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在侵佔客觀世界與泯滅自我的意識形態中保持著曖昧的「攝影」,是不是藝術?它與繪畫的互相影響又如何?今夜,昊美術館公教部胡慧雯將以鏡頭為媒介,帶大家接觸或認領另一個企圖取代真實的影像世界,在此世界,「相機像槍枝,是幻想機器,用起來會上癮,但它不會致命。」而本書作者蘇珊·桑塔格則將其具有社會精神的攝影論有機地灌注於其解剖肌理式的行文之中。由此,談論攝影,亦成為了討論世界的一種方式。
「人類無可救贖地留在柏拉圖的洞穴裡,老習慣未改,依然在非真實本身而僅是真實的影像中陶醉。」
本書開篇,蘇珊·桑塔格便以柏拉圖之喻將讀者拉回黑暗一片的洞穴中,隨後再一步步向有光亮的世界探索。行進過程中,桑塔格用她的口吻講述攝影與世界的關係。有評述認為此書是「攝影界的《聖經》」,我個人並不認同,不必神聖化一種主流主張,也不必認定某種觀點便是唱衰。今天我們只兼聽,不美化,不蔑視。
這一瞬間你在做什麼?如果你已經閱讀至此,那必然是在盯著一塊屏幕,電腦,平板或者手機。現在讀《論攝影》似乎有些過時,畢竟如今已少有人還將底片衝洗出來,用一張相紙傳播和保存影像,取而代之的是各種電子屏幕和磁碟。自攝像機和網絡誕生以來,不僅傳送和儲存的方式在改變,我們觀看的方式也已改變,引用約翰·伯格的一句話:「因為有了攝影機,現在與其說觀賞者向繪畫靠攏,不如說繪畫向觀賞者接近」。
既然提到攝影機,那就看看鏡頭吧——多個透鏡和光圈結構,是否形成了某種漩渦符號?當「咔嚓」聲響起,眾人認為此刻被拍攝人或說被拍攝物的存在以一種無限永恆的方式被定格,認為時間的河流中出現了截斷點,從而幾十分之一秒或及百分之一秒的瞬間被我們留下。事實上是,我們被捲入了鏡頭的漩渦,消費主義和資本在水面之下隱秘攪動,於是這個漩渦越來越大且難以察覺。在《論攝影》中,桑塔格巧妙地提及攝影(shoot)和射擊(shoot)的一詞多義,從而引出攝影的捕食意味。我想,人應該是自願且不經意地走進漩渦,正如遊入鮟鱇魚嘴中的生物,它們都趨向擬真的光線。在鏡頭中,我們試圖重構世界,試圖用各種濾鏡營造稍縱即逝的靈暈,試圖改變形象並勸說自己,「我」正如鏡頭所呈現。然而,自己要如何看見自己的模樣呢?
現在有一個問題拋出:你我要變得多扁平才能被塞進鏡頭和屏幕?當鏡頭凝視你我時,你我亦凝視它,有吸引眼睛的鏡頭,也有依賴鏡頭的眼睛,兩者之間的關係像極了食物鏈,環環相扣,但是此處捕食者和被食者的關係不全然確定。影像的迪士尼樂園燈火通明,於是投向羅生門般現實世界的目光便草草了事。以美能達1976年的廣告詞作為結束:你是相機時,相機也是你。*以下文本摘自片段《在柏拉圖的洞穴裡》
人類無可救贖地留在柏拉圖的洞穴裡,老習慣未改,依然在並非真實本身而僅是真實的影像中陶醉。但是,接受照片的教育,已不同於接受較古老、較手藝化的影像的教育。首先,周遭的影像更繁多,需要我們去注意。照片的庫存開始於一八三九年,此後,幾乎任何東西都被拍攝過,或看起來如此。攝影之眼的貪婪,改變了那個洞穴——我們的世界——裡的幽禁條件。照片在教導我們新的視覺準則的同時,也改變並擴大我們對什麼才值得看和我們有權利去看什麼的觀念。照片是一種觀看的語法,更重要的,是一種觀看的倫理學。最後,攝影企業最輝煌的成果,是給了我們一種感覺,以為我們可以把整個世界儲藏在我們腦中——猶如一部圖像集。
柏拉圖洞穴之喻(Plato's allegory of the cave )
……相機跟汽車一樣,是作為捕食者的武器來出售的——儘可能地自動,隨時猛撲過去。大眾口味期待簡便、隱形的技術。製造商向顧客保證拍照毋須技能或專業知識,保證相機無所不知,能夠對意志那輕微的壓力作出反應。就像轉動點火開關鑰匙或扣動扳機一樣簡單。
