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迄今為止持續使用時間最長的文字,也是上古時期各大文字體系中唯一傳承至今者,中國歷代皆以漢字為主要的官方文字。在古代,漢字還充當東亞地區唯一的國際交流文字,20世紀前仍是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琉球等國家的官方書面規範文字。
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籀文、小篆,至隸書、楷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到西周時演變成籀文,再到秦朝的小篆和隸書,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楷書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從上述介紹中我們大概了解了漢字的演變過程,這種演變主要是體現在字形的發展變化上,而具體到一個個漢字是怎樣產生的呢,這就是今天要談論的話題:學習漢字「六書」之法,了解漢字構造由來,幫助我們更好地學習漢字、傳承漢字。
先來看什麼是「六書」。「六書」是古人解說漢字的結構和使用方法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之名,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由這段記載可以看出「保氏」之官至少負責要教會「國子」六大類本領,第五類本領叫「六書」。
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闡釋。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
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明確指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為「六書」,是造字之本;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系統分析了漢字的六種結構,但次序與班固等人有所不同。後世學者定名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通過對「六書」定義的學習,我們知道了「六書」其實是後人在學習漢字的過程中通過分析、歸納、總結出來的漢字造字基本方法。也就是說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就好比並不是先有了「紅學研究」才有了《紅樓夢》。
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大約周代到漢代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比如《化學元素周期表》中部分新發現的元素定名時就使用了形聲造字法。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但同時我們也清楚地看到甲骨文中形聲字約佔27%,可見甲骨文已是相當成熟的文字系統。從殷商的甲骨文看來,當時的漢字已經發展成為能夠完整記載漢語的文字體系了。在已發現的殷墟甲骨文裡,出現的單字數量已達4000左右。其中既有大量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也有很多形聲字。這些文字和我們如今使用的文字,在外形上有巨大的區別。但是從構字方法來看,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這也是我們認定甲骨文已經完全脫離了畫圖符號而進化為成熟文字的有力證據。
下面我們大概了解一下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的現代定義。
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在於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所以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
上述其實是漢字的四種最主要的造字法。而「轉注」「假借」更傾向於漢字的「用字法」。
轉注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漢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事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圖像和筆畫來表現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假借字有兩類。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無形可像 ,就借語音相同的「背」來表示北方的意思。許慎在《說文敘》裡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這一類。在語言發展過程中這一類的字很多。
假借字的另一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 ,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一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這一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 。如借「湯」為「蕩」;《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後一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麼還要另外寫一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一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一種原因是某一時期 、某一地區或某一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依然按其舊有寫法了。
總結以上六書——象形、指事屬「造字法」;會意、形聲屬「組字法」;轉注、假借屬「用字法」。總而言之,以上原理是古代文字學學者們群策群力歸納出來的文字學理論,其所含的漢字構成法則,並非一人獨創,是人們在使用過程中長期演化而成,是一代又一代集體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