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兒賽高——百年跨性別知識泡麵番》
主編:卓卉莐(h.c)
設計:夢怡
發布:跨兒文化
簡介:泡麵番原指單集時間很短的動畫,通常在3-6分鐘左右,約等於泡一杯泡麵的時間。這裡是希望這本小手冊可以通過精簡的小章節,將性別研究領域裡和跨性別有關的知識介紹給所有關心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議題的朋友。1910年,德國醫學家、性學家、平權運動家、「跨裝者」、被譽為性學界愛因斯坦的馬格努斯·赫希菲爾德,第一次提出和現代「跨性別」概念有關的性別術語,距今(2020年)正好110年。
手冊內容將於近期分章節在跨兒文化公眾號上陸續發出,最後集結為精美的pdf文檔供大家下載~敬請多多傳閱喔~😉 💕
英文單詞transgender由前半部分trans和後半部分gender構成,前半部分trans來自拉丁文,表示「跨過、越過」;後半部分gender在一般生活語境裡,經常被翻譯為「性別」。
同樣在一般生活語境裡,英文單詞sex也經常被翻譯為「性別」。而且在英文裡,sex表示「性別」含義的歷史要遠遠早於gender。
根據臺灣高雄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客座教授、世界華人性學家協會名譽會長阮芳賦的《英語Sexuality的漢譯和華人性觀念的革命》(以下簡稱《Sexuality漢譯》),英語中sex一詞最早出現於14世紀,來源於拉丁文的sexus,最早為傑弗雷·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譯語,用來翻譯波伊提烏(Boethius)的拉丁著作De Consolatione Philosophiae(《哲學的慰藉》),但sex一詞在英文中直到16世紀前用得很少。
阮芳賦在《Sexuality漢譯》中提到:「英語中sex表示兩性區分的意思最早見於1526年,而作為男女性器官的區分的這種意義,則最早見於1631年...用sex這個詞來表達性行為,大約在1918年才出現。」
而transgender中翻譯為「性別」的gender一詞,在1955年以前,基本上僅僅用於指語法中一個名詞的陰性、陽性或中性等,而罕有它指。英語gender是在公元1300年從古法語中借來用以翻譯古希臘亞里斯多德的文法學術語genos的。(參考:阮芳賦《Sexuality漢譯》;維基百科「gender」詞條)
性學史家韋恩·布洛(Vern Bullough)認為,在1955年之前的英語中,「gender是一個古老的術語,但只在語言學中用來標明一個名詞是陽性,陰性或中性,它並不用在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或性學的語言中。」(阮芳賦《Sexuality漢譯》)
小結:在一般生活語境裡,英文單詞sex和gender都經常被翻譯為「性別」。英語中sex最早出現在14世紀,來源於拉丁文,sex表示兩性區分的意思最早見於1526年;而英語中gender於1300年借用自古法語,在1955年之前,gender僅僅用於指詞語的陰性、陽性或中性等,罕有它指。
性學家約翰·曼尼(John Money)在對間性人(間性人,指原生生理性徵既非通常認為的女性生理性徵亦非通常認為的男性生理性徵的人士,又稱雙性人)的研究中創造了新術語 gender role(role為「角色」之意)一詞(1954年),並於1955年首度在出版書刊中使用。(維基百科「gender role」詞條;維基百科「gender」詞條)
過去認為,人的身體可以按生理性徵歸納為女男兩類,要麼是女人身體,要麼是男人身體,女性身份和男性身份分別因於女人身體和男人身體產生。但在間性人士當中,身體不是往常認為的女人身體,也不是往常認為的男人身體,卻存在間性人士個體,可以單獨表達出女性身份或男性身份,即ta的gender role是女性或男性。
約翰·曼尼發明了gender role一詞,用來評估一位生理性徵上不可如通常認為那樣被歸納為女人或男人的人士是「女性」還是「男性」。根據約翰·曼尼的說法,一個人的gender role是女性或男性,是指一個人所有所說所做的事情透露出的ta的身份是女性或男性,這些事情包括但不僅限於與性相關的事。約翰·曼尼認為,諸多與性無關的事情,例如一個人的總體言談(general mannerisms)、舉止風範(deportment and demeanor)、平時言論(casual comment)等等,都可以用來評估一個人的gender role是女性或男性。(維基百科「gender role」詞條;維基百科「John Money」詞條)
原本用於指語法中名詞的陰性、陽性或是中性等的gender,在約翰·曼尼的新用法中,被用來指一個人身份表現的「女性」或「男性」,gender開始有指人的女性、男性之意。
