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畫《自梳女》(林永康/繪)
自梳女:指女性把頭髮像已婚婦一樣自行盤起,以示終生不嫁、獨身終老,自梳後的女人被稱為自梳女,也稱馬姐或姑婆,死後稱淨女,是古代中國女性文化的一種。
約自明代中後期起,相繼產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習俗。由於蠶絲業的興起為女性提供了獨立謀生的機會,這些習俗在封建禮法壓迫下,得以相沿300餘年,在晚清至民國前期達於高潮,直至20世紀30年代以後,隨著女性社會地位提高和戰亂的影響而漸趨消歇。
2012年12月25日,順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館成立。
△順德均安冰玉堂
▼來歷起源
過去廣州與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著一條長辮子掛在背後,結婚時,由母親或女長輩替其把辮子挽成一團緊貼在腦後勺,稱為髻。自梳女就通過一種特定的儀式,自己將辮子挽成髮髻,表示永不嫁人,獨身終老,稱「自梳」。「自梳女」平日可繼續居住母家,採桑繅絲,自食其力,閒時常到「姑婆屋」與眾姐妹聚會,在生活上互相扶持,親如家人。
自梳女一旦辮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後如有不軌行為,就會為鄉黨所不容,會遭到酷刑毒打,被裝入豬籠投河溺死。死後,其父母不得收屍葬殮,由自梳女們用草蓆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無自梳女,便被拋入河中隨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後,便自立於社會,可以走出深閨,出外耕作、經商或打工。
△資料圖
▼「不落家」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種假婚習俗。除了與自梳女有相類似的社會背景外,其中較為多見是少女迫於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無法逃出家門,只好在舉行婚禮後,利用「三朝回門」的機會長住娘家,以避免與丈夫同居。這種婦女,名曰已婚,實則仍為獨身,俗稱「不落家」。有的女子,因決心要過獨身生活,雖瞞著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終因拗不過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採取婚後「不落家」的辦法來應付父母。
不過,不落家婦女,在夫家仍是主婦名分。夫家如有紅白喜喪之事時,還要派人回去以示關照。若是翁姑或丈夫過世,必須親自回去「上服」盡孝執喪。本人要是病危將逝時,不能留在娘家辦喪,必須回到夫家去待終。彌留期間的飲食、醫藥及身後費用,均由女家來負責。夫家要以主婦之禮儀進行辦喪。遺產留給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於「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順德歷史博物館之自梳女
▼歷史發展
到20世紀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區蠶絲業衰落,這一帶的年輕女性聽說到南洋打工收入豐厚,遂結伴前往,許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沒有談婚論嫁,五六十歲時,買來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為了自梳女。而她們就是中國最後一批自梳女。
自辛亥革命的發生和中華民國的建立,封建制度和習俗徹底破除後,自梳風俗已經式微,到了民國初年,整個中國的絲業崩潰,自梳女無以維生,部分人便去香港當「自梳住家女傭」,即媽姐;今日香港北角東部的七姊妹,也是沿於自梳女。
△古稀自梳女,半世伶仃終歸籍
▼守墓習俗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親戚家裡,只能抬到村外,死後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弔祭掃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以便將來可以老死夫家。「守墓清」是守節之意,有「墓白清」和「當屍首」兩種形式。
「墓白清」又稱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論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長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錢買作那一家當媳婦,買成後,要舉行「拍門」,「入門」儀式。所謂「拍門」,就是當自梳女來婆家認作媳婦時,婆家先把門關上,自梳女要「拍門」,阿婆在屋內提出種種難堪的問話,自梳女必須回答得阿婆稱心後才開門,自梳女入了門就算被接納為這家的媳婦,以後,必須經常在經濟上貢納給婆家,翁姑死時,要前往執喪。另一種形式叫「當屍首」:即當男子死而未葬時,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靈送葬,以後,如翁姑稍有不滿,可趕出家門不在再認作媳婦。
自梳女「守墓清」買了門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憐自梳女受盡精神和勞累身體的折磨,才換得個死的「門口」。
△林永康油畫《自梳女》
▼後世評價
有人認為,自梳女用如此極端的方式來反抗命運,可以想見封建社會的女性地位是怎樣的卑微。
原創話劇
《自梳女》
她是一朵纖巧婀娜的素馨花,生命的綻放卻在誓言與愛情中決擇兩難.
如果可以,願未曾與你相遇,就不會陷入那罌粟般的愛戀;如果可以,願來生在鞦韆架下與你重逢。說好了,今生的情緣下輩子了結。
演出時間:2015年3月4日—8日19:30
(周六14:00加演下午場)
演出地點:蘭心大戲院(茂名南路57號)
演出票價:100/180/280元
演出時間:2015年3月13日—14日19:15
演出地點:大寧劇院(平型關路1222號)
演出票價:60/100/150/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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