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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引誘一人賣淫即構成犯罪
、介紹賣淫犯罪呈現出諸多新情況、新特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了《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在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情節嚴重」標準及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入罪標準中,對於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參照組織普通人員賣淫的人數標準減半設置,以體現對這類犯罪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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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如何處罰?丨反...
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如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公安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和監護人對其進行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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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引誘他人吸毒,構成毒品犯罪被判刑
被告人唐1在酒店開了房間,在房間內提供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果」)、甲基苯丙胺(冰毒)以及麻果壺、吸管、錫紙等吸毒工具,夥同被告人熊1示範吸毒方法,讓王某帶頭吸毒,謊稱吸食的毒品為水煙,引誘、教唆、欺騙焦某、方某、吳某吸食毒品,後焦某吸食了毒品,方某吸食一口毒品後吐出。當日3時許,公安人員至現場,抓獲上述六人;並查獲麻果壺、錫紙等吸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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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引誘和數量引誘的識別
本案行為人張喜斌雖曾涉毒被判過刑,但出獄七八年後並未再涉毒犯罪,因生活困難,在得到公安線人購買承諾的誘惑後再去尋找毒品賣家居間介紹牟利,屬犯意誘髮型犯罪,構成犯意引誘;購買毒品的數量系公安特情人員提出,亦構成數量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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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電影《門徒》堪稱經典!談談「吳彥祖」在劇中的特情引誘
一是特情貼靠,即特情對已持毒待售或者有證據證明正準備實施大宗毒品犯罪者,採用貼靠、接洽的方式破獲案件;二是犯意引誘,即特情對本無實施毒品犯罪意圖的行為人實施誘惑行為,致使其因此產生犯意,進而實施毒品犯罪行為;三是雙套引誘,即特情誘導行為人實施毒品犯罪行為,既為其提供上線,又為其提供下線;四是數量引誘,即行為人只有實施數量較小的毒品犯罪故意,但在特情的引誘之下實施了數量較大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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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礎入門:犯罪構成與構成要件
犯罪構成定義:成立犯罪一切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的總和構成要件體系四要件:四要件說認為,犯罪構成要件是某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須滿足的主客觀條件的有機整體,由四個方面構成:犯罪主體按四要件是普通強姦,因為13歲不構成犯罪,是一人犯罪缺陷三:犯罪客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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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興律師|關於毒品犯罪特情引誘的認定
機會引誘是對已持有毒品待售或已準備實施大宗毒品犯罪的行為人採取特情貼靠、接洽的情形。犯意引誘是指行為人本沒有實施毒品犯罪的主觀意圖,而是在特情誘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進而實施毒品犯罪。數量引誘是指行為人本來只有實施數量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誘下實施了數量較大甚至達到可判處死刑數量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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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舉報毒販是「引誘犯罪」?檢方否認犯意引誘
買家舉報毒販是「引誘犯罪」?參與互動 買家舉報毒販 是「引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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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解讀兩高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
解釋在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情節嚴重」標準及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入罪標準中,對於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參照組織普通人員賣淫的人數標準減半設置,以體現對這類犯罪依法嚴懲。對患有嚴重性病的人進行特殊規定,是出於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民身體健康權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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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情引誘」對販賣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影響
次日下午,被告人孫某某按雙方約定攜帶毒品乘車到蚌埠市張公山新村準備與胡某某進行毒品交易,其剛下車即被在此等候的公安民警抓獲,當場從其挎包內繳獲毒品20。3克。經鑑定:毒品中檢出海洛因成分。 二、裁判要旨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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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獵野生動物還拍視頻傳到網上,引發百萬點擊量,構成傳授犯罪方法...
