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詠:我們需要一種向死而生的人生態度

2020-12-21 中國慈善家

沈德詠,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特聘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

我們需要一種向死而生的人生態度

——關於臨終關懷的幾點思考

文/沈德詠

發於《中國慈善家》2020年第5期

五百多年前,著名的英國戲劇家莎士比亞藉助劇中人哈姆雷特之口,提出了一個千古之問:「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莎翁之問,涉及對生命意義的理解和追問,而關注生命的意義,是生命關懷及臨終關懷的應有之義。

生命的意義

生命的意義是一個哲學問題,意在解構人類存在的目的和意義,探索「什麼是生命」「生命的價值」「生命的真諦是什麼」等問題。恰如「一千個觀眾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一千個哲學家對生命的意義可能有一千種解讀。奧地利著名心理學家弗蘭克爾指出,生命的意義因人而異,也因時而異,發現生命意義的途徑有:創造、工作、體認價值以及受苦等。胡適先生則認為,生命本沒有意義,你能給它什麼意義,它就有什麼意義。與其終日冥想人生有何意義,不如用此生做富有意義的事。

結合生命關懷及臨終關懷這一主題,筆者擬從以下三個方面,對生命的意義作一簡要闡述:

其一,人要有意義地活著。

著名作家餘華在其代表作《活著》一書中文版自序中指出:「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這句話乍一看,似乎活著就是生命意義的全部,但當你通讀完《活著》全書,就會發現,餘華這句話的內涵遠非如此簡單。小說主人公福貴一生都在動物本能和人性之間苦苦掙扎,活著本身就很艱難,而為了延續生命他不得不艱難地活著,正因為異常艱難,活著才具有了深刻的含義。對福貴而言,沒有比活著更艱難的事,也沒有比活著更美好的事。在這裡,作者是要藉助福貴跌宕起伏的人生和他面對的他的至親出乎意料的死亡重複,來體現生命的頑強、堅韌和尊嚴,從而彰顯活著的意義和生命的可貴。

誠然,即使讓生命回歸到原始狀態,也就是在生物意義上活著,也不是一件簡單和容易的事,一方面人生存在衣食住行的最低需求,另一方面要面臨生老病死的不斷困擾。無疑,雖然這些問題對於生命是如此的重要,但生命的意義決不止於解決這些問題。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心智、思想和情感,這決定了人不只是在生物學意義上活著,還必須賦予他社會學甚至哲學意義上活著的意義。對此,美國社會心理學家馬斯洛的人類需求五層理論,或許可以為我們提供一條由物質到精神、由生物學到社會學探尋生命意義的有效途徑。

馬斯洛在1943年出版的《人類動機理論》一書中,第一次提出了人類需求層次論,他將這種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類,依次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並認為,這五種由低級的生理需求到高級的精神需求的實現,單獨或共同構成不同時期激勵人行動的主要原因和動力,從而形成人類共有的價值體系。

將自我價值的實現看作是人生意義的最高標準,在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中其實早有所述。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說過,看一個人的心品,就看他有能力時幹些什麼。他的學生、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則更為明確地指出,人生最終的價值在於覺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是生存。在中國古代思想家中,以儒家和道家為代表,均將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定格於明德、行善、問道和愛人等,具有異曲同工之妙。俄國著名作家列夫·託爾斯泰認為,人生的價值,並不是用時間,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而在俄國哲學家車爾尼雪夫斯基看來,生命,如果跟時代的崇高責任聯繫在一起,你就會感到它永垂不朽。將人生的意義、個人的價值與社會的責任相聯繫,最經典的表述莫過於毛澤東對白求恩的評價。毛澤東同志說,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他就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其二,人要有尊嚴地活著。

「尊嚴」二字出自《荀子·致士》:「尊嚴而憚,可以為師。」有尊貴莊嚴、不容侵犯之義。一般而言,尊嚴是指人作為人應當具有的尊貴性,是一種自尊並尊重他人的自我意識和生活體驗。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對尊嚴的論述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有尊嚴地活著是幾千年來人類生存的目的之一。在儒家思想中,「仁義禮智信」集合了尊嚴的全部內涵,孔子所倡導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看作是一項尊嚴法則,而孟子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則體現了一種自律的尊嚴,老莊哲學中的「內聖外王」之道也內含了尊嚴思想。在亞里斯多德看來,尊嚴是人與生俱來應當具備的品格,他認為,一個人的尊嚴並非在獲得榮譽時,而在於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法國思想家盧梭將尊嚴與正直相提並論,認為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尊嚴。英國哲學家羅素將自由和平等看作是尊嚴存在的前提和基礎,他指出,自尊,迄今為止一直是少數人所必備的一種德性,凡是在權利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從於其他人統治的那些人身上找到。

