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25歲男子商廈砍人、龍口56歲老人公交縱火、廣州男子當街追砍街坊……上周,多地爆出「無差別殺人」案件。據統計,今年已發生至少10起類似案件。
「無差別殺人」,通俗而言,即在公共場合無特定對象隨意殺傷無辜,作案者多出於報復某個人、某個群體或社會的動機而實施犯罪。
無差別殺人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也被稱為「一個人的恐怖主義」。此類犯罪的實施者有何特徵?瀟湘晨報記者整理、分析了2004年以來的57起典型案件,試圖勾勒出無差別殺人者的群體畫像。 本報整理
貧病交加 多名作案者身體傷殘或者患有疾病
據媒體報導,廣州「7·15」公交縱火案嫌犯歐長生患上腰間盤突出且久治不愈後,性格變得更加孤僻、易怒。
統計57起典型案例可以發現,與歐長生一樣,多名作案者在身體上具有傷殘或患有疾病。
7月24日,昆明金殿公園西門前發生駕車衝撞行人案件,9人受傷,嫌犯劉某某因久病治療未愈,產生厭世情緒,報復社會。此前的杭州7路公交車縱火案件,嫌犯包旭來也患有肺結核。
再往前看,2005年福州公交車爆炸案,作案者為42歲農民黃茂金,肺癌晚期。2013年廈門公交車縱火者陳水總,鄰居稱其一聲接一聲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來」。2012年山東榮成鎮政府爆炸案,作案者曲華強因工傷致殘,高位截癱。成都公交縱火案實施者張雲良,是痛風病患者,據說臉色蠟黃,沒有血色。今年宜賓公交縱火案實施者餘躍海,體重一度200多斤,患糖尿病後瘦到110多斤。
疾病會吞噬大量錢財。作案人因病致貧,進而與家庭、政府發生衝突的情況比較常見。且病痛帶來的身心壓力,極易讓作案人產生悲觀和厭世心理。
心理障礙 心理有極端性,但未被認定有精神病
在警方對無差別殺人者的描述中,衝動、厭世、封閉、孤僻等成為高頻詞彙。
分析57起案件可以發現,作案者在心理特徵上具有一定共性,主要表現為偏執、衝動、報復性強、內心封閉、社會交往能力差、責任感和感情膚淺、社會適應性差、自我調適能力弱等特點,即心理狀態具有「極端性」。
有分析認為,在這種極端心理狀態下,親情、家庭、倫理、道德、法律等犯罪抑制因素對作案者已完全不起作用,「殺不及婦孺」、「命不傷無辜」這些觀念在作案者心中已蕩然無存。
值得注意的是,有多名作案者被懷疑患有精神病。8月21日廣州天河當街砍人案嫌犯,據說就有精神病史。延吉商廈砍人案嫌犯也有抑鬱症。
因此,有些案件在判定是精神病人殺人還是「無差別殺人」上爭論不一,甚至引起司法鑑定制度的論戰,比如邱興華的「精神病」懸疑。
南平鄭民生案發生三個小時後曾傳出「精神鑑定」一說,但被官方否定。廣西平南殺童案作案者據稱有精神病史,隨後也被官方澄清。57起案件中,目前沒有一名作案者被法庭認定有精神病。但多起質疑精神病殺人案也從側面拷問著現行司法鑑定制度。
身份職業 多單身外來者,學歷多比較低
包旭來是一名來自甘肅的農民工,歐長生也是在廣州的外地打工者。統計發現,57起案例中,所有作案人均為男性,至少20起案件由外地人員實施,其中多數為單身或無妻兒陪伴。心理落差、遭受歧視以及「人生地不熟」的孤獨感極易對作案人產生消極作用並促發極端心理。
從身份上來看,57起案例中,至少23名作案人為農民或者農民工,且多數人不具有固定工作。從職業上來看,有至少6名作案人從事汽車駕駛工作。
從文化水平來看,57起案例中,只有1名作案人具有大學學歷(臺北地鐵隨機砍人事件嫌犯為21歲大學生),高中學歷者也寥寥無幾,初中和小學學歷者最多。
另外,有至少5名作案者具有上訪經歷,比如陳水總,以及江西撫州爆炸案作案者錢明奇等。
8月20日發生的龍口公交縱火案,嫌犯徐某及其妻子曾因回遷房多次上訪。
統計還發現,至少5名作案者曾有犯罪前科或被治安處罰。
中年危機
超6成作案人年齡在30歲至50歲
57起案件中,作案者年齡最大的是廣西南寧的80歲老人蔣某,因不滿被家人忽略,將汽油潑向無辜群眾。年齡超過50歲的,除了龍口公交縱火案嫌犯徐某,還有長沙公交車爆炸案實施者陽進泉和62歲的成都公交車放火案實施者張雲良等。年齡在30歲以下的有河南安陽公交車持刀殺人案實施者周江波,以及21歲的臺北地鐵持刀殺人案實施者鄭某等。
更多作案者處於30-50歲這一年齡階段,57起中有36起,超過63%。這一高峰年齡段不同於當前我國整體犯罪人的多發年齡段。根據網上公開資料顯示,當前我國犯罪人尤其是暴力犯罪人的高峰年齡集中在18—25之間,即從事一般暴力犯罪的多為年輕人。
有專家將無差別殺人案件的發生稱為「中年危機」效應,即這一人生階段可能正經歷事業、健康、家庭、婚姻等各種關卡,容易遭遇各種危機,如挫折、精神壓力等。這些危機一旦處理不好或不能自我調節,就容易發生精神或心理問題,進而容易發生自殺、暴力犯罪等各種現象。
超2成作案人當場身亡或事後自殺
57起案件中,有10起使用爆炸物、8起縱火。這兩種方式實施時間短、殺傷大,但在傷及他人的同時,也較易傷及自身。
值得注意的是,57起案件中,有29名作案者在行兇或行兇前後有自殺自傷行為,佔比超過50%。其中12人當場身亡或事後自殺,佔比超20%。
有專家認為,無差別殺人犯罪可以從法國著名社會學家迪爾凱姆的反常自殺理論去認識。
迪爾凱姆認為,反常自殺是一種比較現代化的容易和殺人相結合的自殺。「反常實際上產生一種激怒和厭煩的狀態,這種狀態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轉而針對自己或針對他人:在前一種情況下會引起自殺,在後一種情況下會引起殺人。」
從這角度上說,「無差別殺人」是一種反常自殺體現。根據迪爾凱姆的理論,導致這種反常自殺的罪因,除了個人,還有社會控制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