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聲聞涅槃
第四章 聲聞涅槃之證轉
第五節 五上分結斷,應證應轉——證四果
在聲聞解脫道中真正的聖者,是三果、四果人,這是因為已經超越欲界五欲而行於梵行中,永遠不再還來欲界中而繼續走向無餘涅槃了,由此故說初果與二果都只是方便稱為聖者;所以得要斷了五下分結或斷了五上分結,才是解脫道中的真正聖者。
五上分結者,第一為色界愛,第二為無色愛,第三為掉舉,第四為我慢(於覺知心與意根心中仍有極微細的喜樂自我繼續存在),第五為無明。若是還沒有斷除這五個結,就不能超越色界、無色界等上界境界,因此名為五上分結。對於色界的初禪天乃至四禪天的境界愛是否已經斷除?也就是說,對於初禪境界乃至四禪境界的愛著是否已經斷除?得要從實證初禪乃至第二禪以後(至少要能證得具足圓滿的初禪),然後觀察自己對色界這四種境界的愛著,觀察自己對這四種色界境界的掉舉情況;觀察自己對於這四種境界中的自我有沒有出現極微細的喜樂心?也就是觀察若在此四種境界中有自我的存在,有沒有心生喜樂?也要觀察這四種境界中的自我與定境法塵都是生滅性的虛妄法,斷除對色界這四種境界性的無明。對色界四種境界相應的心態應該如是觀察,對於無色界的四種境界相,也應比照如是正理,一一加以觀察。
必須如此深入一一觀察無誤,再也沒有色界我、無色界我的自我存在的喜樂了,思惑無明具足斷盡了,這五個上分結已經斷盡無餘了,心中想的只是舍壽後永遠不再領受後有了,此時應有二禪相應的定力,至少要有具足圓滿的初禪定力相應,舍壽時即不會再出生中陰身,更不會再去色界或無色界中受生,永遠不受後有而成為無餘涅槃,真正「我生已盡」才是真的慧解脫阿羅漢。此後在舍壽前永遠都住於清淨行中,心中的作意只是想要滅除自己成為無餘涅槃,對於色界、無色界等上二界的境界,以及對於未來世將會有上二界自我的事,都沒有愛樂,一心要取無餘涅槃。必須如此運轉其解脫智慧與作意,顯示自己的解脫作意恆時存在而無動轉,這樣才算是解脫果的涅槃作意確實有證轉。若無如是滅儘自己成為涅槃之作意證轉,即不能稱之為實證四果的聖者。
亦因如是,平實於佛菩提果亦主張必須完成對相見道位應修證的針對無生法之種種別相忍,並已修集入地所必須具備之廣大福德,兼有不退轉之初禪具足發起,並且不退轉於初禪之離欲功德──已如實斷除欲界愛;再憑相見道位圓滿之智慧功德成就如實斷除三界愛之功德——斷盡思惑成慧解脫,確定自己舍壽後能取無餘涅槃(或者至少要有頂級三果之解脫果實證),然後留惑潤生,再於佛像前發起十無盡願,對此十大無盡願生起了增上意樂方能入地。如是而說解脫道之證果與佛菩提道之證果,謂於所證必須有其各個果位及不同位階應當相應之定力作為支持,方能於實證之後運轉其所證之智慧而真得佛菩提果或解脫果,方名如實證轉者。已如實證轉者,方名真實證果者;若已證而不能如實運轉者,即非真實證轉者,徒有其慧即名幹慧,不能發起實證者都有的證轉功德,即不得自稱為真實證果者,否則死後不免大妄語業果報。所以,是否真的有證轉,而證轉的內涵(智慧及果位相應之定力)是否符合各該果位所應有之內涵,乃判斷是否真正證果的標準;這個是否證轉的檢驗標準,通於大小乘一切聖者。
得初禪以後,斷除對三界五陰的執著可得聲聞涅槃,《雜阿含經》卷31 明載: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若行、若形、若相,觀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彼不憶念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然於彼色、受、想、行、識法,作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思惟;於彼法生厭、怖畏、防護,生厭、怖畏、防護已,以甘露門而自饒益,如是寂靜,如是勝妙,所謂舍離;餘愛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語譯如下:
那個時候,世尊告訴諸比丘說:「假使比丘或者在身行上面、或是在身相上面、或是在心相上面,觀察到自己已經遠離五欲、惡劣的不善法,有覺有觀,遠離欲界生而獲得喜樂,初禪具足安住而證得猗覺支。他不再憶念像這樣的身行、像這樣的身形、像這樣的心相,然而他於那色、受、想、行、識等五個法,作出了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的正思惟;便於五蘊等法生厭而想要捨棄、怖畏再度受生而有五蘊、防護心意不再對五蘊執著,像這樣子生厭、怖畏、防護以後,以甘露法門而自己得到饒益,像這樣子寂靜,像這樣子勝妙,是我所說的舍離;其餘內我所、外我所的貪愛已經滅盡,無有欲心、滅盡上二界五蘊、證得涅槃。」
這已經很明確地開示給大眾:至少要有不退轉而具足的初禪定力,斷除五下分結或五上分結時,才能與解脫道的斷結智慧相應,才能有三果、四果的智慧證轉,才是真正的三果、四果聖者。若沒有證四果時應有的定力支持,則不能證轉四果的解脫功德,只是幹慧而形同世人所說的知識,並非實證第四果的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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