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依靠廣大黨員幹部參與監督。但這個過程中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其中比較突出、黨員幹部反映比較強烈的是,有些人打著「反映問題」的幌子,散播謠言,惡意中傷,致使當事人的名譽與利益受損,有的甚至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因此,必須對這類問題予以正視。
應該明確,「反映問題」是份政治責任。而判斷「反映問題」是否合情合理合規合法,一個重要標準就是,「反映問題」的出發點是什麼?經驗表明,出於公心,堅持原則,維護集體利益和紀法權威的反映與舉報,往往比較真實客觀、光明磊落,到哪裡都站得住。即使不是百分百準確,也是可以理解的。反之,動機不良,居心晦暗,損毀別人名譽,攪局謀求私利,這樣既害人也害己。
有人熱衷製造和散布小道消息,聽到某同事與領導關係比較好,就散布「某某是領導的親戚」「某某是領導的嫡系」「某某給了領導多少好處」等等。找他去核實消息來源和有關情況時,這樣的人往往雙手一攤,說道:「我也是聽說的。」
有人工作中受到領導批評,或者個人利益得不到滿足,心懷不滿,怒火中燒,於是編造子虛烏有的貪腐故事,四處散發匿名信,發洩不滿,藉以向領導施壓。
有的幹部為了得到提拔重用,在晉升或調動中謀求好處,不惜對同事造謠中傷、誣告陷害,用不正當手段,把德才優於自己的同事擠出去、拱下去,達到個人升遷的目的。
上面三種情況,形式不同,辦法各異,但都是一種散發腐臭的歪風邪氣,為道德良心所不齒,更為黨的紀律與國家法律所不容。尤其是,在個人利益得不到滿足、又沒有可以擺到桌面上的理由時,就搬弄是非、造謠攪局的行為。這雖是個別人所為,但影響惡劣,能夠嚴重破壞單位的良好政治生態。而有的領導幹部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該抓的不真抓,該管的不敢管,該辦的不去辦;而不該遷就的遷就,不該通過的通過,不該通融的通融。這種狀況對事業發展有害,對樹立清風正氣無助,對鼓勵幹事創業無益。
【廉政提醒】
領導就是服務,服務就免不了被議論甚至被打小報告。這是現實,也用不著抱怨。即使是能力出眾、政績顯著、品行端莊的人,褒貶不一也是常事。這不能成為不擔當、不作為、當「甩手掌柜」的理由。需要注意的倒是,聽話聽音,鑼鼓聽聲。職務越高責任越大,越要聽得懂什麼是表揚、誇獎,分得出什麼是溜須、奉承,看得清什麼是逆耳忠言,扛得起被說這說那。靠黨性工作,用事實說話,讓成績證明,恐怕比執拗於個別不實之言要靠譜得多。一個領導幹部作風過硬,奉公守法,忠於職守,自然有公論、公斷。
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黨員幹部正能量,同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紀律就是紀律,沒有特殊,也不能變通。從這個意義上講,對誣告陷害或者製造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應該視情節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的,還應當受到法律制裁。同時,要關心愛護那些因為流言、誣告而受到傷害的同志,該澄清的及時澄清,還好人一個公道。尤其應該給主持正義、堅持原則、大膽管理、勇於擔當卻受謠言構陷的幹部撐腰,還幹部一個清白。
弘揚正氣,就是壓制歪風邪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既要支持黨員幹部依規依紀依法反映問題,強化監督;又要反對有人藉機誣告陷害,侵害別人的正當權益,幹擾工作大局。兩面都要講,兩手都要抓。
來源:省紀委駐省總工會機關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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