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劇真實而深刻,短短10集塑造了一大批性格鮮明的角色,探討了一個又一個客觀存在的社會問題。
電視劇講述,兩年前,一個叫李曉明的年輕人突然持槍走進電影院,開槍殺死了不少正在看電影的兒童,品味新聞臺編輯主管宋喬安(賈靜雯 飾)的兒子就死在這場災難當中。此後,宋喬安一直無法走出喪子的陰影,加上懷疑丈夫劉昭國(溫昇豪 飾)出軌,她的家庭開始走向分崩離析。家庭上的傷痛沒有結束,她還意外得知自己的助手李曉文(陳妤 飾)正是李曉明的親妹妹,面對既欣賞又仇恨的助手她會怎麼做呢?
另一方面,李曉文的房東應思悅(曾沛慈 飾)是個很不錯的人,但她的家族有精神病史,弟弟應思聰(林哲熹 飾)不幸遺傳了這一基因,在女朋友意外身亡後開始走向精神崩潰。眼見應思聰即將成為下一個李曉明,李曉文和應思悅能否阻止新的悲劇發生呢?
在這部劇當中,我最欣賞的角色當屬吳慷仁飾演的王赦律師,這是一位專門為死刑犯辯護的律師。他並不是為了金錢才這麼做的,他是為了找出這些人之所以會變成殺人犯的原因,以避免下一個殺人犯的誕生,免費為死刑犯們辯護的。
為了找出李曉明、陳昌等死刑犯殺人的原因,他備受誤解與凌辱。受害者家屬朝他潑糞,自己和妻子每天都會接到不少辱罵的電話和簡訊,還要被嶽父看不起。雖然中途一度不得已放棄自己的理想,但最後他還是重新站了起來。
(這段王赦喝醉後的發言我當初回看了好幾遍,看的全身起雞皮疙瘩,吳慷仁的演技簡直炸裂)
從小就特別佩服這種為了心中的正義和理想能夠逆流直上,與全社會抗爭到底的人。我看不少網友留言說這種人太理想化了,只可能出現在電視劇中。其實並非如此,這部劇本身就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王赦律師在現實中也有個原型,那就是臺灣致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黃致豪律師。
2014年5月21日,23歲的臺灣東海大學大二學生鄭捷從臺北捷運(也就是地鐵)板南線龍山寺站上車後,突然化身殺人魔。他從包裡拿出明晃晃的刀子對著周圍的陌生人群一通亂砍,一直砍到江子翠站才被警方控制。這起事件直接導致了24人受傷,4人死亡。
百度了下鄭捷的資料,令我感到遍體生寒的同時,更多的還有疑惑——疑惑他為什麼要做這種事?
鄭捷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種從小家庭不幸,被長期壓抑導致其產生反社會人格的人。相反,他父母恩愛,家庭和諧。自己也成績良好,人生幾乎是一帆風順的。從板橋高中畢業後,他考入東海大學環境工程系就讀,是長輩們眼中品學兼優的好孩子。他也沒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實施謀殺也並非一時衝動或喝了酒的結果,而是已經在他心中謀劃了十幾年的想法。
在被抓捕後,鄭捷的親弟弟也趕到了派出所,對自己哥哥的行為表示無法理解,並當場失聲痛哭。可見雖然身處同一個家庭中,鄭捷的弟弟並沒有任何心理扭曲的跡象。
在法庭上,鄭捷的中學好友也出庭發表了證詞。好友表示,中學時的鄭捷不論是成績還是人緣都不錯。他性格風趣活潑,從未表達過對社會或家庭有任何不滿,段考①時的作文十分幽默,一時被全班傳閱。
