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麥可·傑弗裡·喬丹、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行政管理(商標)再審行政判決書》顯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決,喬丹體育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及圖形"商標被撤。
法院認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
這標誌著美國籃球明星麥可·傑弗裡·喬丹(Jeffrey Jordan)狀告中國運動服飾企業喬丹體育公司一案,經過長達8年的訴訟,終於有了最終的判決。
最近幾年的商標之戰,有這麼幾個典型的案例:王老吉、紅牛、露露,這幾個可都是飲料細分品類裡的領導品牌,這幾起案例大都是由於當初的授權不清晰或者權屬不規範造成的。當品牌做大做強後,涉及的利益太大太多,於是紛爭便來了:品牌持有者和真正的市場操盤手(把品牌做大做強者)都各不相讓,於是訴諸法律,長期僵持。
事情往往是,真正把市場做起來的操盤手得趕緊準備後路:啟用新品牌,因為不管怎麼樣,《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有明文規定,於是原來的王老吉操盤團隊啟用了「加多寶」,華彬集團則推出「戰馬」新品牌,紅牛商標持有者泰國天絲也申請了「紅牛安奈吉」,以應對危機。
至於每個案例,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商標之外,還涉及到一系列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問題,如品牌廣告語、包裝裝潢等一系列問題。最終法院判決王老吉和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但由於受到競爭態勢和消費環境的變化,擅長營銷的一方會升級品牌,如加多寶推出了「金罐」及在營銷造勢上做出了很多動作,營收很快就直逼原品牌。
華彬集團推出了「戰馬」功能性飲料,以應對危機,就是不知道露露商標的結局如何。
在快消品領域,營銷的強大往往能快速打出品牌知名度,但一個具有長久可持續的優質品牌,需要很多年的探索、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商標之戰,在智慧財產權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今天,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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