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卷二
精勤修習悎寤瑜伽,於眠息時如何行者,《親友書》云:「種性之主於永晝,夜間亦過初後分,眠時亦莫空無果,具足正念於中眠。」此顯永日及其夜間初後二分,若正修時,若其中間,如所應行。故行坐時,應從五蓋淨修其心,令不唐捐,如前已說。此與護根正知三中,皆具修時修後二法,此中所說,是修後者。眠睡現行是修後事,故此莫令空無果。如何眠者,謂於永日及夜三分,於初分中修諸善行,過初分已至中分時,應當眠息。諸為睡眠所養大種,由須睡眠而增長故。若能如是長養其身,於諸善品修二精進,極有堪能,極為利益。
臨睡息時,應出房外,洗足入內,右脅而臥,重疊左足於右足上,猶如獅子而正睡眠。如獅子臥者,猶如一切旁生之中,獅力最大,心高而穩,摧伏於他。如是修習悎寤瑜伽,亦應由其大勢力等,伏他而住,故如獅臥。餓鬼、諸天及受欲人所有臥狀,則不能爾。彼等一切悉具懈怠,精進微劣,少伏他故。又有異門,猶如獅子右脅臥者,法爾令身能不緩散,雖睡沉已亦不忘念,睡不濃厚,無諸惡夢。若不如是而睡眠者,違前四種一切過失,悉當生起。
以何意樂睡眠有四。
光明想者,謂應善取光明之相,以其光心而睡眠之,由是睡時心無黑暗。
念者,謂聞思修諸善法義所成正念,乃至未入熟睡之際,應令隨逐。由此能令已睡沉時等同未睡,於彼諸法心多隨轉,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
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隨起煩惱即能了知,斷除不受。
起想有三:初者謂一切種,其心不應為睡所蔽,應以精進所攝之心驚懾而眠,猶如傷鹿,由此睡眠不甚沉重,不越起時而能醒覺;二者謂作是念,我今應修佛所開許悎寤瑜伽,為修此故,應大勵力引發欲樂,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三者謂應作是思,如我今日勤修悎寤及諸善法,明日亦應如是勤修,由是於善欲樂相續,雖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
此食睡行若能無罪具義而行,現見能遮眾多無義虛耗壽數故,如聖者無著引經,如所抉擇而為解說。
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加行、正行、完結、中間諸應行者,從此乃至毘缽舍那,所修一切所緣行相,皆如是行。已釋中間所應行說。
(二、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第二,破除於此修軌邪執分別者。心未趣向聖言及釋諸大教典現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時,不應於境數數觀察,唯應止修。若以觀慧數觀擇者,是聞思時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於正等覺為障礙故。
此乃未達修行扼要極大亂說。《莊嚴經論》云:「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此說從其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聞諸義,修所成慧真義現觀乃得起故。
故所應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以聖教正理,如理思惟所聞諸義,由自力故而得決定。如是若由聞思決定,遠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為修。故以數數觀察而修及不觀察住止而修,二俱須要,以於聞思所抉擇義,現見俱有不觀止住及以觀慧思擇修故。是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如持一麥說一切谷皆唯是此,等同無異。
復如聞所成慧以聞為先,思所成慧以思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為先,以其修慧從修成故。若如是者,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所決定義,故說修慧從思慧生。以是若有幾許多聞,亦有爾多從此成慧;此慧幾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從思成慧亦當不尠;如思慧多,則多修行,修行多故,則有眾多滅除過失、引德道理。故諸經論,皆說於修,聞思最要。
若謂聞思所抉擇者,非為修故,唯是廣闢諸外知解,若正修時,另修一種無關餘事,如示跑處,另向餘跑,則前所說悉無系屬,亦是善破諸聖言中,諸總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則其亂說「趣無錯道不須多聞」亦成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