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嶽雲鵬的「成名曲」《五環之歌》出事了,因為被用作廣告曲,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把他給告了,告他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
《牡丹之歌》是電影《紅牡丹》的主題插曲,喬羽作詞,呂遠、唐訶作曲,蔣大為演唱。,眾得文化表示其為《牡丹之歌》的著作權人。
你說相聲唱著玩也就算了,商業用途那不行,小嶽嶽跟廣告製作者和使用者一起被索賠50餘萬元。
好玩的是,眾得文化表示,三被告為追求商業利益,共同侵害其音樂作品的改編權,「尤其是嶽雲鵬」,將《牡丹之歌》一再改編,並長期廣泛地用於商業用途,嚴重侵權。
小嶽嶽這是攤上事了,德雲社改人歌的太多了,張鶴倫、郎鶴焱的改法,最近還得到個「官方」背書。
張鶴倫、郎鶴焱唱過一段《外婆的澎湖灣》,這是臺灣音樂人葉佳修作詞作曲,最早進入大陸的臺灣校園歌曲,有30多年了。
張鶴倫點著郎鶴焱的大腦袋,把「澎湖灣啊澎湖灣,外婆的澎湖灣」唱成了「澎湖灣啊澎湖灣,你姥姥的澎湖灣」。
這小胖子又壞又損。不過,上海語文課本還真是這麼改的,「外婆」變「姥姥」。
上海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本的一篇《打碗碗花》 中的「外婆」被全部改成了「姥姥」。上海教委的解釋是,「姥姥」是普通話,而「外婆」是方言,《現代漢語詞典》就這麼定義的。
按這個標準,下一步《搖啊搖,搖到外婆橋》就是《搖啊搖,搖到姥姥橋》了;「狼外婆」就該是「狼姥姥」了,猛一聽跟《紅樓夢》裡的劉姥姥姐倆似的。
在這一「教改」上,不得不說,德雲社做出了傑出貢獻。
關於「姥姥」和「外婆」到底哪個是方言,網上大把的文章,這兒不多說了。真不知道是哪個閒得沒事幹的,這麼折騰老太太。
只是這麼改——姥姥!
這個「姥姥」,不知道是「方言」還是「普通話」?誰來解釋一下?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