不過好友也說道,鄭捷似乎一直有隱藏的暴力傾向。在鄭捷上大學之後,兩人還經常保持聯繫。鄭捷曾多次表示自己想殺人,這讓好友不知所措,只好勸他要保持理性。鄭捷卻說:「才不想像大人一樣說話不算數,既然立了誓約就一定要執行,如果不做會後悔。」
事發當天,被警方抓獲後的鄭捷竟然充滿期待地詢問警察:「會不會被判死刑?」之後他坦白自己從小就渴望殺人,他覺得漫長的讀書和工作太辛苦了,活著很累,壓力很大,也沒有女朋友,認為自己是沒有未來的人,因此想儘快解脫。但是自殺太痛苦了,聽說死刑犯會先注射麻醉劑再槍決,幾乎沒有痛苦,所以才會以故意殺人的方式求死。警方趕到後,他沒有做任何抵抗,直接扔了手裡的刀,他說自己並不喜歡傷害別人,殺人只是為了達成自己的目標,「多殺幾個人才會被判死刑」。
鄭捷的行為自然激起了臺灣民眾的強烈憤慨,沒有一個律師敢為鄭捷辯護,只有黃致豪站了出來。
和我一樣,黃致豪律師也無法理解鄭捷的行為。求生是人類的本能,這樣一位衣食無憂的年輕人竟然會痛苦到從小就想放棄生命,還要以如此殘忍的方式,實在太不尋常了。
黃致豪律師用自己的專業水平為鄭捷拼命辯護,極力拖延他的死亡時間,以期找出致使鄭捷變成殺人犯的原因。他因此遭受了排山倒海般的網絡暴力,和電視劇裡的王赦一樣,他經常會接到辱罵的電話和簡訊,家庭中也有不少反對的聲音。他甚至要等到自己生日那一天才敢告訴家人自己做了鄭捷辯護律師的事,因為生日時大家會更願意顧及他的感受。
可惜,直到最後,黃致豪也沒能完全找出他想要的答案。和電視劇裡一樣,迫於民眾的輿論壓力,法務部決定於2016年5月10日對鄭捷提前執行槍決。當時,臺灣比鄭捷早宣判的死刑犯有42位(電視劇中排在李曉明前面的死刑犯有52位)。
打完麻醉劑,還沒等麻醉生效,鄭捷的腳都還沒軟就迫不及待地執行槍決,還一連開了三槍才把他打死,負責執行死刑的專業法警就這水平?甚至第一槍打完鄭捷還在動,這是一個打完麻醉的人應有的肢體動作嗎?我實在不想用惡意去揣度臺灣法務部的動機。
和電視劇裡一樣,鄭捷被執行槍決前,法務部也沒有通知他的家屬和辯護律師黃致豪,這引起了黃致豪與臺灣人權協會的強烈不滿。
事實上,在臺灣法務部執行槍決鄭捷的不久前,黃致豪已經快要找出鄭捷變身殺人魔的原因了。
在鄭捷被捕後的兩年中,黃致豪花了大量時間與鄭捷聊天、溝通,嘗試打開鄭捷的心門,找出問題的源頭。
一開始,鄭捷的態度是很冷漠的。「我甚至跟他講,我們來討論你還有什麼利用價值好不好?這時他才一臉「哦?有意思」的表情。他其實就是我們青少年的樣子,是我們年輕時的樣子。我們都曾渴望人們注意到「我」的存在,然後「我」會假裝不讓你看到,但是「我」希望你看到「我」的痛苦。」他問鄭捷這輩子最快樂的事是什麼。「他說在板橋高中的時候很開心,他的才華被欣賞,跟同學相處很愉快。他描述某個下課午後,他一個人倚在教室角落,看著同學嬉鬧,陽光灑落,他感到內心無比平靜。」隨後,黃致豪又問鄭捷什麼事讓他最痛苦。「他表達得異常淡薄。他說在他的人生中幾乎沒有什麼痛苦的事情,這是很可怕的……沒有痛苦和沒有快樂一樣可怕,他面臨的可能不是痛苦的人生,而是淡而無味的人生。」
終於,經過黃致豪兩年的不懈努力,鄭捷開始漸漸放下心理防備。在鄭捷被執行槍決前不久,黃致豪曾將死在他刀下的受害者的身家背景一一說給鄭捷聽,將他們身上經歷過的喜怒哀樂像講故事一樣一點點說出來。鄭捷心裡的冰山被融化了,他感嘆道:「如果我早一點認識你們,也許我就不會這樣做。」他還說,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有人在為他努力,他很感動。