筆者認為,尊嚴是一種精神產品,所體現的是一種高尚的人格。孔子在《論語》一書中高度讚揚不食周粟、餓死首陽山的伯夷、叔齊,謂之「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其所倡導的就是一種尊嚴意識,而且認為尊嚴高於生命。在俄國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看來,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美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有尊嚴地活著是人的全部價值的體現。

在我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決定了對人格尊嚴的高度重視。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全國人大剛剛審議通過《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篇,其立法目的就在於體現憲法精神,讓每個人都活得更有尊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有權維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在我國《民法典》上,生命尊嚴是生命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生命尊嚴得到切實而有效的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條至一千零八條對維護生命尊嚴做出了具體的規定。作為一種受到憲法和《民法典》保護的法益,每一個自然人活得有尊嚴,死得也有尊嚴,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即便是死者的屍體和名譽也不能受到侮辱和侵害。在筆者看來,此種犯罪行為侵害的不僅僅是公共秩序和社會風尚,本質上是對人格尊嚴的輕視和侵害,因而應當依法懲處。

向死而生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以不避諱死亡的態度來生活。

其三,向死而生是人生的一種境界。

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在1926年出版的《存在與時間》一書中,以生命意義上的倒計時法,第一次提出了「向死而生」的哲學概念。作者站在哲學理性思維的高度,論證了「死」和「亡」是兩種不同的存在概念,在「向死而生」的概念之下,死是過程,亡是結果,人只要還沒有亡故,就是向死的方向活著。他認為,在「亡」到來之前,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可以無限延長的,但這種延長屬於「內涵式」延長,即通過內在精神成長的方法,珍惜生命的存在,煥發生命的內在活力和進取意識,從而達到提高生命質量和長度的目標,讓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在有限的時間內展現出無限的可能性。

在「向死而生」的概念中,「死」是生命的本質,「死亡是最無法逃避的事」,而「生」則是活在當下的一種狀態,「先行決斷是在死亡之前唯一能做的事」。因此,向死而生本質上是提倡這樣一種生活態度:以一種不避諱死亡的態度來生活,在明白了生與死的關係之後,既能勇於面對生活的挑戰,又能勇敢地面對死亡的到來。海德格爾認為,真正的人是應該在看清生命本質之後依然熱愛生活,並且以一種高於物質利益的精神,引導人們和睦、向善、友愛,從而體現生命的意義和價值。這有點像法國思想家羅曼·羅蘭說過的那句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可見,「向死而生」地活著,是一種更有意義、更有尊嚴、更加高貴的活著,因而成為人生的最高境界,而「向死而生」這個概念也成為人生哲學上的一個經典表述。古往今來,基於不同的哲學觀,有不少偉大的思想家在人生意義的思考上,也得出過與「向死而生」殊途同歸的結論。比如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就說過,懂得生命真諦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長。魯迅先生也曾經說過,使一個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於延長了人的生命。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則認為,死並非生的對立面,而是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對於任何一個自然人,生都是偶然,而死是必然,只有生死之間才完全屬於自己,站在「向死而生」的角度,思考並直面死亡,是為了更有價值、更有意義地活著。但令人遺憾的是,在這個短暫的屬於自己的人生中,人們極易為長生不老的假象所蒙蔽,要像海德格爾等先哲一樣體察到生命的真諦,並且做到向死而生,談何容易。正如馬克思指出的那樣: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堅定的人,才能達到彼岸。

生命關懷之路

我認真閱讀過成立於2006年的中國生命關懷協會的章程,協會的宗旨載明:傳播生命文化,關懷生命過程,維護生命尊嚴,提高生命質量,延伸生命預期,創立並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生命關懷事業。無疑,這是一項重要而崇高的事業,似乎再也沒有一項事業比生命關懷事業更為重要和更為崇高。根據筆者廣義上的理解,生命關懷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生命關懷是一種人文關懷。

