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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說蓍。蓍和卦在《易經》中是對等的兩個組成部分。蓍用數,卦用象。為什麼蓍用數?因為數是抽象的,可以代表一切。例如,「一」可以代表一個人,也可以代表一棵樹,還可以代表一匹馬,一頭牛,等等,具有普遍性。這與現在的珠算的算盤珠子利用數字的抽象性的道理是相同的。為什麼卦用象呢?因為象也跟數一樣,有抽象性,可以代表一切。比如,乾可以為馬,可以為首,又可以為父,可以為君,其取象並不是固定的。蓍與卦的關係是,由蓍產生卦,「《易》與天地準」,不光包括卦,也有蓍在內。
本章可分三節:第一節從「天一,地二」到「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講大衍之數的構成;第二節從「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到「可與祐神矣」,講大衍之數的應用;第三節從「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到「當萬物之數也」,講蓍也是與天地準的。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與「地」意義與陰陽、奇偶是一樣的。天數是奇數、地數是偶數,表示自然數中包含的兩種性質的數。這與卦用「▂」表示陽爻,用「--」表示陰爻,現代物理學用「+」表示正電,用「▂」表示負電,其道理是一樣的。那麼,為什麼古人從「天一,地二」講到「天九,地十」就止了呢?因為,在古人看來,「十」是一個很重要的數字。《左傳》莊公十六年說:「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盈數」為十,大衍之數也以十為起點,顯然是視十為盈數,把十看作是一個小天地,可以用來說明問題。「天數五」,是指一、三、五、七、九。「地數五」,是指二、四、六、八、十。「五位相得」,就是一與二相得。「各有合」,是說五個天數合在一起得二十五,五個數合在一起得三十。這與八卦變六十四卦所採用的「因而重之」的方法基本上四一樣的。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意思是說一、三、五、七、九,五個奇數相加得二十五;二、四、六、八、十,五個偶數相加得三十;二十五加上三十等於五十五,這就是「天地之數」。由於「五十有五」這個天地之數,可以用來產生八卦,所以說它能「成變化而行鬼神」。
《繫辭傳下》說:「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所謂「成變化」,就是「以體天地之撰」的意思;「行鬼神」,也就是「以通神明之德」的意思。
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廠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這句話是說天地之數,也就是說五個天數和五個地數的總和,佔蓍的時候只用了四十九根蓍草,用四十九根蓍草,經過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之後,能得出七、八、九、六這四個數字。如果五十五根蓍草全用,就不能得出七、八、九、六這四個數字,就無法成卦。「分而為二以象兩」這是筮的第一個步驟,將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為兩部分。實際上是講「一分為二的問題。」
未分之前的四十九根蓍草是一個整體,是「一」,象徵「太極」。「兩」即天地,也就是「兩儀」,實際上是對立的統一。世界上一切事物是一分為二的。古人認為天地是由太一分出的,是最大的兩儀,最大的是分而為二,所以說「分而為二以象兩」。
「掛一以象三」這是筮的第二步驟。「掛一」,是從分為兩部分後的任一部分蓍草中抽出一根,放到另一處,成為第三部分。「象三」是「象三才」的省語,「三才」即天地人。「掛一以象三」,表明《易經》的作者和孔子已經充分認識到人的作用,把人放到與天地相參的地位。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這是筮的第三個步驟。「揲」是動詞,數的意思。「揲之以四」,即四個四個地數。具體來說,是將分為兩部分的四十八根蓍草,四個四個地數。數過的蓍草就拿過去。數完一部分,再用同樣的辦法數另一部分。每一部分都會有一個餘數。餘數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二就是三。如果剛好數盡沒有餘數,就可將餘數視為四。這一部分若餘四,則另一部分必然也餘四。這一部分若餘四,則令一部分也餘四;若餘三,則另一部分必然餘一;若餘二,則另一部分也必然餘二;若餘一,則另一部分也必然餘三。
