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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溫柔
《錦繡未央》正在熱播,關於其原著《庶女有毒》的抄襲事件在三年後的今天再次發酵。近年熱播的網絡文學IP改編劇,似乎無疑例外都曾被指抄襲:《甄嬛傳》《花千骨》《華胥引》,甚至即將在明年播出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都曾被懷疑陷入抄襲門的黑洞。
為什麼網絡文學抄襲現象如此嚴重?為什麼具有版權爭議的作品反而更快走向了影視改編道路呢?
《錦繡未央》改編自瀟湘書院作者秦簡的小說《庶女有毒》。早在2013年3月,就有微博懷疑《庶女有毒》抄襲,但是同年8月,該作品被買下影視版權,瀟湘書院判定該小說為「借鑑」,並非「抄襲」。2013年8月26日,瀟湘書院發布公告懲罰了3位公開反對《庶女有毒》抄襲一事的站內作家:明藍風、古默、懶離婚。
《錦繡未央》的製作人王瑩曾在採訪中說:「改編這麼矚目的小說其實有很大壓力,但這也恰恰是我們的動力。」如今看來,也許所謂來自原著小說的壓力,其實也有一部分來自「抄襲門」吧。
2015年,讀者、網友自發組織整理了有關《庶女有毒》抄襲情況的三分之一說明,更有微博發布了近百名志願網友、在2年時間內製作的《庶女有毒》抄襲「調色盤」(調色盤:指將原著和抄襲作品進行對比,其中相同的部分用同種顏色標記出來)。
2016年11月,網友整理完成長達270萬字的《庶女有毒》全部抄襲情況。整理顯示,秦簡共抄襲了209本書,該系列6冊書籍294章只有9章為原創內容。
中國電影文學學會副會長兼編劇劉毅指出:「網絡文學的讀者還是佔少數的,也許一篇網絡小說有過億的點擊量,但是讀者可能:只有幾百萬。這也是為什麼《庶女有毒》涉嫌抄襲但事情過這麼久才發酵的原因。」
中國網絡文學發展時間較長,文本基數大,但真正沉澱下來的好的作品為數不多。在改編資本熱中也就有了「濫竽充數」的機會,除了好IP被合理開發,一些 「糟粕」也被帶上影視舞臺,劉毅認為「這是過度開發的惡果」。
《庶女有毒》被改編為電視劇《錦繡未央》播出後,收視率破1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受眾從《庶女有毒》時期的幾百萬讀者變成了超過千萬的電視劇觀眾。
劉毅認為,「《庶女有毒》在當年就是一個非常出名的抄襲事件,遭到了網文界的集體抗議,但由於它依舊停留於網文比較小的受眾狀態,所以並沒有被媒體大眾知曉」。
既然爭議早就存在,為什麼影視公司還會買這樣的網絡文學IP呢?
「其實,影視公司購買這部文學作品的時候可能並不知道本身的爭議問題,即使知道,也不會看中它身上的爭議點,畢竟抄襲是負面新聞。」劉毅說,「這些年,IP對於影視公司基本算是剛性需求,沒有IP都不好意思拍電視劇、網劇,而電視臺和網站也大有『非IP不買』的架勢,這就逼著影視製作公司像這些有爭議的作品伸手。」
影視劇對於IP的需求到底有多強?以《羋月傳》為例,原本沒有IP可言,只是劇本改編的小說再反輸給影視劇。劉毅感嘆,「這其實也是電視劇的悲哀」。
開發爭議IP的影視劇公司處境也是水深火熱的,劉毅解釋說,「面對一個已經投錢且在播出的影視劇來說,原著被曝抄襲是一件有很大負面影響的事情,但是已經投入了那麼多時間、精力,他們也只能趁著法院還沒有宣判的時候,儘可能快地收回成本,畢竟影視公司也是受害者之一。」
《影視風尚標》記者嘗試聯繫《錦繡未央》出品公司克頓影視,但未得到明確回應。對方表示:「我們尊重智慧財產權,但希望在有法律依據的前提下,探討《錦繡未央》原著是否涉嫌抄襲的問題。」
近年凡是根據網絡小說改編的影視劇,多多少少會和「抄襲」有點聯繫,而這些被改編的作品一般時間都比較久遠。
晉江文學網的一位籤約作者介紹,近年,網絡文學網站對於抄襲的監管正逐漸正規、嚴格。「現在晉江的小說如果被扒出有抄襲行為,在文字階段就會被制止,很少有進入影視籤約階段的。一般作品火了才會被籤影視版權,而火了的作品肯定在文字階段就能被讀者看出來是不是抄襲。」
劉毅直言,傳統文學也存在抄襲行為,但實現難度比較大,隨著網絡的發展,網文抄襲的途徑增加,發布的難度係數降低,所以越來越多的作品被發現有抄襲之嫌。
「出版社的編輯、責任編輯等都有很大的閱讀量和知識儲備,可以在還沒發行的時候基本斷定作品是否存在抄襲行為,而網絡編輯基本上一個人手裡就有超百號的作者,很難全部看完他們的作品,會存在疏忽。同時,網絡文學的創作是非常著急的,每天至少是萬字更新。就有了輔助抄襲軟體的誕生,以幫助作者每天更新的剛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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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認為,作者、文學網站、影視公司三方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作者為了點擊量和知名度而努力,如果抄襲能帶給他這些,就會禁不住誘惑走向抄襲的道路,文學網站當然也會為經濟利益考慮,而影視公司則會看中網絡IP的點擊量和粉絲數,以決定是否購買版權,他們不會更多地去考慮是否存在抄襲行為等問題。
劉毅表示,目前中國電視劇編劇工作委員會和中國電影文學學會已經基本商定:如果兩家的會員被發現抄襲,一律開除;有抄襲行為的編劇也一律不允許進入專業協會。
除了對抄襲者的懲罰,也有被抄襲者要維權的時候。劉毅表達出了自己的無奈。
「維權的投入和產出完全不成比例,花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打官司,抄襲者得到的懲罰是很少的。」當作品存在被侵權的情況,一般侵權方是需要賠償授權費用3至5倍的賠償金。按照千字100元為例,如果作品被抄襲了,則每1000字能夠獲得300至500元的賠償,但如果作品只有100字被抄襲,也就只能獲得50元的賠償。再加上律師費和時間上的問題,很多被抄襲的原著作者最終都選擇了忍氣吞聲。
明年1月即將播出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其原著是唐七的同名網絡小說,如今被指抄襲網絡小說作者大風颳過的《桃花債》。大風颳過曾在微博發聲明,也盡顯網絡作家維權路上的無奈:「我寫文這麼多年,抄過我文的文章,估計能組個文學網站。抄完了賣版權拍影視的,也不止這一部。如果我一個個全都告,我得睡在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大門口,一邊要飯,一邊攢錢,天天上庭都上不過來。」
相比秦簡,唐七的名氣更大,粉絲眾多,或許明年《三生三世十裡桃花》播出時,會牽扯出更強一輪的爭論戰,但給抄襲定性還需要有法律的幫助。
編輯:秋醬 大殼
【影視風尚標】系頭條號籤約作者,是資深媒體人胡建禮依託專業文娛採編團隊打造的影視娛樂行業垂直媒體。涵蓋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微博等媒體平臺,每晚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