一般認為,人文關懷發端於西方的人文主義傳統,其核心在於肯定人性和人的價值。中共十七大報告在我國第一次提出了「注重人文關懷」的要求,其基本內容是: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和個性差異,關心人的豐富多樣的個體需求,激發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生命關懷作為一種人文關懷,其重點在於對人的生存狀況的關懷,主要包括生命的意義、生命的尊嚴、生命的質量以及延伸生命的預期等。

其二,生命關懷的本質是對生命權的尊重。

在以人為本的人本主義思想體系中,生命是至高無上的。在法律賦予自然人的各種權益中,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有「天地萬物,唯人為貴」的說法。而對每一個人來說,生命就代表著一切,因而生命是神聖的。但在現實生活中,生命的神聖和生命的質量存在一定的緊張關係。輕視生命、生命權受到侵犯、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得不到有效維護的現象屢見不鮮,因而生命關懷運動應運而生。無疑,生命關懷的本質體現了對生命的關愛和生命權的尊重,筆者認為,生命至上和生命權至上,是開展生命關懷活動必須恪守的兩大原則。

其三,生命關懷貫穿人的生命始終。

李義庭先生在2012年出版的《生命關懷的理論與實踐》一書中明確指出:「生命關懷的歷程貫穿於人生命的出生、新生兒、嬰兒、兒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臨終等各個階段,體現在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情感挫折、升學就業、患病等各種特殊領域,這種對生命的尊重,維護人的尊嚴與權利,是生命關懷的本質。」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生命關懷只是貫穿於人由生到死的全過程。但也有兩種例外:其一,我國《民法典》根據個別保護原則,在第十六條針對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做出規定。而在實行總括保護的國家如瑞士等,其法律甚至規定胎兒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這就說明,胎兒作為生命的雛形,在特定情況下也應當納入生命關懷的視野。其二,屍體和死者名譽權的保護已納入刑法和民事司法規制的範圍,這說明,自然人在亡故後,並非完全走向虛無,在特定情形下仍然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生命關懷的範圍也可以自然向後延伸。

當然,上述兩種例外並不影響生命關懷的重點方向,即自然人由生到死的各個階段,而且每個階段,在不同的時間和空間,還有需要予以關注的重點。比如優生優育問題、嬰兒奶粉問題、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少年成長煩惱問題、青春叛逆期問題、中年抑鬱問題、老年人康養問題,最後是人生晚年的臨終關懷問題。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但在「向死而生」的過程中,上述每一個問題都是如此重要,無一不彰顯生命關懷的意義和價值,無一不值得我們竭盡全力去探尋和解決。

對於任何一個自然人,生都是偶然,而死是必然。

其四,臨終關懷是生命的終極關懷。

臨終關懷無疑是生命關懷事業中極為重要、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所謂臨終關懷,是指綜合運用醫學和人文關懷的善終護理措施,在生理和心理兩個層面,幫助臨終患者緩解症狀、減輕病痛,消除對死亡的恐懼和不安,讓患者無痛苦、有尊嚴地離世。

在我給定的這個概念之下,臨終關懷的實現途徑是多樣的,主要包括:1.醫療機構的緩和醫療(亦稱姑息療法);2.專門安寧療護機構的善終護理;3.養老及康復機構的善終服務;4.社區及家庭的善終服務;5.被動和主動安樂死。

毋庸諱言,所有臨終關懷途徑最終指向的目標都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撤去生命支持系統後所導致的死亡(我將其稱為被動安樂死)和使用藥物致死的死亡(即主動安樂死),無論是選擇哪種死亡方式,都應當以實現安詳、無痛和尊嚴死亡為目標,這是臨終關懷的最大價值所在。

同樣是毋庸諱言,筆者是主張安樂死的,而且主張將安樂死納入臨終關懷的範疇予以規制和適用。這有點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味道,但筆者認為,在減輕患者痛苦、捍衛生命尊嚴方面,沒有哪一項臨終關懷措施比安樂死來得更為果決和徹底。遺憾的是,迄今為止,我們的醫療機構,包括專門的安寧療護機構,對安樂死的適用依然是諱莫如深。而筆者以為,缺少了安樂死的臨終關懷終究是不全面和不完整的。安寧療護以既不加速死亡,也不延緩死亡為旨要,但在事實上,在安寧療護的特定階段,根據患者及其親屬的請求,撤去呼吸機、透析機、鼻飼管等生命支持系統的做法也是客觀存在的,這無疑是一種事實上的加速死亡的「助死」行為,在理論上屬於被動安樂死的範疇,我們應當正視其存在的正當性和合理性。當然,再往前走一步,就是主動安樂死的適用,這是面臨更多誤解和更大阻力的臨終關懷措施。

