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期發出一份特殊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王女士對母親林阿姨實施家暴行為;禁止王女士跟蹤、騷擾、接觸母親和進入母親的住所。
兩人矛盾緣於,王女士不準母親獨居,脅迫母親搬進自己家中共同生活,強行要求母親交出財產,並辯稱是擔心母親購買保健品被詐騙,從而代管母親財產。
林阿姨不堪女兒騷擾脅迫,多方求助無果,不得不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是珠海首份為老年人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前常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因此,許多家庭暴力、家庭糾紛都隱藏在「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後面,讓家庭成員間事實上的侵權和違法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治。許多人礙於面子,也並不願意將家庭糾紛鬧上法庭。
林阿姨與其女兒王女士之間的案例也是如此。其實兩人各有錯處,如果沒有鬧上法庭,恐怕在大多數人眼裡,就是母女間的爭執,只不過看上去王女士的行為有點過激了。但事實上,家庭成員之間也需要互相尊重,也並非因為血緣上的親近關係就沒有界限,能夠對親人隨意打罵騷擾。
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認定王女士的行為屬於家暴,對林阿姨的權益進行保護,可以說,「清官也斷家務事」是一種進步。這說明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升,讓林阿姨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比起普通涉案人員間的關係更複雜,如何能夠在斷好家務事的同時,不影響家庭成員間的感情,能斷,還要巧斷,對於辦案人員來說,也是個巨大考驗。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譚敏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