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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道有變動,故目爻。爻有等,故日物。物相雜,故日文。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詳解]
本章講了《易》全書的內容及爻的特點這麼兩個問題。全章可分兩節:第一節從「《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到「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第二節從「道有變動,故日爻」到「文不當故吉兇生焉」。現逐句加以解釋。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易經》這部書,無論從廣來看,還是從大來看,都是完備俱全的。這與「彌綸天地之道」、「冒天下之道」一樣,都是指《易經》無所不包。
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卦有六文,初、二兩爻在下,為地;五、上兩爻在上,為天;三、四兩爻在中間,為人。天、地、人是三才,「兩之」便成六爻。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易》既有天道、地道,又有人道,兼備天、地、人三才;每才由兩爻代表,所以一卦有六爻;六爻不是別的,就是天、地、人這三才之道。
這段話所講的「兩之」等等很重要,可惜過去的人多看不懂。子貢說過「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可見「天道」實在不容易懂。韓康伯講陰陽是氣,剛柔是形,也沒有真正弄懂。現在,我們學了馬列主義,學了辯證法,就容易懂了。所謂天道、地道,是指自然規律;所謂人道,是指社會規律。毛澤東說:「矛盾統一的法則,即對立統的法則,是自然和社會的根本法則,因而也是思維的根本法則。」可見,《易》所說的天道地道與人道,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實際上是講辯證法的。過去,人們認為《周易》的個別地方有辯證法的思想,現在,我認為整個《易經》就是用辯證法的理論寫成的。
以上為第一節。
道有變動,故日爻。
這是說,因為「道」有變動,所以才有爻。戴震《原善》說:「道者,行也。氣化流行,生生不已也。」可見「道」是有變動的。爻是講變的,「爻也者,言乎變者也」,交講的正是道的變化、發展,所以說「道有變動,故日爻」。
爻有等,故日物。
這是說,爻是有等類的,所以有「物」,也就是有剛柔、陰陽的不同。
物相雜,故日文。
「文」,是與「質」相對立的。「物相雜,故日文」,即是說爻的剛柔、陰陽相互錯雜,於是便形成了「文」。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文有當有不當,當就吉,不當就兇。以上為第二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