今年7月,筆者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訪談時,已就安樂死問題作過比較詳實的闡釋。在本文中,我只想補充一點,安樂死雖然是一種「助死」的行為,但它決不是致死的原因。導致死亡的原因只有三種:一是因衰老而發生的生理死亡;二是因疾病造成的病理死亡;三是因外在因素造成的意外死亡。安樂死只適用於痛苦不堪而又沒有任何救治希望的患者。當然,安樂死具有迅速無痛致死的功能,但其目的是優化死亡狀態,並不構成獨立死亡的原因,亦不具有獨立死亡的性質,因而安樂死在本質上是一項人道主義的特殊醫學措施。

筆者知道,以上認知可能有違「希波克拉底誓言」所構成的醫學倫理,這一倫理的核心是醫學只能「衛生」而不能「助死」。筆者無意否定這一醫學倫理,但也理性地看到,這一醫學倫理所倡導的窮盡一切醫療措施也要挽救和延緩生命的精神,所伴隨而來的就是過度醫療,以及醫療只考慮延命需要而不顧及患者的其他需求。

有關這一點,美國醫生兼作家阿圖·葛文德在其《最好的告別》一書中,通過數個病例作了詳盡的介紹。葛文德醫生指出,現代科學深刻地影響了人類生命的進程,跟歷史上任何時代的人比起來,我們活得更長、生命質量更好。但是,科學進步已經把生命進程中的老化和垂死變成了醫學的幹預科目,融入醫療專業人士「永不言棄」的技術追求。而我們事實上並沒有做好準備去阻止老弱病死,這種情況令人擔憂。

在葛文德醫生看來,死亡是極正常不過的現象。死亡可能是我們的敵人,但死亡也符合自然規律。因此,死亡並不代表醫生的失敗。現實的情況是,我們一直猶猶豫豫,不肯誠實地面對衰老和死亡的窘境,本應該獲得的安寧緩和醫療與許多人擦肩而過,過度的技術幹預反而增加了對逝者和親屬的傷害,剝奪了他們最需要的臨終關懷。在我國,也有這方面的典型案例,已故著名文學家巴金先生在生命晚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安樂死」訴求事件,就是一個最好的反證。筆者不禁要問,對於一個瀕死的患者而言,這種過度的、帶來肉體和精神雙重痛苦的「延命」療法,真的符合醫學倫理和患者意願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安寧療護病房,志願者和老人聊天談心。圖/上海手牽手生命關愛發展中心。

值得敬佩和讚揚的是,我國臺灣地區的兩位文化名人已先後為臨終關懷特別是安樂死的推行,做出了身體力行的榜樣。一位是著名作家瓊瑤女士,她於2017年79歲時給兒子和兒媳寫下了一封公開信,預囑家人在其大限到來之時不要勉強挽留她的軀殼,排除一切可能帶來痛苦和有損尊嚴的醫療行為,從而讓生命自然終結。瓊瑤女士選擇的是被動安樂死,但她同時也支持主動安樂死。另一位是著名體育節目主持人傅達人先生,他因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在生命的晚期積極推動安樂死在臺灣的合法化,2018年6月,因不堪病痛主動選擇去瑞士施行安樂死,從而成為亞洲第一位公開施行安樂死的中國人。

筆者認為,臨終關懷是生命的終極關懷,而在臨終關懷中,安樂死又是捍衛生命尊嚴的終極方式。其他臨終關懷方式指向的死亡是尊嚴死,安樂死指向的死亡也是尊嚴死,因為其前提都是尊重患者的生命自主權和死亡方式選擇的自由,這也是包括安樂死在內的所有的臨終關懷措施的合理性和正當性所在。