不難看出,鄭捷並不是天生的殺人魔,他其實是有人性的:他聽了受害者的故事會動容、會愧疚。他很小就想要殺人,卻選擇等到成年以後再執行計劃,是為了不連累自己的家人。而在執行計劃的前一刻,他吐了,還拉肚子,他其實非常緊張。這些都能看出他體內一直有人性,他曾經是和你我一樣的再普通不過的年輕人。
所以為什麼明明如此緊張他還堅持要去執行那個荒唐的殺人計劃?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也沒受什麼傷也沒吃什麼苦莫名其妙會一心求死?這是與我們每個人都戚戚相關的答案。找出這個答案,我們才不會在坐地鐵、在火車站候車或在三峽廣場②遊玩的時候膽戰心驚。
而這個答案,隨著他的死亡便無從知曉了。
黃致豪猜測這一事件的深層原因正是社會造成的,鄭捷會變成這樣,是因為他長時間不被人所關注:「日本的法務省,以及美國司法當局,都曾針對大規模隨機殺人案做過研究。研究的結果是:『社會安全網的欠缺。』這個「社會安全網」所指的並不是與福利政策相關的安全網;毋寧說是「當我絕望的時候,誰看得見我」這樣的概念。當一個人在一段時日的「被疏離」之後,仍然找不到自我的價值與認同,他就會渴望透過做出某種行為,達到使世人將目光投注到自己身上的目的。你會發現,這些人都已陷入深深的絕望中。」
黃致豪有些激動地說,如果早一點能有更多人願意去傾聽鄭捷的感受,那些死傷也許都不會發生。「所謂的『怪物』,不會是天生生成的。我身為兩個小孩的父親,承辦這個案件,給我最深的啟示是:單是願意傾聽,就可能免除一場災難。傾聽與真切的關心,這是最便宜的,卻也是最珍貴的。如今我們都汲汲營營於自己的生活,難以撥冗去傾聽別人說出心底的話。」
鄭捷被槍決後不久,黃致豪曾在TED③上發表了一通感人至深的演講,下面這個就是當時的演講視頻,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除了鄭捷,黃致豪並不是第一次為這種「人渣」做辯護了,比如另一起轟動臺灣的「3·28臺北內湖隨機殺人案」的嫌犯王景玉也曾是他的當事人。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除李曉明外,還有一個殺人犯叫陳昌,他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因為在臺灣清村公園殺害兩名兒童而被判處死刑。他堅稱自己沒有精神病,是為了一心求死才故意殺人。陳昌的原型便是王景玉。
2016年3月28日,一名劉姓女童(小名「小燈泡」)與其母親正前往西湖捷運站準備迎接祖父,在路上,兩人偶遇王景玉。王景玉一言不發,直接掏出菜刀當著「小燈泡」母親的面砍死「小燈泡」,直到被見義勇為的群眾制服。
在黃致豪的影響下,「小燈泡」的母親也贊同了應該要將王景玉這類人作為研究對象的看法。面對媒體,她說,殺死犯人只是掩耳盜鈴,王景玉死不死,「小燈泡」都不會復活。她此時只希望能從根本、從教育上來解決這一問題,希望今後不要再出現類似的悲劇。
鄭捷被執行槍決的時候,「小燈泡」母親也發表過看法,稱得知鄭捷被執行槍決,心情很糟糕。她說:「糟糕的不是執行死刑這件事,而是在執行死刑之前,政府做了什麼?他們有去分析了解『為什麼』了嗎?」
