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正式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此前,我國將新冠肺炎全稱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全稱「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縮寫為「NCP」。
圖片來源:站酷海洛2月11日,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記者會上宣布,世界衛生組織將新冠肺炎命名為「COVID-19」,其中字母 CO 代表「 冠狀」(corona),字母 VI 代表「病毒」(virus),字母 D 代表「疾病」(disease),數字 19 代表該疾病發現時間(year of identification)為 2019 年。
隨後,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將新冠病毒正式命名為「SARS-CoV-2」,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與 SARS 並非同一種病毒,二者存在明顯區別,該病毒有其新穎性。
圖片來源:站酷海洛但同時,二者屬於同一類型,該病毒與 SARS 病毒具有親緣性。
但2 月 19 日,石正麗、高福、譚文杰、姜世勃等 7 名中國專家在頂級醫學期刊《柳葉刀》在線發表了文章,提出新冠病毒需要一個不同的名稱。
他們認為將 2019-nCoV 命名為 SARS-CoV-2 具有誤導性,建議將病毒重新命名為 HCoV-19,即人冠狀病毒 2019,避免產生誤導和混亂,並幫助科學家與公眾進行更好地溝通。
關於新冠病毒的最終命名是否會發生改變,還是未知數,我們靜待後續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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