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一段校園霸凌的視頻在江蘇宜興社交網絡曝出,一群女生狂扇一女生巴掌,讓她跪下喊「爸爸我錯了」,還叫囂:「要不要我給你報警?報警他們也找不著我。「視頻中,兩女輪番掌摑、踢打一女生,並推她的頭撞向玻璃窗,讓人隔著屏幕都感到心疼。
今日,有記者從渭南市合陽縣公安局了解到,此事已處理。兩名打人女生和錄製視頻者,其中一人因未滿14歲,不予處罰。兩人未滿16歲,不予行政拘留。
一起讓太多人無比憤怒的事情,就這樣落幕了。有網友說,早就預料到了。其實,這話聽起來夠酸的,可是,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人家有未成年法保護著呢,奈何?一邊是未成年人該受到保護,一邊是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事件,被欺負的未成年人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尷尬不?
對此,還有網友評論說,這樣處理還不如不處理,這是助長校園霸凌,反正都沒事,現在知道上饒女孩她爸爸用自己的方式保護愛女,是沒辦法的辦法,為什麼那麼多網友支持了。
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想不通歸想不通,但是,警方的處理並沒有錯。事實上,未成年人犯罪被免刑責,並非孤例。難以忘記的是,湖南沅江12歲少年弒母案,沅江泗湖山鎮的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持刀將母親砍了20多刀,致母親當場死亡。而吳某因未達到負刑責年齡,最終被釋放並返回學校繼續上學。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誠諫鎮石橋村一名13歲少年殺害分別為8歲、7歲和4歲的兒童,最終也只是送收容所教養3年。這樣的案例,真的枚不勝舉。
修改未成年犯負刑責的年齡,民間呼聲已日漸高漲。但是,很多權威專家並不認可。北京師範大學刑科院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認為,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綜合考慮我國歷史文化傳統等因素,經過了歷史的檢驗,不宜貿然降低。簡單地降低責任年齡並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而且反而會帶來許多新的問題。
小編一直堅持認為,單一的年齡劃線有失偏頗。因為個人的身體發育不同,有的小孩十一二歲就牛高馬大了,身體條件與成人的傷害程度相差無幾。假如追刑責的年齡降低到12歲,以後12歲以下未成年人出現惡性傷害事件,又該怎麼說?總之,該不該負刑責本該綜合考慮事件的性質和具體情節。具體情況具體對待,這也符合對於成人犯罪處理的一貫原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別說現在的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有的反而是更成熟。有的孩子深知自己不管造成什麼後果,無需擔責,因而肆意妄為。法規存在的一些軟肋,明顯寵壞了一些孩子。在宜興的這起校園霸凌案中,幾個打人者的囂張氣焰令人髮指。個人認為,相關法規是該改一改了,未成年人犯罪,已經絕然不是專家們所說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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