相機像槍枝和汽車,是幻想機器,用起來會上癮。然而,儘管普通語言和廣告誇大其詞,它們卻不會致命。在把汽車當成槍枝那樣來推銷的誇張法中,至少有一點倒是非常真實的:除了戰時,汽車殺人比槍枝還多。相機/槍枝不會殺人,因此那個不祥的隱喻似乎只是虛張聲勢罷了——像一個男人幻想兩腿間有一支槍、一把刀或一件工具。不過,拍照的行為仍有某種捕食意味。拍攝人即是侵犯人,把他們視作他們從未把自己視作的樣子,了解他們對自己從不了解的事情;它把人變成可以被象徵性地擁有的物件。一如相機是槍枝的升華,拍攝某人也是一種升華式的謀殺——一種軟謀殺,正好適合一個悲哀、受驚的時代。
上:盧森堡公園,歐仁·阿特熱,1902
下:日食,歐仁·阿特熱,1912,Courtesy of George Eastman Museum
最終,人們可能學會多用相機而少用槍枝來發洩他們的侵略欲,代價是使世界更加影像泛濫。人們開始舍子彈而取膠捲的一個局面是,在東非,攝影遊獵正在取代槍枝遊獵。遊獵者手持「哈蘇」相機而不是「溫徹斯特」步槍;不是用望遠鏡瞄準器來把步槍對準獵物,而是透過取景器來取景。在十九世紀末的倫敦,撒繆爾·巴特勒抱怨說:「每一片灌木叢裡都有一個攝影者,像吼咆的獅子到處逛蕩,尋找他可以吞噬的人。」如今,攝影師正在追逐真野獸,它們到處被圍困,已稀少得沒得殺了。槍枝在這場認真的喜劇也即生態遊獵中,已蛻變成相機,因為大自然已不再是往昔的大自然——人類不再需要防禦它。如今,大自然——馴服、瀕危、垂死——需要人類來保護。當我們害怕,我們射殺(shoot)。當我們懷舊,我們拍照(shoot)。
……一張照片既是一種假在場,又是不在場的標誌。就像房間裡的柴火,照片,尤其是關於人、關於遙遠的風景和遙遠的城市、關於已消逝的過去的照片,是遐想的刺激物。照片可能喚起的那種不可獲得感,直接輸入那些其渴望因距離而加強的人的情慾裡。藏在已婚婦人錢包裡的情人的照片、貼在少男少女床邊牆上的搖滾歌星的海報照片、別在選民外衣上的政客競選徽章的頭像、扣在計程車遮陽板上的計程車司機子女的快照——所有這些對照片的驅邪物式的使用,都表達一種既濫情又暗含神奇的感覺:都是企圖接觸或認領另一個現實。
……攝影通過以一個複製的影像世界來裝飾這個已經擁擠不堪的世界,使我們覺得世界比它實際上的樣子更容易為我們所理解。
需要由照片來確認現實和強化經驗,這乃是一種美學消費主義,大家都樂此不疲。工業社會使其公民患上影像癮;這是最難以抗拒的精神汙染形式。強烈渴求美,強烈渴求終止對表面以下的探索,強烈渴求救贖和讚美世界的肉身——所有這些情慾感覺都在我們從照片獲得的快感中得到確認。但是,其他不那麼放得開的感情也得到表達。如果形容說,人們患上了攝影強迫症,大概是不會錯的:把經驗本身變成一種觀看方式。
桑塔格在拍攝中
Photo: TT News Agency/Press Association Images
最終,擁有一次經驗等同於給這次經驗拍攝一張照片,參與一次公共事件則愈來愈等同於通過照片觀看它。十九世紀最有邏輯的唯美主義者馬拉美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為了在一本書裡終結。今天,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為了在一張照片中終結。
《論攝影》
作者:蘇珊·桑塔格
譯者:黃燦然
出版: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