「四時」即春夏秋冬四季,也就是「四象」。宋人畫「」老陽、「」少陰、「」少陽、「」老陰來表示,是對的,。《繫辭傳》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筮法實際也是這樣。「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講的就是「兩儀生四象」的意思。
「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這是筮的第四個步驟。「奇」是每次經過蝶後的餘數,「扐」也是零餘的意思。「歸奇與於扐」,是說把每次經過揲餘下的數作為「扐」,另外放在一邊。「以象閏」,意思是說曆法上的置閏。
「五歲再閏」,是說什麼呢?在中國古代的立法中,按太陽曆則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按太陰曆則只有三百五十四天,相差十一天多,這樣,三年就差一個多月,五年接近兩個月,所以必須三年置一閏月。否則二十四節氣就亂了。
「再扐」,即兩個餘數。分而為二後的兩部分蓍草,每一部分都要經過「揲之以四」,都有一個餘數。兩部分蓍草,就有兩個餘數,所以叫「再扐」。「而後掛」,是說經過分二、掛一、揲四、歸奇這四個步驟,一易宣告完成接著還須按同樣的方法進行兩次,才能得出一個爻。
筮的目的是得爻,而得爻的實質性意義就是確定陽爻或陰爻。但筮不能直接得出陽爻或者陰爻的符號,只能得出七、八、九、六這四個數的一個數。七叫少陽,八叫少陰,九叫老陽,六叫老陰。得出七或九,就畫陽爻。因為七、九是奇數,奇數是陽數。得出六或八,就畫陰爻。因為六、八十偶數,偶數就是陰數。
筮每三變,究竟怎樣得出或七或八或九或六這四個數呢?是這樣得到的:四十八根蓍草,減去三變餘數的總和,再除以四,就會得出七、八、九、六這四個數的一個數。四十八這個數是一定的,四這個數也是一定的。不一定的是三變的餘數是多少。三變的餘數總和有四種可能,即二十四、十二、十六、二十這四個數。四十八減去二十四,初以四,得六,是為陰爻。四十八減去十二,除以四,得九,是為陽爻。四十八減去十六,除以四,得八,是為陰爻。四十八減去二十,除以四,得七,是為陽爻。
那麼,二十四、十二、十六、二十這四個數又是怎樣得出的呢?它們是三變餘數的總和。將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作兩部分,「掛一」即抽出一根,還有四十八根。四十八根分為兩部分,每部分各除以四,即「揲之以四」,餘數各有一、二、三、四這四種可能。若一部分餘四,則另一部分必定也餘四,加起來為八。若一部分餘一,另一部分必餘三,加起來為四,若一部分餘二,另一部分必定也餘二,兩部分餘數相加的和得四。這就是說,第一變時兩部分蓍草揲四後餘數之和,非八即四。第二變時蓍草總數是四十或四十四根,兩部分蓍草總數是三十二或三十六根、四十根,兩部分蓍草揲四後的餘數之和,又非四即八。第三變時蓍草總數是三十二或三十六根、四十根,兩部分蓍草揲四後的餘數之和,又非四即八。三變餘數之和,必然只有四種情況,即三個八、三個四、兩個四一個八、兩個八一個四,也就是二十四、十二、十六、二十。四十八減去二十四,為二十四;四十八減去十二,為三十六;四十八減去十六,為三十二;四十八減去二十,為二十八。這四個數分別除以四,即得六、九、八、七。這樣,經過三變,得出了一個爻。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二成卦」,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關於《易經》筮法的錯簡。宋人有的地方已做了改正,有的地方則未改。
「營」,是經營的意思。「易」,是變的意思。「四營」,即分二、掛一、揲四、歸奇,四個步驟。完成這四個步驟,就是一個「易」,也就是變了一次。因為一卦有六爻,而一爻需經三變才能得出,所以說「十有八變而成卦」。呂紹綱按:深圳讀者青年企業家陳義武先生來函提出,三易十八變有個概率不均等的問題,應該給予說明。這意見很好,茲將他的意見照引在這裡。
《繫辭傳》大衍筮法,三易十八變,概率有三個方面不均等。這一點應當給讀者指出來並且講明個中意義。根據數理統計原理計算可知,三個方面的不均等:第一是得七、八、九、六四個數的概率不均等。得七的概率為31.25%,得八的概率為43.75%,得九的概率為18.75%,得六的概率為6.25%。第二是在變爻中得六與得九的概率也不均等,得九的概率是得六的概率的三倍。就是說,得陽爻九的機會大大多過得陰爻六的機會,有崇陽抑陰的意向。第三是在一卦六爻中,得幾個變爻的概率也不均等。一卦六爻都不變的概率是17.799%,有一個變爻的概率是35.595%,有兩個變爻的概率是29.663%,有三個變爻的概率是13.184%,有四個變爻的概率是3.296%,有五個變文的概率是0.439%,有六個變爻的概率是0.024%。這說明,不變或者少變的概率多。無變爻、一個變爻、二個變爻的概率總和為83%。一卦六爻都變的概率很少很少,少到萬分之二點四的機會。這在概率論上稱小概率事件,小概率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大衍筮法的創始者如此設計求卦的方法,我以為不是偶然,而是有意的。因為,當初若想概率均等,也可以辦到。只要在第一易中掛二不掛一其他都不變即可。這樣形成的概率九是12.5%,六是12.5%,七是3.5%,八是375%。這樣,陰爻和陽爻的概率各佔50%。變爻九和變文六的概率也均等。這樣的筮法當然比較平穩。
