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時期常常將忠孝二者聯繫在一起,並將其延伸為包含忠孝仁義在內的一種儒家倫理道德。
換言之,無論是宋代還是元代,「孝」是包含「忠孝仁義」在內的廣義的孝,是從家庭或家族的「孝」走向社會的「仁」、「義」。
《元史·孝友傳》中開篇將孝子分為四種類型:侍親至孝者、廬墓居喪者、累世同居者、散財周急者,其中前三類都是孝順父母,而第四類散財周急則是針對父母以外的鄰裡朋友。
例如《元史·孝友傳》中記載了賈進散財周急的事跡,他為地震災民送去酒藥炭米,冬天的時候為受寒受凍的人送去棉衣,又購置土地安葬無墓之人。賈進這種行為受到人們的讚賞,很快就流傳開來,他也因此受到朝廷的旌表。
而一些儒士出身的地方官員往往以忠孝仁義的倫理思想教化地方百姓,宋仁宗朝,王結在出任順德路總管期間,「教民務農興學、孝親弟長、戢奸禁暴,悉登於書,俾朝夕閱習之」。元代儒士認為,要實現元朝社會的長治久安,必須要推行以忠孝仁義為核心的倫理思想,這是鞏固人倫、維繫人心的關鍵,他們認為,「儒者之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國家鹹治。」以上表明,忠孝仁義的倫理觀念受到元代社會的一致認可和推崇。
除去《元史》的記載外,元代社會流行的元雜劇也在極力宣揚忠孝仁義的倫理道德。如蔡順、孟宗、老萊子等二十四孝中的故事就是在宣揚孝悌;比幹剖腹、屈原投江等故事是在宣揚忠君事主;《陳子榮仁義交朋》等故事是在宣揚信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