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爭|真喬丹贏了「假」喬丹:利益太大,誰都傷不起!】

2020-12-26 貓叔觀察

3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麥可·傑弗裡·喬丹、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行政管理(商標)再審行政判決書》顯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決,喬丹體育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及圖形"商標被撤。

法院認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

這標誌著美國籃球明星麥可·傑弗裡·喬丹(Jeffrey Jordan)狀告中國運動服飾企業喬丹體育公司一案,經過長達8年的訴訟,終於有了最終的判決。

最近幾年的商標之戰,有這麼幾個典型的案例:王老吉、紅牛、露露,這幾個可都是飲料細分品類裡的領導品牌,這幾起案例大都是由於當初的授權不清晰或者權屬不規範造成的。當品牌做大做強後,涉及的利益太大太多,於是紛爭便來了:品牌持有者和真正的市場操盤手(把品牌做大做強者)都各不相讓,於是訴諸法律,長期僵持。

事情往往是,真正把市場做起來的操盤手得趕緊準備後路:啟用新品牌,因為不管怎麼樣,《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有明文規定,於是原來的王老吉操盤團隊啟用了「加多寶」,華彬集團則推出「戰馬」新品牌,紅牛商標持有者泰國天絲也申請了「紅牛安奈吉」,以應對危機。

至於每個案例,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商標之外,還涉及到一系列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問題,如品牌廣告語、包裝裝潢等一系列問題。最終法院判決王老吉和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但由於受到競爭態勢和消費環境的變化,擅長營銷的一方會升級品牌,如加多寶推出了「金罐」及在營銷造勢上做出了很多動作,營收很快就直逼原品牌。

華彬集團推出了「戰馬」功能性飲料,以應對危機,就是不知道露露商標的結局如何。

在快消品領域,營銷的強大往往能快速打出品牌知名度,但一個具有長久可持續的優質品牌,需要很多年的探索、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商標之戰,在智慧財產權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今天,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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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36氪沒有誰是贏家。圖源:@喬丹體育官方微博海鵬律師事務所的韓錦超律師告訴36氪,此次麥可·喬丹勝訴的關鍵在於《商標法》的第45條規定: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麥可·喬丹勝訴的4件商標註冊時間正是在這五年之內。喬丹體育也同樣不是這場商標糾紛案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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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結束8年商標之爭,圖案侵權終審敗訴,喬丹體育路在何方
    來源:北京商報全文共3016字,閱讀大約需要7分鐘持續8年之久的喬丹商標之爭終於落下帷幕。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喬丹體育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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