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間萬千音樂形式中
交響樂是尤為重要的一環
很多悅耳的經典作品和常用的樂器
都在音樂會中被人們熟知
指揮這個位置,也是一樣
很多對於指揮這個位置
不了解的人都會覺得
「指揮?不就是揮揮棒子嗎?我上我也行!」
實際上,指揮並沒有那麼簡單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
指揮者是演奏作品的解釋者和藝術指導,演奏人員必須按照其意圖來進行藝術表達。
音樂指揮是指導整個樂隊進行音樂演奏,將多個聲部的演奏合為一個整體的人。如果要把一個樂隊當成一個人來看的話,那麼指揮就是這個人的靈魂。
一部交響樂作品往往規模龐大,內容複雜細節繁多,演奏者往往不能在看譜的同時記住所有細節,這個時候指揮就要發揮作用,用手勢提醒每一位演奏者。
決定一些無法定量的處理,也是指揮要做的事情。演奏者在記得某處指揮要求漸慢或漸快,但是到底慢多少,快多少,從哪裡開始慢,慢到哪裡又回歸到原來的速度,哪裡又快起來等等這些,都是無法在譜面上去量化的,需要看指揮臨場的表達。
增強作品的感染力,這一點不是所有指揮都能做到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指揮風格,有人表演性強,熱情澎湃,激情高昂,在指揮的同時通過形體的動作向觀眾們傳達自己的情緒,有人沉默自如,把熱情都收到心裡和手中,享受指揮的每一秒種。
指揮的風格並無優劣之別,不同的風格給觀眾們的體驗也是不同的。
所以,指揮並沒有想的那麼簡單
無數個音符,在指揮棒的揮舞下
匯成一段美妙的樂章時
那一刻並不容易
指揮棒,是絕大多數指揮必備的
它可以幫到最佳指揮的表現力
並且能起到許多其他作用
在記譜法還沒有問世之前,歐洲的音樂都是靠口頭傳授的。在祭祀舞蹈活動中,領唱者為了向歌唱者們指揮旋律,用雙手在空中隨著節奏打著拍子,劃出旋律線,這種指揮法是最早的指揮法。
指揮棒始見於1594年,是神父在修女謳歌時所使用的,主要是對節奏的強調,並且有著濃烈的宗教意義。
當時的指揮棒更像一支打磨光滑的木製手杖。
一直到了17世紀的希臘,音樂指揮們的指揮方式五花八門,有的用手杖敲擊地板來指揮,有的用腳蹬地,有的揮手絹等等。
指揮歌劇更是別致,他們坐在鋼琴旁,拿著木棍,按著節奏敲擊桌子,發出「砰砰砰」的聲音。
1687年1月8日,音樂家盧利在斐揚派天主教堂用手杖指揮他的「感恩讚美詩」,他完全沉浸在音樂中,一時間忘乎所以,不甚用力過猛,誤將自己的足背擊傷,得了壞痛,幾星期後便去世了。所以人們決定淘汰這種指揮方式。
到18世紀,歌劇作曲家哈賽在德國用大鍵琴指揮演奏,收到了意外的效果,接著又有人用譜紙捲成棒狀來指揮。
路易斯·施波爾是最早使用指揮棒的指揮之一
1834年,孟德爾頌擔任萊比錫布商大廈管弦樂團的首席指揮,為了讓龐大的樂團能夠更清楚的看清楚指揮的手勢,在晚餐後拿了一根鯨魚骨頭包上皮革來指揮樂隊,沒想到效果居然十分出眾,樂團成員們能很好的收到指揮給的指示,完美的演奏了整場音樂。
自此,一根細長的棒子也就成為了指揮家們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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