需要明確指出的是,有關這一點,已得到世界醫學會關於患者權利的裡斯本宣言(1981年)的認可。該《宣言》在原則3部分規定:「患者有自由抉擇和自主決定的權利,得自由決定自己的醫療事務。醫生應告知患者,其決定將帶來何等後果。對於喪失意識者和欠缺法律能力的患者,這一權利由代理人行使。」該《宣言》還在原則10部分明文規定了保持尊嚴的權利,「在整個醫療、教學過程中,依患者的文化背景和價值觀念,其尊嚴應得維護,隱私應受尊重。患者有權利要求,依現有知識減輕其痛苦,有權利得到人道的臨終關懷,得到一切可及的幫助,在儘可能的體面、舒適中離去。」

令人欣喜的是,2019年12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於今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基本採納了《宣言》所倡導的精神,該法第33條第1款規定,公民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應當受到尊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關心愛護、平等對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嚴,保護患者隱私。有自我決定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積極地明確表達不同意採取某些特定的治療手段的意思。需要明確指出的是,該法條是我國法律關於在醫療事務中實行患者意思自治的第一項法律規定,對於規範臨終關懷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法律規制是臨終關懷的必由之路

在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規制幾乎是無所不包,無所不在的。法律規制的目的不止是為社會提供一套行為規範,在倡導一種生活方式、形成一種良善的社會風尚上,法律規制往往具有意想不到的功能作用。既然我們認為包括安寧療護和安樂死在內的臨終關懷具有合理性和正當性,既然臨終關懷已經或者正在形成社會共識並且存在廣泛的社會需求,為確保這一自利利他、有益於社會的事業快速、健康、有序發展,適時加以立法規制就是完全必要的。

環顧世界,英國作為最早開展臨終關懷服務的國家,其臨終關懷具有機構健全、模式多樣、經驗豐富的特點。根據英國1961年《自殺法案》的規定,臨終療護是公民擁有的權利,每一個人都有權獲得高質量、個性化的臨終療護,直至死亡為止。在英國,有關臨終關懷的具體要求,包括臨終療護的機構、服務內容、資金募集、診斷標準、人員培訓等,主要是由醫療行業進行行業規範,但於2005年通過的《精神能力法案》提供了病人做出決策的制定法依據,規定除了要求病人對拒絕治療做出事先同意外,由檢察官或法庭指定的官員代表喪失精神能力的病人做出決定的規則。此外,英國健康協會於2017年制定了針對成年人臨終療護質量標準的臨床指南。

美國的臨終關懷事業始於上世紀70年代,雖然起步較晚,但有後來居上的態勢,其涉及臨終關懷的有關標準和要求,主要體現在《公共健康法》《衛生條例》《舒緩療護信息法案》《臨終關懷醫療保險》等法律中。在美國法律上,特別重視保護患者選擇的自由權,明文規定醫生和護士有義務為臨終患者提供關於舒緩療護和臨終選擇的信息及諮詢意見,以確保患者充分知曉臨終治療的各種選擇方案。

2015年,安樂死在魁北克省的合法化,客觀上推動了整個加拿大臨終關懷事業的發展。2018年,加議會通過了《加拿大臨終療護框架》,通過立法確立了臨終關懷的政策和規劃,成為加拿大臨終關懷行業的職業規章。

澳大利亞的臨終關懷源於1995年南澳大利亞州所立的《同意醫療救助和緩和療護法案》,該法案規定,如果醫生針對臨終病人,以緩解痛苦為目的,在獲得病人或其代表的同意基礎上,基於善意且沒有過失地按照職業標準採取舒緩療護措施,進而通過醫療救助或者療護措施加速病人的死亡,並不違反民事或者刑事法律。昆士蘭州則在《刑法》上做出了類似規定:如果醫生為了緩解病人的疼痛和痛苦,基於善意和合理注意,在合理考慮病人狀況的前提下,通過舒緩療護加速病人死亡,並不構成刑事犯罪。此外,維多利亞省於2017年制定了《自願協助死亡法案》。澳大利亞各州、省的立法顯示了兩個特點:其一在於為臨終關懷措施劃定法律邊界,以避免刑事犯罪風險;其二,他們的臨終關懷包括了加速死亡的安樂死行為,並通過立法確認其在一定條件下(善意和合理注意)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臺灣地區的臨終關懷法律規制工作已經走在了亞洲的前列,2000年制定出臺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亞洲地區第一部有關臨終關懷的專門法律。該條例的特點之一,是規定了患者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和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制度,體現了對患者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的尊重。此外,從該條例第七條規定不實施心肺復甦術的要件看,等於從立法上排除了在患者自主意願下實施被動安樂死的刑事違法性。

