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灶在臘月二十三還是臘月二十四,是南北方節令風俗中的一個重要區別。這一差異和「豆腐腦鹹甜」、「春節吃不吃餃子」一樣,已經成為網絡上「南北之爭」的一個重要話題。不過,要問這一差異是什麼時候產生的,卻尚缺乏可信的回答。
在當前網絡中,對於「北方祭灶日比南方早一天」的起源有以下幾種流傳較廣的說法:第一,籠統地說朝廷在二十三祭灶,平民百姓在二十四祭灶,即所謂「官三民四」,北方因為受朝廷直接影響較深,所以都變成了二十三祭灶;第二,認為祭灶日由二十三到二十四的變化,實始於清代雍正(代表文章為林垚的《「北廿三南廿四」的大體格局、「官廿三民廿四」的地方風俗,究竟是何時形成的》);第三,則是星之《灶神之謎:小年祭灶是臘月二十三還是臘月二十四?》(見「文史宴」微信公眾號)一文提出的觀點,認為是嘉慶帝為照顧軍機大臣而提前了祭灶日期,才導致了二十四到二十三的變化。
然而,在綜合考察了若干明清地方志之後,筆者以為,上述說法都是錯誤或偏頗的。其誤區在於:只抓住清人筆記中的個別記載,卻忽視地方志中豐富的民俗材料;只關註上層統治精英的活動,卻忽視了民俗發展中「自下而上」和「漸變」的特點。實際上,北方祭灶日從二十四向二十三的轉變,不是始於宮廷和官府,而是源於民間習俗的自發演化。
唐宋至晚明的祭灶——小年節
祭灶,本是一樁源遠流長的風俗,在《禮記》和《白虎通義》中,就記載了作為「五祀」之一的祀灶。不過,祀灶日期最初既不在臘月二十三,也不在臘月二十四。《禮記·月令》規定在夏天祭灶,《荊楚歲時記》則記載南北朝時期南方人在臘八祭灶。到了北宋,「祭灶」與「交年節」結合之後,民間的祭灶日才長期固定於十二月二十四日。《東京夢華錄》雲「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請僧道看經,備酒果送神,燒合家替代紙錢,帖灶馬於灶上。以酒糟塗抹灶門,謂之醉司命。」南宋範成大有《祭灶詩》,開頭即雲「古傳臘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這時,南北方祭灶日都是一致的。
入元之後,臘月二十四祭灶之俗仍然廣泛存在。《至順鎮江志》卷三云:「二十四夜,祭灶。」出身北方益都的元曲作家劉廷信的《折桂令》寫道:「才過了一百五上墳的日月,早來到二十四夜祭灶的時節」。明代時,從地方志來看,北方多數地區仍然是臘月二十四祭灶。《嘉靖尉氏縣誌》卷一載:「(十二月)二十四日,俗於是夕設餳糖牲醴祀灶,名曰送灶神。」《萬曆真定縣誌》載:「(十二月)二十四日祭灶。」在北京,成書於崇禎年間的《帝京景物略》記載:「二十四日以糖劑、餅、黍糕、慄子、胡桃、炒豆祀灶君。」在明宮廷內部,劉若愚《酌中志》記載,「宮眷內臣臘月二十四祭灶後,穿葫蘆景補子。」可見直到明末,北京城的居民無論身份高低都是在二十四日祭灶的。
明代後期北方局部地區的節令嬗變
既然從宋代到明代,臘月二十四祭灶都是南北方的主流,那麼今天北方的二十三祭灶是如何形成的呢?是清朝統治者(如雍正帝或嘉慶帝)的意志強行改變了這一民俗格局嗎?其實,被之前論者所忽視的是,從明代後期開始北方局部地區已經發生了從「二十四祭灶」到「二十三祭灶」的節令嬗變。這種變化清楚地反映在嘉靖、萬曆、天啟時期的方志文獻中:
1、嘉靖三年(1524)《太康縣誌》卷四:「 祀灶 ,十二月二十三、四日。」
2、嘉靖八年(1529)《許州志》卷七:「二十四日祀灶,或先一日。」
3、嘉靖二十年(1541)《雄乘》卷上:「厥廿三或廿四日暮以餅茶果祠灶,婦女不得參。」
4、萬曆四十五年(1617)《朔方新志》卷一:「廿三日夕,祀灶。」
5、天啟五年(1625)《同州志》卷二:「二十四日祀灶,亦有先一日者。」