1963年,心理學家羅伯特·斯託勒(Robert Stoller)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國際精神分析大會(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 Congress)上介紹了其創造的新詞彙gender identity(identity是「認同」之意)。(維基百科「gender identity」詞條)
斯託勒對gender identity的解釋是,一個人對其sex為女性或男性的知悉感。斯託勒將sex視作生理層面的女男之別,將gender identity視作內心上對自己屬於女性還是男性的認同。斯託勒因解釋「跨性別」而創造的gender identity被視作gender現代意義的源頭(參考:陳薇真《臺灣跨性別前史:醫療、風俗志與亞際遭逢》)。
隨後,約翰·曼尼將gender role/gender identity(縮寫GR/GI)作為一對概念,gender role用於描述一個人外在表現出來的女性身份或男性身份,gender identity用於描述一個人內在對自我是女性還是男性的認同感。(參考:陳薇真《臺灣跨性別前史:醫療、風俗志與亞際遭逢》)。
1970年,美國女同性戀者、第二波女權主義代表凱特·米利特(Kate Millet)在其被稱為女權主義文學批評第一書、女性解放聖經的Sexual Politics(《性政治》)中引述了斯託勒的gender概念。
約翰·曼尼關於gender的新用法,在創造出來之後並沒有馬上得到廣泛傳播,而是直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第二波女權主義吸收了gender這一術語後,才隨著第二波女權主義的推廣而廣為人知。
小結: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約翰·曼尼創造了新詞語gender role,使gender開始有指人的女性、男性之意;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羅伯特·斯託勒創造了新詞語gender identity,被視作gender現代意義的源頭;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第二波女權主義吸納了gender這一概念,gender一詞隨著第二波女權主義的推廣而廣為人知。
在約翰·曼尼的研究中,生理性徵並非所謂「女人性徵」的身體卻可以表現出女性身份,生理性徵並非所謂「男人性徵」的身體卻可以表現出男性身份,揭示了一個人的女性身份和男性身份並非由生理性徵與生帶來。這和法國作家、女權運動創始人之一、女權主義者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 Le deuxième sexe(《第二性》,1949年出版)中的觀點相似: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成為的。
而約翰·曼尼關於gender role的說明中,大量由社會和文化歸納的與性有關或無關的「女性言行」與「男性言行」,可以被用作一個人被感知為女性身份還是男性身份的考量,揭示了人們平常對女性身份和男性身份的感知,很大部分來自於社會和文化歸納構建出來的「女性感」和「男性感」——怎麼做怎麼說是女性的,怎麼做怎麼說是男性的,而很少情況下是直接求諸生理性徵。畢竟當一個人迎面走來,我們不會直接看到對方的生殖器官來辨認ta是女性身份還是男性身份。
於是,一個新的觀點呼之欲出:人的女男之別有兩個維度,一個是生理性徵上的女男之別,用sex表示;另一個為其在社會文化意義上(如:外在言行、性格、興趣等)的女男之別,用gender表示。
而這正好與第二波女權主義的倡導相似:女男有別的特質——例如認為女性溫柔細心嬌小,男性勇敢堅毅強壯——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文化建構出來的,所有原本認為女男有別的特質,無論你是女性還是男性,都有可能具備。
於是第二波女權主義吸納了gender作為社會文化意義上的女男之別這一用法,以作為其對抗生理決定論的重要工具,gender的新含義也隨第二波女權主義的推廣而廣為人知。(參考:陳薇真《臺灣跨性別前史:醫療、風俗志與亞際遭逢》)。
至此,sex和gender都擁有了表示「女男之別」的意義,也因此,在一般生活語境下,sex和gender都經常被翻譯為「性別」。但在性別研究領域(尤其是受第二波女權主義影響的論述中),sex被翻譯為「生理性別」,gender被翻譯為「社會性別」,以表示兩者描述的是不同維度的女男之別。
然而,1980年後期開始,有女權主義理論家及科學史家對生理性別sex和社會性別gender的區分感到不安,尤其是造成沒有身體的gender以及從生理上本質化了性別(參考:陳薇真《臺灣跨性別前史:醫療、風俗志與亞際遭逢》)。
小結:約翰·曼尼關於gender的新用法,啟發了第二波女權主義用sex表示生理維度上的女男之別,用gender表示社會文化維度上的女男之別。Sex和gender都有了表示女男之別的意義,也因此在一般生活語境裡,兩者都經常被翻譯為「性別」。而在受第二波女權主義影響的論述裡,前者常翻譯為生理性別,後者常翻譯為社會性別。1980年後期開始,女權主義開始對sex/gender這一划分感到不安。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興起的帶有酷兒色彩的第三波女權主義,對第二波女權主義認為的性別有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分提出批評和反思。