被問及為什麼會選擇做一名死刑犯的辯護律師時,黃致豪表示,這是因為自己年輕時也差點成為一名問題少年。
他說,自己從小遭受家人的拋棄和校園的霸凌。在自己高中的某天早上,他終於壓抑不住內心的怒火,花了500臺幣買了一把蝴蝶刀放在書包裡,準備向一直欺負他的小混混復仇。那天如果不是因為他的朋友們正好喊他一起去打籃球,他現在可能已經待在監獄裡了。從球場回來後,他心裡的憤怒一掃而空,他把蝴蝶刀扔了,從此發奮讀書,發誓要做一名律師用自己的行動改變這個社會。
正是這段經歷讓他明白,一個普通人與一個罪犯之間的距離,其實很接近,近到你無法相信。
「我認為,我們在一生的各個環節中,都曾經微微地走偏過。在我承接這一系列的案件時,我常想:其實我跟我的當事人並無太多的差異,只是我站在這,他們站得更偏,最終他們不慎滑了下去。所以若在日常中看到一些年輕個體出現偏差特質時,請不要大驚小怪,而是前往傾聽。或許這麼做,我們有機會可以避免一樁悲劇和許多的傷亡。」時至今日,黃致豪律師仍戰鬥在為死刑犯辯護的第一線,他還積極宣揚廢除死刑。他把死刑形容為「社會制度的打手槍」:「爽完了,繼之而來的空虛感能讓你得到一個更好的關係嗎?沒有。你一旦習慣死刑,作為一種慰藉,你會完全忘掉背後的問題要如何改善。」「這種透過國家之手毀滅自己,也就是我稱為Suicide by proxy④的行為,通常會伴隨大規模的周邊傷亡。但這種「人神共憤」、「罪無可逭」的處境卻正是犯罪者渴望的最後一哩路:自我毀滅的同時,又得到社會的注意。可怕的是,我擔心這個現象將會日益普遍。一個人一旦在群體中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這可能會是一條選擇的途徑。差別或許只在於:你要直接把刀子送進自己的身體,還是藉由國家之手來毀滅自己?」
你知道什麼樣的病人最難痊癒嗎?
沒有病識感的病人。他們明明生病了,卻不覺得自己有病。他們明明可能錯了,卻堅信自己對。
同理,你知道什麼樣的社會最難痊癒嗎?
沒有病識感的社會。
——《我們與惡的距離》
注① 段考: 臺灣的一項考試制度。不論什麼階段的學習,每一個學校在學期內都會主辦幾次段考,一般是3次,還有期末考。
注② 三峽廣場: 2019年12月24日晚,重慶三峽廣場人山人海,一名男子從旁邊的公寓樓上跳樓自殺,將樓下兩名路過的高中少女砸死。其中一名少女的父母曾是失獨家庭,好不容易走出陰影重新生養了一個女兒,卻再次迎來失獨的命運。聽說女兒身亡,少女的父親的當場暈厥,被人抬著來到現場認屍。雖說死者為大,但是自殺的方式有那麼多,可以跳樓的地方也很多,偏偏選擇這樣一個人聲鼎沸的鬧市中心,實在讓人很難不以惡意去揣測自殺者的動機。
注③ TED: TED是一個環球大會的名稱縮寫。「T」指Technology(技術),「E」指 Entertainment(娛樂), 「D」指Design(設計)。這是美國的一家私有非營利機構,每年3月,該機構都會在北美召集眾多科學、設計、文學、音樂等領域的傑出人物開一次大會,請他們站在舞臺上發表演講,分享自己關於技術、社會和人生等方面的思考與探索。該會議的宗旨是「傳播一切值得傳播的創意」。從2006年起,TED演講的視頻開始可以被上傳到網上分享給更多人看到。注④ Suicide by proxy: 代理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