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作為一個公共領域,與每個家庭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然而中國當下的家校合作現狀不容樂觀,家庭和學校之間時常有激烈的矛盾爆發,不排除某些新聞報導為了得到公眾的關注,故意誇大事實的可能性,但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了中國部分家庭和學校間互不信任,缺乏溝通的現實狀況。
除此之外,我國家校合作本身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如家校合作形式單一、內容單薄、方法簡單。很多時候,家長都是在孩子在學校教育中出現某些問題時被動地被教師要求參與到學校教育中。家校之間的合作溝通方式往往只是單一的家長會、電話訪問或家校互訪,且這幾種家校合作方式往往流於形式,不能深入地針對學生學習或成長的方面進行交流,也不能真正地解決學生在學業或其他方面出現的問題。
同時,中國在家庭教育方面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只是出臺過《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這是家校共同教育兒童存在的薄弱方面。放眼世界,各國都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而人才是國際競爭中使國家保持競爭力的最有力保證,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是培養人才的保證,所以,家教合作是現代兒童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放眼世界,美國在上世紀60年代就將家校合作作為基礎教育階段的重點之一,自1965年聯邦政府頒布《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以來,《經濟機會法案》《開端計劃》《科爾曼報告》《跟蹤計劃》《兒童保育與發展法案》《2000年目標:美國教育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指出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為了使家長能夠更深入地參與學校教育,美國政府在家校合作方面不斷探索,細化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權利及義務。
到了 2016 年,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門和教育部聯合發表了《幼兒從低齡到低年級期間家庭參與政策聲明》《幼兒從低齡到低年級期間家庭參與政策的執行摘要》,旨在完善已有的早期兒童系統和家庭參與項目。在組織形式這一方面,美國的家校合作組織機構已較為完備,有全國家長教師協會、全美家長參與教育聯合會、美國兒童研究協會、全國家長和教師大會等,家長可以通過「家長教育」「 家校交流」「家長志願者」「 在家學習」「 參與決策」「 吸納社區」等形式參與學校教育,並在學校內部重大事務的管理與決策上有一定參與權利。
由此可以看出美國政府和地方在家校合作這一方面已有半個世紀的歷史,經驗較為豐富,合作形式多樣,研究美國家校合作的經驗及開展中的的不足有益於我國家校合作的完善,能給我國家校合作的有序發展帶來一定的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