在第二波女權主義之前,普遍的觀念認為性別是生理的,性別只有生理性別;第二波女權主義認為性別分為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而第三波女權主義則認為,所謂生理性別其實也是社會文化構建的,生理性別其實一直也是社會性別,性別從一開始就不是生理本質,而是文化構建。
酷兒、第三波女權主義者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在ta的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性別麻煩:女性主義與身份的顛覆》)中寫道:「這個稱為『生理性別』的建構跟社會性別一樣都是文化構建的;的確,也許它一直就是社會性別,結果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區分證明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區別。」
在第三番中提到:大量由社會和文化歸納的與性有關或無關的「女性言行」與「男性言行」,可以被用作一個人被感知為女性身份還是男性身份的考量,揭示了人們平常對女性身份和男性身份的感知,很大部分來自於社會和文化歸納構建出來的「女性感」和「男性感」。
實際上,社會和文化不僅告訴我們什麼言行是「女性感」或「男性感」的,也在告訴我們什麼樣的身體、什麼樣的生理性徵是「女性感」或「男性感」的——具有什麼器官是女性或男性,具有怎樣的身體特徵是女性或男性。社會和文化讓我們覺得什麼樣的生理是女性的或男性的,所謂生理性別,其實一直都是社會性別。一個沒有被文化意義詮釋過的身體本身,就如同沒有被文化意義詮釋過的行為、動作、服裝、品質一樣,是沒有性別的。
因此,當我們開始解構社會文化對性別的建構時,宣示某一種行為、某一種動作、某一種服裝、某一種品質等並非是某一種性別的,我們同樣可以宣示某一種身體並非是某一種性別的:陰道性徵的身體並不一定是女性的,它也可以是男性身體,陰莖性徵的身體並不一定是男性的,它也可以是女性的。
因此,女性的身體不一定得是陰道性徵,男性的身體不一定得是陰莖性徵,跨性別女性不非得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算女性,跨性別男性不非得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算男性。
一個人的生理特徵呈現的「性別感」和言行特徵呈現的「性別感」,都來自社會文化的構建,社會文化告訴我們什麼樣的生理性徵、什麼樣的言行是「女性感」的或「男性感」的,前者並沒有比後者更本質,兩者都是文化構建出來的「刻板印象」。因此,不該認為進行過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女性才是「真女性」,不該認為沒有進行過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還沒跨」,跨性別男性亦然。
因此,將性別分為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沒有必要,因為所謂生理性別其實也是社會性別。到頭來,性別從來就只有一個,就是社會性別,性別一直都是「社會的」(即一直都是社會和文化構建的)。「生理性別」一詞不僅將性別本質化,而且讓原生性徵成為跨性別人士的原罪,這也是為什麼跨兒文化在很多場合倡導,「生理性別」這一將性別本質化的說法應該被拋棄,代之以「被指配性別」(被指配性別:又稱指派性別,指一個人出生時,社會基於生理性徵為其指配的性別標籤,一般相當於出生證上登記的性別標識)。
小結:社會和文化讓我們覺得什麼樣的生理是女性的或男性的,所謂生理性別,其實一直都是社會性別。女性的身體不一定得是陰道性徵,男性的身體也不一定得是陰莖性徵。跨性別女性不非得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算女性,跨性別男性亦然。「生理性別」一詞不僅將性別本質化,而且讓原生性徵成為跨性別人士的原罪,應當被拋棄,代之以「被指配性別」。
完整手冊近期推出,敬請期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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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女性,顏性戀,女性主義者,跨兒文化平臺運營者,寫作者,曾在VICE、新媒體女性等平臺發表文章。約稿請加微信:trans-tr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