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媽打電話告訴我說她的一個娘家親戚,六十多歲了兩口子鬧離婚。不得不說男女之情永遠是一個千古不變的主題。無論用什麼樣的藝術方式,其實還是那點事,一旦站在哲學的高度,我連提筆的興趣都沒有了。所有人都是基因的奴隸,一切生物的一切行為都是基因控制的,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除了生存就是交配,還能有別的事情嗎?
有時候我也在想,也許發達國家的人不想生育,也是一種更高的人生境界,至少我用思想控制自己的行為,對基因設定的程序說不。還有更多人不想結婚,不想交往異性,終生獨身,難道就是錯誤的嗎?
為什麼六十多歲的人還要鬧離婚呢?基因讓不同血緣關係的人結合起來在一起生活,只有這樣才能讓後代基因多樣化,這就是自私的基因。為了自己能夠在這個星球生存下去,強迫男女到了青春期就開始相互關注追求,強迫陌生男女綁在一起生活一輩子。因為,你要解決生理需求!人到60歲以後生理需求極度衰弱,此時兩人如果沒有靈魂的契合,愛情還有幾份是真的?幾乎很少人是為了要孩子才結婚的,孩子只是副產品,解決生理需求才是結婚的真正原因,從這個角度來說,也許人們開始衰老才走向了擺脫基因控制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