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血書,求求鄭爽趕緊和吳秀波在一起吧!
一個是結婚嗎?代孕棄養的那種。
一個是當三嗎?牢底坐穿的那種。
當純情小仙女邂逅睿智暖男大叔,二者就每天一個入獄小技巧直接展開中門對狙,每天上演現實版《史密斯夫婦》,只不過武器從刀槍劍戟變為誣衊構陷,過招全靠加密腦電波,看誰先陰死誰。真帶勁兒!
要是吳秀波早點收了鄭爽,會讓Prada股票昨日「暴跌」1.7%嗎?Prada再次成為業內鑑渣殉道者,前有職場霸凌裴炫珠,慘遭構陷樸燦烈,現有代孕棄養爽爽子,這個人韓國要搶嗎?我們可以白送。
要是吳秀波早點收了鄭爽,網友們何須為了坐實代孕加遺棄兩宗罪,而在全網上躥下跳?我們也就不會有機會聽到鄭爽一家人毫無底線的對話,都說虎毒不食子,對兩個代孕得來的孩子作出口頭處決的,恰恰是他們的外公、外婆和親媽。這也是我們絕不能讓代孕合法化的原因。
今天,我將從以下4點,和大家講講代孕為什麼是違法的?代孕會給女性及社會帶來怎樣的危害?以及代孕背後的一系列法律風險。
1、代孕為何違法?
2、代孕對女性的傷害
3、代孕對社會的危害
4、代孕的法律風險
一、代孕為何違法?
要講清楚代孕為何違法,不如說說,如果代孕合法化,會發生什麼?
先來說說美國。去年4月5日,紐約州正式宣布商業代孕合法化,突然間,整個州的女性好像都成了明碼標價的商品。在法令頒布的幾小時後,就有「代孕超市」,也就是所謂的中介公司開始全球招人,他們還對中國的年輕女孩兒發出了盛情邀請,美其名曰高薪兼職,免費出國,說白了就是漂洋過海去代孕。
從前,代孕還可稱之為黑產業,如今一紙公文,將其徹底洗白。
代孕合法化,意味著只要你夠壕橫,首先,你就可以租賃到健康女性的活體子宮;其次,你還可以享受包退包換服務,對基因不滿意,牛津劍橋、清華北大任你挑,對性別不滿意,包生男孩、去女留男一條龍。最後,對於那些性別不符、健康欠佳的「殘次品」,無需自己動手,超市裡有專人負責銷毀。
代孕,究竟是你情我願的定製後裔,還是喪心病狂的屠戮生命?
無獨有偶,烏克蘭作為歐洲子宮,自2002年起,使捐卵、捐精、商業代孕全面合法化。子宮孕育的代孕經濟,帶動國家GDP,變相提振就業率。
然而,一度被資本視為代孕天堂的烏克蘭,卻在疫情期間遭遇重創,很多代孕寶寶被退貨,理由五花八門。
一方面,疫情導致很多中產階級破產,無法支付尾款,讓這場有錢人的遊戲繼續下去。
另一方面,有些代孕媽媽和寶寶在疫情期間不幸感染新冠,雖然已經治癒,但那些有錢人比誰都惜命,怎麼可能放任哪怕1%的可能,給自己千裡投毒?自然只剩拒不認帳一條路。
時至今日,烏克蘭式洗腦還在繼續。一個連孩子都沒有生過的女人,人生是不完整的。代孕公司越是風生水起,國家經濟就越欣欣向榮,他們有100種方法讓底層代孕婦女自願帶上歡笑面具。
最後說說印度。近年來,印度大有趕超烏克蘭,成為世界第一代孕工廠的趨勢。這些靠欺負女子賺錢的國家,成為了女性的人間煉獄。
究其原因,還是一個字:窮。世界上每3個極度貧困的人裡,就有1個是印度人。一面是拼死拼活幹1周的體力活,只有折合人民幣不到85元的收入,一面是1次分娩,就可獲得一筆足以改變人生的巨資。大量的印度婦女或心甘情願,或受丈夫驅使,成為了代孕產業鏈的末環。
古有易子而食,今有易女而孕,當「典妻」之風颳遍印度底層百姓,有口難言、痛不欲生成了代孕產業鏈中大部分女性的真實寫照。
如果代孕不違法,那麼噩夢終將照進現實。
二、代孕對女性的傷害
看到這個標題,我猜有些在看視頻的男生已經輕鬆地抖起了腳,甚至還想點擊右上角,因為事不關己。誠然,以現在的醫學水平,男性確實無法代孕。但是,如果說女性代孕等同於默認器官商品化,這時,你還覺得有性別之分嗎?男孩子走在路上,是不是也要保護好自己?關心受代孕侵害的女性,讓代孕產業無處遁形,是不是人人有責?
代孕對女性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其中,既有生理上的,更有心理上的。
在生理上,一位女性打從成為代孕媽媽的那一天起,她就接受了被徹底物化的命運。
在幕後資本的眼中,代孕媽媽和養殖場中的牲畜沒什麼兩樣。即使女性一生只排卵400-500個又如何,排卵針與雌激素就是她們最好的飼料。更不要說分娩過程中的10級陣痛,以及產後可能出現的大出血等情況,生完孩子的代孕媽媽,資本會care她們的生死?