志願者陪老人躺在病床上聊天說笑。圖/上海手牽手生命關愛發展中心。

綜觀各個國家和地區關於臨終關懷的立法,其宗旨都在於維護患者臨終階段的生命尊嚴和尊重患者對死亡方式的自主選擇權,同時排除包括停止治療等被動安樂死在內的臨終療護措施的刑事違法性。不容否認,立法的有效規制促進了相關國家和地區臨終關懷事業的快速發展。同時筆者注意到,在荷蘭、瑞士等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同時也是臨終關懷事業比較完善的國家和地區,在這些國家和地區,臨終療護通常被視為安樂死的替代措施,沒有經過臨終療護而逕行實施安樂死的是極少數。事實證明,安樂死合法化並未影響臨終療護行業的發展,而且兩者之間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兼容性和協同效應。臨終療護並不必然排除患者對安樂死的訴求,在臨終療護難以為繼時,安樂死即可成為臨終關懷的最終選擇。

誠如前文所述,我國新近通過的《民法典》在生命權中增加了「生命尊嚴」的規定,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條文釋義中寫道:「生命尊嚴使生命權的保障在生命安全之外,擴展到生命過程中生命主體者的尊嚴獲得應有的尊重。」無疑,這個生命的過程包括了所有患者的臨終階段,筆者認為,《民法典》關於維護生命尊嚴的規定,為臨終關懷的法律規制提供了重要的上位法依據。

當然,對一項社會事業予以立法規制,不僅要考慮它的必要性,還要考量其可行性。自1988年7月天津醫學院成立臨終關懷研究中心,從而拉開我國臨終關懷事業序幕以來,在過去的三十餘年,各地的試點和推廣工作蓬勃發展,截至2017年,我國大陸設有臨終關懷科的醫療機構已達2342家。在這一進程中,成立於2006年的中國生命關懷協會和成立於2013年的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對於推動臨終關懷事業的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與此同時,這項工作也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自1994年以來,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及國家主管部門先後制發了1項法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18個文件涉及對臨終關懷工作的規範。其中1994年由原衛生部發布的《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首次將「臨終關懷科」列入科目名錄。而2017年由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則是規範臨終關懷事業的專門的政策性文件。可見,推進臨終關懷的實踐基礎和政策儲備已經基本具備。

根據事業發展的成熟程度,由易到難向前推進,是立法的常用方法,臨終關懷立法也可以借用這一路徑。筆者建議,臨終關懷立法可以實行「兩步走」戰略,即先行就認識比較統一、發展比較成熟的安寧療護事業進行立法規制,在條件成熟之後,再就安樂死這一特殊醫療措施進行立法規制。

立法是國家大事,是一件嚴肅而審慎的事情。從科學立法的角度而言,國家通過立法對一項社會事業加以規制,實際上是推進這一事業標準化的過程,臨終關懷立法也不例外。為此,立法必須堅持問題導向,要通過立法在最大程度上解決影響和制約臨終關懷事業發展的困難和問題。以考慮優先進行立法的安寧療護為例,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需要儘快加以立法規制:1. 安寧療護機構準入標準;2. 安寧療護醫護人員資格標準;3. 安寧療護患者收治標準;4.安寧療護患者意思自治標準;5. 安寧療護用藥標準;6. 安寧療護護理標準;7. 安寧療護收費標準;8. 安寧療護醫患關係處理標準;9. 安寧療護監管標準;10. 安寧療護的法律責任。

最後我想請各位讀者看一組數據:2015年,設立在倫敦的商業分析機構經濟學人智庫(EIU)發布了一份全球死亡質量指數報告,該報告以姑息治療與醫療環境、人力資源、醫療護理的可負擔程度、護理質量、公眾參與水平五大類指標為依據,對全球80個國家和地區的死亡質量進行了調查和排名。結果顯示,英國有賴於全面的國家政策,姑息治療與國民醫療保健制度有機結合,以及強大的臨終關懷行動,其死亡質量排名第1位,我國的臺灣地區排名第6位,而我國大陸排名第71位,倒數第10。

