自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確定了基本國策的適用範疇和目標指向,主要包括在承認和尊重性別差異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將保障婦女實現發展的權利放到突出位置。只有讓婦女擁有了更充分的發展權利、機會和資源,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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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流動兒童問題主因是家庭
報告認為困境流動兒童的問題主要是其家庭問題直接導致的。相對應的需求,則包括兒童教育、穩定的工作和勞動權益不受侵害、居住環境、醫療、城市融入等。 從2006年起,「協作者」正式啟動了困境流動兒童救助計劃,救助對象多為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家庭功能缺失而面臨失學風險、並且缺少社會交往和社會支持的小學生及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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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蹴而就,公益機構如何幫助流動兒童?
不可一蹴而就,公益機構如何幫助流動兒童?作為一個服務於流動兒童的公益機構工作者,描述這一服務對象其實很難,因為他們的身份在不斷轉換,今天在「流動」,明天在「留守」,說他們是「弱勢兒童」吧,範圍太大,說他們是「困境兒童」,定義又不清楚。我覺得自己的境況比環保領域的勇士們好一些,但也有限。雖然我們可以在自己服務的對象身上看到明顯的改變,但是讓人沮喪的部分在於流動和留守兒童的受教育狀況多年來並沒有得到真正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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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川蘭:流動兒童的多重弱勢與社會融合
在城市化進程日益加快的過程中,0-17歲流動兒童規模呈現出數量持續和快速增長的特點。這部分數量龐大的流動兒童在城市中居住生活,面臨著學習教育、衛生保健、社會保障、消費娛樂等各方面的現實需求,也面臨著城市融入方面的實際問題,亟需我們加以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介入,以防形成更大的城市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團結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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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關注「流動兒童」
中新網北京3月7日電 (記者顧立軍 成展鵬)全國人大代表、安徽話劇院副院長朱海燕7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候說,一棟樓蓋好了,孩子還沒有完全熟悉學校的情況,就該轉學了。這些孩子跟著父母顛沛流離,候鳥般不停地遷徙,如何保證這個群體的受教育權得到保障,是中央政府和當地政府應該時刻關注、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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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流動兒童服務帶進工業園
協作者工作人員單焱斌向《公益時報》記者介紹,大多數的流動兒童來到城市之前都是在老家由爺爺奶奶照顧的,而老人一般都比較寵溺,什麼事情都替孩子想、替孩子辦,流動兒童的自主自立的能力往往不夠。另外,流動工人經常反映要將孩子帶在身邊撫養教育的原因是,老人家除了管孩子吃飽喝好、保障正常上學外,跟孩子的交流少,對孩子的學習方面能起到的督促、輔導作用更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