2020年初,鄒某金拿著借來的1個電媒、4個網套再次上山,在一處有竹雞糞便的樹叢中放置電媒循環播放竹雞叫聲以引誘竹雞,並在四周放置網套,不久即捕獲野生竹雞1隻。其認為捕獵竹雞是違法行為,便用手機拍攝視頻後將該竹雞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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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6條辯護人、代理人「引誘」行為之探析
二審法院改判被告人張耀喜無罪,但並不是因為被告人在客觀上設有引誘行為,而是認為不能充分地證明上訴人具有妨害作證的主觀故意。在法官評述中,省高院的法官明確提出:引誘,指引導勸誘,不僅包括物質利益的引誘,也包括非物質利益的引誘,比如勸導證人⑧。由此看來,基層司法實務界人士對「引誘」的理解是:既包括物質利益的引誘,也包括非物質利益的引誘的行為,只要辯護人對證人進行勸誘引導,即構成本罪所稱的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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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有蛇的引誘,人類也會犯罪墮落
我認為,即使沒有蛇的引誘,人類也會墮落、走向犯罪,人類的犯罪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談一下四個方面的理由。首先,人的自由意志是人類罪性存在的根本原因。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予人格外的恩典,根據自己的樣式特別創造,並給予人以靈氣,賦予人以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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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嫖娼違法不犯罪,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是犯罪
而刑法上的犯罪行為,依據《刑事訴訟法》,要經歷公安刑事偵查、檢察院批捕、審查起訴、公訴、法院審判等一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然而收容教育不行,程序極其簡單。這一制度規定也與《憲法》等法案中關於公民人身自由權利保障相衝突,是對國家法治的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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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死不救是不是犯罪?如果犯罪,構成什麼罪?
針對李某的死亡,趙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其罪名是什麼?本案中劉某在抓趙(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四)本罪在犯罪主觀上的表現為過失,該過失是針對死亡結果而言,包括過於自信的過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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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引誘、教唆、欺騙、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把自己送進牢房!
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毒禍猛於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當前,吸毒販毒成為社會公害已久,因其引發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為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為普及禁毒知識,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共同抵製毒品、拒絕毒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共建綠色無毒美好家園,編者對我省近年破獲的發生在大家身邊的真實涉毒案例進行簡要評析,警醒提示,幫助大家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禁毒防毒,我們期待與您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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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被判刑14年上訴,曝稱警方「引誘犯罪」
▲毒販鄧輝志法庭受審曝稱警方"引誘犯罪"。 早在去年此案在豐臺法院一審開庭時,鄧輝志的辯護人就提出:本案屬引誘犯罪,鄧輝志的犯罪行為都在公安機關的控制之下,毒品系控制下未交付,未流入社會。 但豐臺法院沒有採納辯護人的意見,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鄧輝志有期徒刑14年。 一審宣判後,鄧輝志認為對自己的判決過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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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三要件說與四要件說之比較
其一是前蘇聯等國採用的犯罪構成理論體系,將犯罪構成要件分為主體要件、客體要件、主觀要件、客觀要件四部分,即通常所說的犯罪構成四要件說;其二是英美等普通法系國家採用的犯罪論體系,將犯罪成立條件分為犯意和犯行;其三是以德國和日本為代表的「三要件說」,三要件說認為犯罪構成要件應當是由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和有責性組成的三階層遞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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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人引誘人做壞事要不要聽從
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箴1:10】一、為什麼不聽惡人的引誘呢?因為惡人引誘你說給你好處,多半都是欺騙人的,惡人知道不給你好處你不會跟隨他,所以惡人說要給你好處,你聽從了惡人其實是得不到好處,還會使你得到虧損。二、惡人逼迫你要不要忍耐呢?如果惡人欺負你剝削你,你應該忍耐,因為有一天神會為你伸冤,神是公義的神,神必定會刑罰人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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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自殺群中教唆他人自殺是否構成犯罪?騰訊公司是否應擔責?
目前,我國未把自殺規定為犯罪,所以教唆他人自殺也並不構成犯罪。 教唆他人自殺,實際上是利用了自殺人的行為,實施了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應按照故意殺人罪論處。 在記者臥底的多個QQ群中,網友經常討論各種自殺方式、地點,推薦哪種自殺方式痛苦相對小一些,更有人直接上傳一些自殺攻略。網友推波助瀾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