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土匪錯搶了一個少爺做壓寨夫人,記憶裡那少爺極少對他笑,土匪卻鐵了心要同少爺拜堂成親。
這世上的事情大抵陰錯陽差:他能辦婚禮時,少爺不願意。等到少爺願意了,又是連綿多年的戰爭,好不容易到了和平年代,時代卻再不給他們容身之所。
文|革的批|鬥會上人情洶洶,他們兩個人被反動派壓著下跪,血滴下來迷了眼睛,終於視線所及成了一片血色,恍若嫁娶的十裡紅妝。
「是我強取豪奪!他是被逼的!他不喜歡我,他從來都沒應過我!不信你們問他,謝書你是不是不願意和我在一起?你~」那土匪被壓著磕頭,卻還是聲嘶力竭地要維護他的少爺。
對面那公子搖搖頭,沾了血的美人痣豔麗的要灼傷人的眼睛,他生平最後一次對土匪笑的輕輕淺淺,溫潤道:「我願意,我早就願意了。」
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若有來生,我們不若從頭來過。
1V1,傲嬌炸毛少爺受*忠犬妻奴土匪攻。世上最美好,不過是秀才遇到兵,強娶豪奪。
他一生做過三次新郎。
第一次,他是山大王,把地主的兒子當女兒搶了,索性壓著少爺做了壓寨夫人。主頁回復文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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