在黨和國家反覆強調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今天,我不知道讀者在看到這一組數據後會作何感想?面對死亡質量低下的現實狀況,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大力推進生命關懷特別是臨終關懷工作?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加快推進包括安寧療護在內的臨終關懷立法工作?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對體現生命尊嚴的終極選擇——安樂死談虎色變並將其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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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一書中闡述了自己對死亡的獨特見解,讓我們對死亡有了一種全新的認識。死不是生的終結,而是生的一部分,向死而生,才是真正的生。這本書始終瀰漫著孤獨和寂寞,也不乏對性的描寫和解讀,但我並不認為這很低俗。
  • 讀《活著》後哭得不能自已:如果人生沒有希望,那我們就向死而生
    如果人生沒有希望,那我們就向死而生整部小說是一個悲劇,因為在福貴的一生中,時時刻刻都在承受著天災人禍,承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面臨著死亡。可是為了活著他們接受了命運的安排,和所謂的命運爭奪活著的權利。福貴活著,並且活成了"老不死"。試想,如果福貴沒有抵抗苦難的積極樂觀你的心態,沒有困境中堅韌的精神,沒有為了活著千方百計尋找生存的希望,他也許早在破產後頹廢而死了,也許早就在炮火中嚇死了,也許早就在戰爭期間逃跑了,也許早就在饑荒面前倒下了,也許早就在親人離世後絕望自殺了,無數個也許,那是別人,福貴好好地活著,伴著老牛,伴著心裡的一家人好好的替他們耕地,勞作。
  • 一心一意,只取悅於自己,是一種人生態度
    人生就是:定性,知事,選夢,遇人,擇城,終老。 一個人的現實人際關係是他的內心世界向外投射的結果,而他的內心世界又是在早年的時候與其父母親的關係中形成的。 一個人的人際關係不好,往往是自己在拒絕別人,而不是別人在拒絕他。
  • 讀完《皮囊》後忍不住淚目:若人生本無希望,那就向死而生
    但是皮囊這本書不只是在帶給我們負能量,而是真正告訴了我們解決的辦法。阿太就是明白這個辦法的,在去世之前,阿太給作者留了一句話:「黑狗達不準哭。死了就是腳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誠心想念我,我自然會去看你。因為從此之後,我已經沒有皮囊這個包袱。
  • 《活著》: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若人生本無希望,那就向死而生
    福貴的一生經歷了國共內戰、三反五反、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文化大革命等社會變革,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福貴的人生跌宕起伏、竭盡全力卻最後孑然一身。家珍因為有軟骨病而幹不了重活;兒子為了救縣長夫人,鮮血過多而死;女兒鳳霞嫁給了二喜,生下苦根後大出血死在手術臺上;鳳霞死後不久,家珍也死了;二喜在工作中意外身亡
  • 《跨越死亡》1.生有時,死有時
    孔子的學生季路有一次向學問淵博的老師請教有關「死是怎麼回事」的問題。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生的道理還搞不清楚,怎麼知道死的道理呢?」)也許他的意思是君子仁人,當致力於「生」,完成其應負責任,而不必關切那冥冥不可測的「死」。也許這位「老夫子」對死的問題真的一無所知,所以只好詭辯,答非所問。
  • 精細是一種人生態度
    精細化管理來源於文化的積澱和學校管理團隊、教師群體生活方式的轉變,精細是一種人生態度。精細,來源於真愛我們經常強調要注意學校文化的精細化,要求每一塊文化的設計都要適合教育的需要,都要與學校整體的理念相協調,都要著眼於學生終身的發展,要讓每個學生在每個文化設施面前都有心靈的觸動,都有潛移默化的成長。
  • 是向死而生的過程,看看《我不是藥神》就曉得了
