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理論:我們如何評價他人的行為

2021-02-19 國家公務員心理健康應用研究中心

    在討論如何評價別人之前,有必要簡單說明一下人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我們有強烈的自我意識,但一些社會心理學家認為每個人都有兩個自我,分別是私下裡的自我和展現給公眾的自我。

    私下裡的自我是指自己的想法和感覺,展現給公眾的自我則是指人們喜歡扮演的自我,通常是指塑造出的一個良好的形象。降低自我意識會導致去個性化,會使人變得不受約束和衝動。

    在極端情況下,去個性化還可能導致放浪形骸以及對他人尊嚴的蔑視和踐踏,就如同美軍在伊拉克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的事件所說明的那樣。如果真實的自我與展現給公眾的自我不一致,人們就會感到悲傷和沮喪。如果扮演的公眾角色與真實的自我不相符,人們則會感到焦慮或害怕。

    在有關社會認知的詞典中,最受歡迎的一個詞是「歸因」。小說家馬爾科姆· 布雷德伯裡(Malcolm Bradbury)寫道:「社會學家可以做任何事,並稱之為工作。」這一點或許也適用於社會心理學家。

    每個人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成為社會心理學家。我們會思考為什麼人們以某種方式行事,他們的行為是否可以預測。所以,我們會認為如果對他人友好,他人也會更喜歡我們並給予回報。歸因理論解釋了在人們的常識中是什麼因素導致了他人的行為。事實上,除了歸因理論,還有許多其他的理論可以解釋是什麼導致了他人的行為,但本書只關注最流行的理論。

歸因理論認為,人們以特定的方式行事要麼是環境使然(情境因素),要麼是個性使然(特質因素)。根據歸因理論的一種變體,人們是根據他人行為的一致性、一貫性和特殊性這三點來將其行為歸因於外部因素(情境因素)或內部因素(特質因素)。

    首先,一致性行為是人們對大多數人所期望的行為。例如,人們可能不會認為借硬幣給他人打電話的行為是慷慨的,因為大多數人都會這麼做,這就是歸因於情境因素。不過,如果有人拒絕這麼做,人們會認為他很吝嗇,這就是歸因於特質因素。

    其次,人們還會根據他人行為表現的一貫性來評價他們。如果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很一致,人們會將該行為歸因於特質因素。例如,有些人不論在什麼時候都很興奮,所以人們就會認為他們本身性格就很活潑。如果一個人的行為表現不一致,人們會把該行為歸因於情境因素。例如,有些人有時會很興奮,於是人們就會認為他們僅僅是在某些事情上表現得很活潑。

    最後,人們會注意他人是否經常在特定情況下以某種特定的方式行事。例如,如果一個孩子只有當與他的某個朋友在一起時才會變得令人討厭,於是你會認為這個朋友對他有不良影響,這就是歸因於情境因素。相比之下,如果所有人都討厭這個孩子,人們可能會認為他本身就很招人討厭,這就是歸因於特質因素。

    正如前面講到的那樣,人在分析他人行為時似乎是有條不紊且理性的,但仍然會在判斷時出錯。其中一種錯誤是基本歸因錯誤,指的是人們傾向於將他人的行為歸因於特質因素。例如,看到汽車司機犯錯時,人們傾向於認為他無法勝任這份工作,而不會認為他犯錯是因為車後座上有個哭鬧的孩子,或者是因為聽到了發動機傳來的令人不安的噪聲,又或者是因為他不得不躲避另一輛車。

    基本歸因錯誤還可以通過20 世紀60 年代一個著名的實驗來闡明。在實驗中,研究者給被試呈現了一些學生所寫的關於是否支持卡斯楚的文章,然後要求被試對學生的態度進行評價。當告知被試作者可以自由表達觀點時,他們認為支持卡斯楚的文章的作者是真的支持卡斯楚。然而,當明確告知被試作者的立場受到了外界限制時,他們仍然認為文章的內容就是作者想表達的內容。在這裡,可能影響寫作的情境因素被忽視了。

    事實上,人們也可以表現得正好相反——在評判自己的行為時,人們更傾向於將其歸因於情境因素。在人們眼中,自己的行為是可變的,但他人的行為是相當穩定的,這被稱為行動者– 觀察者效應。

    這一效應在一項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解釋。這項研究要求學生情侶解釋他們爭吵的原因。結果發現,在評論自己的行為時,人們往往會將爭吵歸因於經濟困難、工作太忙等情境因素;當提到伴侶時,他們則往往會把爭吵歸因於伴侶的性格,比如伴侶很自私、不信守諾言等。

    之所以會產生以上這樣的錯誤歸因,可能是因為人們對自己和他人行為關注的焦點是不同的。當他人做出某種行為時,人們會把焦點放在他們所做的行為上,而不會關注他們所處的情境。相對地,人們認為很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多變的,並且會因情境的變化而變化,所以會特別關注情境。

    第二種判斷錯誤是虛假一致性效應,指的是人們往往認為自己的觀點是受到普遍認同的,並且可以被當作一種行為規範。這可能是因為人們周圍都是與自己類似的人,或者是因為他們只在環境中尋找支持自己論斷的證據,而不關注不支持自己論斷的證據。

    第三種判斷錯誤是自利偏差,指的是人們傾向於將取得的重要成功歸因於特質因素,將失敗歸因於情境因素。例如,如果在考試中表現糟糕,人們會將其歸因於試題中有些題目太難,而不會歸因於自己對考試內容的理解不夠、缺乏相關知識或準備不足。之所以會產生這種歸因錯誤,可能是因為人們要藉此保護自己的自尊。這對抑鬱症等精神疾病患者來說尤為重要。有抑鬱傾向的人會將失敗歸因於自己缺乏能力等因素,而不會歸因於運氣不好或其他外部因素。

    與自利偏差相關聯的一種判斷錯誤是,人們認為在一個公正的世界裡,每個人都會得到自己應得的東西。於是,人們會將他人的不幸歸因於那個人自身,而不是他所處的情境。

資料來源:《人人都該懂的心理學》

編輯: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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