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香港房價在150000元/㎡左右,好的地方達到了每平方米40萬左右,在寸土寸金的香港,100平米的房子已經是豪宅了,價格基本都在千萬以上。
香港有四大住房制度,高房價困境的根源是供地不足和金融高槓桿。
(1)土地制度:使用權批租,土地供給長期不足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批租後使用權可自由轉讓。
鴉片戰爭後,港島、九龍土地陸續歸英國王室所有;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香港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使用權延續土地批租制度,通過拍賣、招標、協議對外出讓,以公開拍賣為主,允許使用權自由轉讓;新批土地除特殊用地外,期限為50年。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要求香港回歸前每年批地不超過50公頃,政策的初衷在於防止英國超售土地,但客觀上使限制土地供給成為香港土地制度基因的一個關鍵特徵。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保,以及由於部分利益集團阻撓,土地供給長期不足,人均住宅用地僅10平方米。
1985—2017財年,香港政府累計出讓土地779萬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556萬平方米;同期,香港年末人口增長198萬,新增住宅用地與新增人口比例僅2.81平方米/人。
其實截至2012年中期,全港未經批租或撥用的、用於住宅建設、適合發展的土地僅剩3.92平方公裡,土地短缺問題嚴峻。
香港的土地出讓以公開拍賣為主,供給受到嚴格限制,稀缺的土地由價高者得,必然導致地價越拍越高,從成本端推升房價。1986—2017年,港島、九龍、新界的私人房屋均價分別上漲20倍、20倍和14倍,年均增長10%、10%和9%。
土地供給不足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香港延續了英國重視生態保護的規劃理念,加劇了土地短缺。依據1976年制定的《郊野公園條例》,佔地37%的郊野公園無法開發。第二,由於可開發土地有限,香港政府新增土地供應主要來自填海造地與土地徵收,但由於環保人士抗議,2005年以來填海造地大幅減少,而土地徵收耗時較長,導致政府可出讓土地資源較少。第三,2003—2010年為維護樓市穩定,以及由於部分利益集團阻撓,政府大幅減少土地出讓。
(2)金融制度:利率低,槓桿高,刺激居民加槓桿購房。
按揭靈活多樣,支持多種形式貸款,香港本地居民購買首套房最低首付40%,但購買資助出售房屋或申請按揭保險,首付可低至5%;地產商與財務公司按揭首付低於20%,並支持首付款按揭。香港還有加按、轉按、樓換樓按揭等按揭業務。
同時房貸利率低。香港實行聯繫匯率制,利率追隨美國而長期處於低位,三大發鈔銀行按揭利率上限為2.35%。按揭業務靈活,疊加利率低,刺激居民加槓桿購房。
(3)稅收制度:炒房成本高,但保有環節稅負低交易環節徵收重稅。
香港居民購買首套房需繳納4.5%以下的從價印花稅,購買二套以上住房需繳納15%的從價印花稅;非香港居民購房除繳納15%的從價印花稅,還需繳納15%的買家印花稅。此外,如果購買的是未滿3年即轉售的房屋,買家還需與賣家共同繳納10%~20%的額外印花稅。稅基均為物業售價或評估價的較高者。
保有環節稅負低。保有環節基於租金徵稅,包括5%的差餉與3%的土地租金,出租物業另繳15%的物業稅。但差餉與土地租金只佔物業價值的0.2%~0.5%,與歐美物業稅1%~2%相比偏低。
(4)公營房屋制度:低價租售,但條件偏差,且供應不足。
公屋租金低廉,但輪候時間長,條件偏差。公屋租金為私人房屋的1/7~1/3,居民滿足資產收入限制,便可排隊輪候。但平均需要輪候5.3年,且人均面積中位數僅為13平方米。2007—2017年,人均面積中位數僅提高1平方米。
資助出售單位折價出售,但價格偏高,且供應少。資助出售單位以居屋為主,售價約為私人房屋的60%~70%。由於與市場價掛鈎,價格水漲船高,房源供應少。
從市場結構看,香港住房供給呈現「雙軌制」。
第一,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營房屋居住人口佔比近半。公營房屋包括公屋與資助出售單位兩類。
第二,公屋數量眾多,疊加房價過高,近一半家庭選擇租房。
人口持續增長背景下,土地供應不足,疊加金融環境寬鬆,造成中國香港房價持續大漲。中國香港對房地產過度依賴、深陷高房價困境的後果已經顯現,如競爭力下降、產業空心化、社會階層固化撕裂等。房地產業在經濟中佔比過高。香港房地產相關行業佔GDP的比重一度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