    這種享受式的人生也是大多數人一輩子追求的目標,哪怕是這樣的看似合理且平常的目標在人類社會裡想要達到也得費很多的功夫,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比如前幾年很火的一部電影《我不是藥神》,主角程勇開始是怎樣的一個人,靠灰色收入生存的人,和老婆離婚,爭奪孩子撫養權,老爸又病入膏肓,沒得辦法的情況下決定到印度弄一些藥效差不多但卻便宜的藥。
  • 《花火》向死而生
    1994年,醉酒後的北野武騎著一輛摩託車在東京街頭撞向欄杆。他嚴重受傷,臉部毀容,半邊臉失去了表情,成了一個面癱患者。就是住院的這段時間,他有過很多思考,心性也得到極大的磨練,人生的感悟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還發展了另外一個畫畫的愛好。他的畫也出現在電影《花火》裡:相比較《奏鳴曲》,《花火》的故事線很簡單:北野武扮演的警官西,中年喪子,妻子得了不治之症,他借高利貸一直給妻子治病。
  • 全球確診破百萬後,我突然明白了冥王星的向死而生(12上升指南)
    這個向死而生的故事,一直都由冥王星來書寫——這個隱藏著人們最深的渴望、最大的隱秘的行星,深藏著我們最無法抗拒,卻又最根本的生命動力。生本能,即為了維持個體生存、保證在其種族中發揮力量而需要被滿足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吃飯,求偶,幫助他人、發明創造等等。死本能,向外投射,表現為對人和物的破壞、攻擊,比如爭吵、打架等;向內投射,表現為自我批評、譴責、抑鬱症,甚至自殘自殺。
  • 李開復:向死而生,我修的死亡學分
    有一天,我想到我在微博上時常針砭時弊,也曾對一些負面的社會現象口誅筆伐,於是請教大師要用什麼樣的態度面對社會上的「惡」。沒想到,大師還是以一貫平和的語氣回應我:「一個人倘若一心除惡,表示他看到的都是惡。如果一心行善,尤其是發自本心地行善,而不是想要借著行善來博取名聲,才能導正社會,對社會產生正面的效益。」
  • 《陳情令》向陽而生的精神永流傳,向死而行的生命熱烈生長
    人生漫長,轉瞬即逝,有人見塵埃,有人歸於塵埃,有人遇星辰,有人落入星辰,說不清是緣還是罪,是啟程的光點,還是下落的危險。雖然,在塵埃落定時、星辰閃光際,無論是你還是我都躲不了最終消失天際的結果,但我們還是期盼星辰的光,能夠照亮你我。
  • R現場|向死而生的鬼卞,註定成為人類世界的異象
    今年10月,鬼卞終於發布了全新專輯《向死而生》,隨即而來的就是2020個人巡演。這個男人身上的標籤過於分裂多元,像靈魂碎片一樣散落在各處,讓人很難拼貼出一個立體完整的「鬼卞」。於是,「捉鬼」計劃開啟。我們來到上海站巡演後臺,和他本人一起微觀剖析這位如「怪象」般存在的歌者。
  • 人生如夢,世道日艱,懸帆濟海,向死而生
    人生如夢,世道日艱,懸帆濟海,向死而生。
  • 我們命中注定要失去所愛之人——豆瓣9分好片同你向死而生
    向死而生,沒有幾個人能理解其中真正的意義。今天要為大家安利的也是小編最愛的電影之一,《班傑明巴頓奇事》,又名《返老還童》。該片由大衛·芬奇執導,布拉德·皮特、凱特·布蘭切特、塔拉吉·P·漢森等主演,該片獲得奧斯卡金像獎3項大獎,11項提名。
  • 讀《斷舍離》有感,斷舍離是一種人生態度
    斷舍離是一種人生態度,是讓生活流動起來,是讓自己放下包袱輕鬆前行,是簡單的日子清爽的空間,是停止舊觀念追隨新思維。有時候斷舍離會覺得無所謂,有時候斷舍離會覺得心痛不已。無論如何,新的徵程已然開啟,有舍方有得!斷舍離,即出之美學。久聞大名斷舍離,這次卻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讀完原作。
  • 只要抱著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方能使我們成為自己所渴望的那個人
    人活一輩子,我們如何才能獲得完滿的生命?詩人所讚美的「生時麗如夏花,死時美如秋月」,這是否只是人類的一個美麗夢想?無論我們如何讚美生命,生命的脆弱並不能因此而有所改變。生命只在呼吸之間,人從誕生之始,無一日不是在趨向自己的末日。
  • 對話羅點點:「尊嚴死」與「安樂死」,爭議的焦點是什麼?
    談爭議困惑、疑慮和爭論在很長時間就存在,所以需要溝通交流政事兒:前不久全國兩會期間,圍繞「安樂死與尊嚴死」,你與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沈德詠有過交流。你發表了《尊嚴死不是安樂死》商榷文,沈德詠作出了回復,你怎麼看回覆中的觀點?羅點點:沈先生的回覆有非常良好的溝通意願,表現了很好的寬容心。就我們商榷的最核心的內容,沈主任回復,他們現在有一個專題組,就安樂死的立法進行各方面的學術研究。他認為,他們會在安樂死的立法過程中創立出一個新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