在心理上,受代孕蠱惑的女性會形成一種非常扭曲的價值觀。
比如,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孩子讀這麼多書幹什麼,還是早點嫁人好。自己生1個,再給別人代孕幾個,補貼家用,正所謂1人代孕,全家飛升。
再比如,這位母親/女兒/姐妹,你的兒子結婚買不起新房,你的兄弟上學交不起學費,你去代孕吧,好女子生來就要為家中的男性奉獻一切。
我光是想到這些場景,就已經毛骨悚然了,更不要說代孕還會催生對女性的人身暴力。種種跡象表明,拐賣婦女、女性離奇失蹤等案件背後,常常與代孕黑產業鏈有關。
看到這裡,也許有些女性會想,我受過高等教育,我在北上廣深有房有車,生活優渥,只要我自己不去做代孕,代孕就是一件離我很遙遠的事,合不合法好像和我沒什麼關係。
但你要知道,一旦代孕合法化被撕開一道口子,你就會成為黑暗森林中被追逐的獵物,因為永遠有人比你更富有。試想,頂級富豪們要找代孕工具人,他們會更傾向於出入CBD的體面人還是來自阡陌之間的老實人?
我不清楚,槍響之後是否一定沒有贏家,但我知道,贏家一定不會是如你如我的平凡人。
三、代孕對社會的危害
說完了代孕對女性的傷害,我再和大家說說代孕對社會的危害。
代孕,作為一種常年遊走於灰色地帶的產業,近年來在社會的底線上反覆試探。儘管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任何形式的賣卵與代孕都是違法的,但依舊有人在電視鏡頭前,坦坦蕩蕩地告訴大家:(代孕)這很正常啊,我身邊很多人這樣。
如果代孕不犯法,那麼販賣人體器官犯法嗎?我女朋友想買愛瘋,我自願去賣腎,我賣我自己犯法嗎?
同理,買賣兒童犯法嗎?我家「獨養女兒」,我自願賣掉前9個,為第10胎可能生兒子做奶粉錢,犯法嗎?
顯然,上述問題的答案都是不合法。此外,代孕還會導致極大的倫理問題和貧富差距。
當上層名媛凍卵、切除子宮成風時,底層婦女忙於成為她們的移動子宮。代孕媽媽可能一輩子都無法達到代孕僱主萬分之一的生活水平,比如有錢買上海1.5億元別墅,但養不起兩個代孕寶寶的鄭爽。代孕會導致底層女性的地位越來越低,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四、代孕的法律風險
既然之前已經提到了代孕的不合法性,你可能會問,代孕到底觸犯了哪幾條法律?
首先是詐騙罪。如果在網上發布了代孕的信息,收取各種費用,那就涉嫌詐騙罪,根據金額大小,判的年限也不同。
其次是非法行醫罪。如果參與代孕的醫療人員沒有執業醫師資格,那就涉嫌非法行醫。
再者是拐賣婦女兒童罪。代孕媽媽產下嬰兒後,就進入到一手交錢,一手交人的階段,其實,這已經屬於販賣人口。
最後是遺棄罪。如果由於代孕嬰兒有健康問題等原因,導致父親、母親及代孕媽媽三方都不撫養這個孩子,那麼便構成遺棄罪。
此外,如果代孕媽媽想維權,可能會特別困難。我國法律明確指出,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因為代孕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代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看到這裡,有些觀眾老爺可能會覺得有點無聊,覺得都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但是,我認為,在代孕這樣的大是大非面前,引經據典、嚴肅古板都是對生命的尊重,以及對心懷叵測之人的嚴肅警告。
羅翔老師曾經說過一段很經典的話:自由不能以徹底放棄自由為代價。誰要求過大的自由,誰就在召喚絕對的奴役和絕對的集權。
如果自由被完全開放,那麼生命將徹底被物化,子宮中結出鈔票,每一樣器官都可以擺上貨架。當自由卸去「枷鎖」,我們就失去了做人最後的尊嚴。
同理,我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賣卵與代孕,因為如果對隨意處置自己身體的自由不加限制,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如果大家還是覺得以上理論太過抽象,沒關係,請看看這根具象的針,你就全明白了。
此次,鄭爽公關團隊面臨的困難簡直是史詩級的,最後,我想預測下她的洗白套路,如果被我有幸言中,大家知道該怎麼做了?欸,我需要加狗頭嗎?
小女子不才,求子心切,奈何身體羸弱,或長期服用某種藥物導致無法「親自」生育,只得和前夫來到美國求醫。誰知他騙得我的信任,在合同上簽字,還將我的卵子拿去代孕,等我一個單詞、一個單詞查明合同內容,已經過去了7個月,我想及時止損,可已經來不及了。抱歉佔用公共資源阿巴阿巴阿巴……
最後我想說: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來。我悄悄地隱婚生子,還趕走了一個廢材。那貨滯留美國,有家也回不來。我在國內使勁黑他,說他在國外躲債。姐姐叱吒娛樂圈十幾載,沒有一個男人是我的菜。彥斌太醜,張翰太帥,張恆高攀我,真是個無賴。我作,我整容,我性格古怪,但粉絲們都說我單純可愛。
好了,本期視頻就到這裡,咱們下期見!
參考資料:
1. Being and Being Bought: Prostitution, Surrogacy and the Split Self, Kajsa Ekis Ekman
2. Wombs in Labor: Transnational Commercial Surrogacy in India, Amrita Pande
3. Brown Bodies, White Babies: The Politics of Cross-Racial Surrogacy, Laura Harrison
4. Our Bodies, Whose Property? Anne Phillips
5. Discounted life: the price of global surrogacy in India, Sharmila Rudrappa
6. Transnational Reproduction: Race, Kinship, and Commercial Surrogacy in India, Daisy Deomampo
7. 各國代孕法律之比較研究,餘提
8. 功能主義視角下外國代孕制度研究,石雷
9. 跨境代孕國際私法問題研究,袁泉等
10. 我出租了我的子宮,朱少君
11. 圓圈正義:作為自由前提的信念,羅翔
12. 刑法學講義,羅翔
13. 代孕規制的法律問題研究,劉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