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制網四川訊(記者 黎志飛□王越)近日,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古藺縣某酒業有限公司費盡心機藏匿在地下室「負一層」的152箱白酒「以物抵債」給申請執行人胡某,依法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胡某與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古藺縣某酒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古藺法院執行局受理申請人的強制執行申請後,通過網絡查控,未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酒業公司亦停止經營,使得該案進入線下查人找物階段。
執行法官考慮到被執行人曾從事酒業生產經營活動,可從酒這條線索入手查找財產。執行法官通過不間斷地在酒業公司酒廠周圍摸排、並向當地群眾詢問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可能在某處藏匿了一批酒。根據調查線索,果然在一處「負一層」地下室發現了一批被執行人藏匿的箱裝酒。該地下室位置偏僻難找且長期無人看管,執行人員踏進地下室不久跳蚤就跳進了衣服褲子,執行人員一邊忍受跳蚤「圍攻」,一邊進行清點查封工作,最終清點完成並查封三類酒共計152箱。
找到財產後,執行法官迅速啟動司法拍賣程序,該批箱裝酒經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果斷申請以物抵債,執行法官遂將152箱酒交付申請執行人,並依法將本案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依法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法官告訴記者,「法官大戰跳蚤」只是執行路上的一個縮影,道阻且長,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一直在努力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