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九江縣廬山腳下的嶽母墓前,當地政府鑄造了秦檜等五奸臣反剪雙手的跪姿白鐵鑄像。然而,南京江寧是秦檜的家鄉,至今還生活著他的許多後人,自稱是秦檜第三十二世孫的秦良先生表示:「秦檜已在西湖跪了嶽飛,憑什麼還要跪嶽母?」
說實話,在我看來,九江當地政府和這位秦良先生都夠無聊的。
我並非反對修跪像本身。照當地政府的說法,早在1517年明代的時候,嶽母墓前就有了秦檜等五奸臣的石跪像,後來被戰亂所毀,這次只不過是恢復原貌而已。如果僅此而已,無可厚非,因為畢竟是「保護重點文物」。但是,值得爭議的地方在於,當地政府此舉的意義不僅在於此。按照某官員的說法:嶽母墓是江西省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恢復秦檜等五奸臣反剪雙手的跪姿白鐵鑄像有一定的教育意義,一來使這些奸臣跪在嶽母墓前謝罪;二來參觀者可以認識到這段歷史。原來目的不是恢復文物,而是要借「恢復文物」而達到某種教育意義。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教育意義?實際上很簡單,一言以蔽之就是對忠臣的褒揚和對奸臣的唾棄;在兒子身上刺下「精忠報國」的嶽母流芳萬世、後人景仰,而對英雄痛下毒手的秦會活該遺臭萬年、人人見而辱之。必須注意,這裡的「愛國精神」和「賣國醜行」是藉助於忠臣和姦臣的身份得以表達的。如果說在1517年的封建王朝,對這種身份的認同具有一定的合理價值的話;那麼在現代,效忠帝王的忠臣思想和身份標籤已喪失其意義。嶽飛抗擊金兵、報家衛國的精神當然值得宏揚,但是它顯然超越了這種封建的君臣關係。可是,如果我們還僅僅對讓奸臣跪在忠臣面前津津樂道,這意味著什麼呢?而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大事渲染這種精神的還是政府部門。政府部門當然需要提倡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但是應該是契合現代社會價值及公民理念的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而不是將封建糟粕當做傳統精華頂禮膜拜。
照我的理解,這裡的教育意義不過是一種來自歷史深處的阿Q精神。我們需要有我們自己的民族英雄,嶽飛當然是,這成就了後人的英雄崇拜;而讓奸臣下跪,不僅永世不得翻身,人們還可以踏上一萬隻腳,對他進行肆意的唾罵和侮辱,這就在某種程度上成就了我們虛幻的民族情感、歷史正義感以及心理快感。不知不覺中,一種對忠臣的身份認同、對奸臣的身份背棄,就潛移默化地進入我們的觀念裡,頑固不化。對於怎樣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做一個具有自由權利和獨立思考能力「人」,人們反而無動於衷。
而我為什麼又說秦先生也無聊呢?因為他反對祖先跪拜嶽飛母親墓,沒有別的理由,僅僅是覺得這樣做有辱於他的祖先,當然也就有辱於他。按照他的說法,他對自己作為秦檜後人的身份也是非常在乎的,「人自宋後愧姓秦」,所以他「從來不向陌生人提到我是秦氏後人」。這也是一種足夠的歷史阿Q精神,或者說是一種自取其辱的阿Q精神。秦檜固然是他的祖先,但是秦檜已經死了幾百年了,他做的壞事和後人有什麼關係呢?可中國人有個壞習慣,不僅喜歡把祖先的榮耀當做自己的榮耀,也喜歡把祖先的恥辱記到後人頭上。所以,我們看到在這件事情上,嶽飛的後人揚眉吐氣,為修建跪像踴躍捐錢;而秦檜的後人深以為辱,大老遠的要站出來鳴冤叫屈。其實,雙方看起來截然相反的心理如出一轍,不過都是來自歷史深處的阿Q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