現在的筮法,只有陰爻概率的總和與陽爻概率的總和是均等的,其他兩方面都不均等。我願意接受這種概率不均等的筮法,因為概率不均等卻又保持陰陽平衡之中透著美感。六十四卦的核心就是變,而不是均等。用現代人的話說,就是人人生而平等,但機會並不均等。不均等,因而也就變化無窮。
「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八卦而小成」,就是說八卦只是「小成」,不能完全包括天下的萬事萬物。因此,需要變為六十四卦。
「引而伸之」,與《繫辭傳下》「因而重之」的意思相同,講的是八卦變為六十四卦的問題。
「觸類而長之」,講的則是六十四卦變成三百八十四爻的問題。
「天下之能事畢矣」,是講「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的意義。它與「成變化而行鬼神」、「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實際上表達的是同樣的意思。
這一段的「八卦而小成」,是《易》的初級階段,與著對應,相當於數的天一到地十, 即所謂「數滿於十」、「十是數的小成」階段。但伸之、長之,也就是「因而重之」之後,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便發展為高級階段了。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文,陽爻陰爻各半。而《周易》佔筵,陽爻用九,陰爻用六。乾卦說的用九,坤卦說的用六,即指此。因此在用數說爻時,以九代表陽爻,以六代表陰爻。而陽交陰爻都是「揲四」而成,故陽交的策數為三+大,陰交的策數為二十四,則三百八十四文總策數為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與盈數萬相當。即六+四卦相當於數的發展「至萬則大盈」階段,因此,就能包括天下的萬事萬物了,所以說是「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神德行」,「顯」「神」都是動詞,「道」是客觀的規律,「德行」指人的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易》能將隱藏在客觀世界中的規律顯示出來,也能把表現在人身上的德行顯示出來。
「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酬酢」即應對。古時飲酒,有一一定的禮節。 主人先向賓敬酒,這叫「獻」;賓回敬主人,這叫「酢」;主人再回敬,這叫「酬」。
「可與祐神」的「祐」,是助的意思。「神」即「陰陽不測之謂神」的「神」,指的是與物質相對的精神,而不是指鬼神。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策」即著,也就是籌碼的意思。「期」是周、一年的意思。在《易經》的佔筮中,乾卦使用的著草有二百一十六根,坤卦使用的著草有一百四十四根。乾坤兩卦所用著草共三百六十根,正好與一年的日期相當。這與「乾、坤其《易》之組邪」表達的是同樣的意思。
《易》就是講乾坤的。從屯蒙到既濟、未濟,不過是乾、坤的發展。因此,《易經》只在乾卦講「用九」,在坤卦講「用六",也只有乾、坤兩卦才有《文言》。同樣,在講筮法時,說「乾之第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只講乾、坤兩卦,別的卦都不講。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二篇之策"即《易》的上下經所有的卦總共用的策。全《易》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陽爻有一百九十二,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陽爻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一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得四千六百零八策。兩數相加,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約當萬物之數。
「萬物」的「萬」,是概指,而不是實指。《左傳》閔公元年說:「萬,盈數也。」這表明在古人看來「萬」是大數。「萬物」也就指天地間的切事物。 《易》的 上下經所用策數與萬物之數相當,這表明<易》可以「冒天下之道」 、「"彌綸天地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