以上雖然是五個孤立的記載,但地域跨度已經相當廣。它證明了明代後期河南、河北、寧夏、陝西的局部地區都已經出現了臘月二十三祭灶的現象,遠遠早於對臘月二十三祭灶起源的現有說法(「雍正說」或「嘉慶說」)。當然,這些記載裡多處都用了「或」、「亦」等詞句,說明即使是在最早出現二十三日祭灶的地區,兩者尚處於並存過渡的狀態。先寫二十四日祭灶,再加上「或先一日」、「亦有先一日」的寫法,也體現出在方志編纂者眼中,廿四祭灶仍是更常見、更「正統」的祭灶時間。
嘉靖《太康縣誌》對「 十二月二十三、四日」祀灶的記載
值得一提的是,明末清初無名氏所寫的《如夢錄》在敘述明末開封周王府祭灶時,也記述了祭灶日是臘月二十三:「(十二月)二十三日,灶神奏天之期。禮宜祭祀。王用豬羊,遣典膳官祭;鄉紳士庶用三牲或刀頭貢獻。」因為現存的《如夢錄》在十九世紀經過了常茂徠的修改,所以這段文字被《「北廿三南廿四」的大體格局、「官廿三民廿四」的地方風俗,究竟是何時形成的》的作者林垚認為可信度不高,即可能是根據鹹豐年間的開封風俗「以今度古」的結果。常茂徠改竄《如夢錄》,固然令人嘆恨。但是,如果聯繫嘉靖、萬曆年間部分地區已有的祭灶日變化,聯繫康熙《開封府志》中「 十二月廿三、廿四日,掃舍宇祭灶」的記載,晚明開封祭灶日已經前移到臘月二十三並非不可能。如果我們的推測能夠成立,那麼這正是民間祭灶節令變化自下而上影響到周王、士紳等統治精英的一個最早例證。
清前期臘月二十三日祭灶區的擴展
如果說,明代方志文獻記載中的臘月二十三日祭灶地還只是幾個孤立的點,那麼入清以後,經歷順治、康熙、雍正時代,臘月二十三祭灶的地域範圍已經大大擴展。試將從順治到雍正期間地方志對臘月二十三日祭灶的記載,按今省級行政區分別列出:
北京:
康熙《良鄉縣誌》卷一:「二十三日晚用糖祀灶卜吉。」
康熙《通州志》卷一:「二十三日夜設牲醴糖餅以祭灶。」
河北:
康熙《晉州志》卷一:「二十三日祭灶,二十四日掃舍。」
康熙《定州志》:「二十三日祀灶。」
康熙《廣宗縣誌》卷一:「二十四日先一日禮送灶神。」
山西:
康熙《五臺縣誌》卷二:「廿三夕以糖餅祀灶,拂塵。」
康熙《長子縣誌》卷四:「二十三日祀灶。」
康熙《寧鄉縣誌》卷二:「臘月二十三日送灶神」
康熙《徐溝縣誌》:「二十三日夜供餳餅祭灶」
雍正《朔州志》卷三:「二十三日晚社糖飴祀灶,治行裝,名送灶神升上天。」
雍正《猗氏縣誌》卷二:「臘月二十三夜祭灶,次日掃屋宇。」
雍正《澤州府志》卷十一:「二十四日掃舍宇,暮設果飴糖祀灶,有用二十三日者。」
雍正《平陽府志》卷二十九:「二十三日晚,設餅飴祀灶,逾日掃舍宇。」
遼寧:
康熙《錦州府志》卷一:「二十三日夜祀灶神。」康熙《寧遠州志》、康熙《蓋平縣誌》、康熙《廣寧縣誌》所錄文字相同。
山東:
順治《招遠縣誌》卷四:「二十三日,暮祀灶神。」
康熙《利津縣誌》卷一:「臘月二十三日祀灶神。」
康熙《堂邑縣誌》卷七:「二十三日,設酒果餳飴祀灶。」
河南:
順治《汝陽縣誌》卷二:「二十三日祀灶。」
康熙《開封府志》卷十二:「十二月廿三、廿四日,掃舍宇、祭灶。」
康熙《內鄉縣誌》卷五:「」二十三日夜祭灶,次日掃室宇。」
陝西:
康熙《延綏鎮志》卷一:「二十三夜祀灶神……二十四日掃舍宇。」
由上可見,截止到雍正十三年(1735年)為止,已經至少有24部清代地方志記載了臘月二十三祭灶的現象。其中順治年間2部,康熙年間18部,雍正年間4部。即,在雍正帝確立清宮廿三祀灶之前(詳下文),二十三日祭灶的習俗就早已在北方民間大為風行了。
需要補充的是,雖然清前期臘月二十三祭灶的範圍比明末大為擴展,但是並沒有取代二十四祭灶成為北方的主流。在許多地方,廿三祭灶和廿四祭灶是交錯存在的。以康熙年間地方志為準,在北京及其鄰近地區,懷柔、平谷、大興(附郭)是廿四祭灶,通州和良鄉則已經變為廿三祭灶;在河南,開封、汝陽、內鄉等地是廿三祭灶或廿三、廿四並存,而濮州、上蔡仍是廿四祭灶;在山東,堂邑縣和臨清州相隔不遠,但一個祭灶在二十三,一個在二十四。這種交錯狀態,實際上說明了民間節令習俗的演化是一個「漸變」的過程。
清宮廷祭灶日的確定和北京祀灶日的定型
廿三祭灶的進一步推廣,也確實和清朝皇帝有關,即清宮廿三日祀灶的確立。清宮祀灶儀,見於成書於乾隆三十四年的《國朝宮史》。該書卷六載:
「祀灶儀:每歲季冬二十三日,坤寧宮祀灶。宮殿監先期奏聞。至日,宮殿監率各該處首領太監等設供案、奉神牌、香燭、燎爐、拜褥各具、陳祭品三十三、黃羊一。屆時,奏請皇帝詣佛前、神前、灶神前拈香行禮。禮畢,皇帝還宮。宮殿監奏請皇后行禮,亦如之。禮畢,皇后送燎回宮。」
按照乾隆帝的自述,康熙帝在位的六十年裡從未舉行祀灶,是雍正帝確立了臘月廿三祀灶日於坤寧宮祀神的制度。乾隆六十年臘月廿三日,在傳位嘉慶帝前夕,乾隆帝寫了一首御製詩《祀灶日坤寧宮作》,「廿三神祀舉坤寧,天地帡幪普錫靈」,在自註裡回顧說:
「坤寧宮祀神,乃祖宗家法,萬世遵依。即每歲元旦詣堂子行禮,亦其義也。予詩所云祀神,意包甚廣。至祀灶,古無明文,不見典謨。雖載《禮記》,但漢晉以後所傳七祀之一,非天子應行大典,故皇祖未嘗舉行。康熙六十一年中,從未祀灶。皇考乃定嘉平廿三祀灶日於坤寧宮祀神,並面南敬設天地神位,行九拜禮,以迓新年福喜。至於東廚灶神位前,亦致三叩。予六十年,謹遵弗忽。」
乾隆即位前的詩作多被收入《樂善堂全集》,其中有一首《祭灶》詩,也能證明雍正時期北京城的祭灶日已經早於郊區:「鄉村臘廿四,家家祭灶王。城中二十三,比戶燈燭張。傳言輦轂百神聚,灶君奏事非荒唐。灶君奏事向何方,九天之上有玉皇。年年此日灶君升,雲旗龍馬宵翱翔。且祝家事莫短長,為乞明年安且康。我聞作善斯降祥,灶君直奏職所當。天君自有定賞罸,陰氏由來費黃羊。」
乾隆帝的「御製」說明,應是清朝官方對臘月二十三宮廷祭灶儀式最權威的解釋。值得玩味的是,乾隆帝原文說的是「皇考乃定嘉平廿三祀灶日於坤寧宮祀神」而非「皇考改嘉平廿四祀灶為廿三祀灶」,其御製詩文也一再把清宮廿三祭祀儀式中「意包甚廣」的祀神(實際上是與清室特有的「堂子祭神」結合)與單純的祀灶區分開來,亦即把「廿三祀灶日」看作一個既有的存在。這提示我們,雍正帝固然有可能提前了北京地區的祭灶日期,但也有可能是順應了當時北京城內已有的祭灶日變化趨勢。
不論雍正帝是「改」還是「定」,無論清朝皇帝在祭灶日前移中的角色究竟如何,十八世紀中葉以後,二十三日祭灶已經成為北京城宮廷內外、官府民間祭灶日期的主流。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刊印的《帝京歲時紀盛》記述北京祭灶,雲「廿三日更盡時,家家祀灶,院內立杆,懸掛天燈」。乾隆五十一年刊刻的張壎《竹葉庵文集》卷八雲「京師廿三日送灶,除夕接灶」。大臣英廉《歲暮雜詠·糖》詩自注云:「二十三日送灶,祀用糖。賣糖爪餅於市者,扁為餅,圓而中空者為爪。」袁枚《子不語》錄有一篇發生在京師的「忌火日」故事,也說:「乾隆三十三年臘月二十三日嚴冬……俗以此日祀灶。」
與此同時,雖然在京城周邊州縣還有居民保存著二十四祭灶的舊俗,但二十四日祭灶已經開始被詮釋為來京「南方人」的風俗。如成書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日下舊聞考》的卷一百四十八,編者在引用了明末《帝京景物略》對廿四祭灶的記載後,就加了一段「與時俱進」的按語:
「臣等謹按:京師居民祀灶猶仍舊俗,禁婦女主祭。家無男子,或迎鄰裡代焉。其祀期用二十三日。惟南省客戶則用二十四日,如劉侗(《帝京景物略》作者)所稱也。」在《日下舊聞考》的編者看來,二十四日祭灶已經是另一地域的「南省客戶」的專屬了。
北廿三南廿四格局的形成和所謂「官三民四」
在北京城中廿三祭灶取代廿四祭灶的同時,北方其他省區的祭灶節令也在持續變動。以山東為例。康熙年間山東地方志記載的廿三祭灶只有利津和堂邑兩例,廿四祭灶有茌平、朝城、曹州、臨清、鄒縣五例,廿三祭灶地顯然少於廿四祭灶地;乾隆年間則不然,記載廿三祭灶的有濟陽、威海衛、樂陵、濰縣、昌邑、掖縣、博山、曲阜、夏津、平原、青城、新泰、海陽、淄川、福山等十五處,其中淄川是「亦有用次日者」,即廿三廿四並存,只記載廿四祭灶的唯有歷城縣(濟南府附郭),廿四祭灶已經淪為少數了。在山西,乾隆間地方志記載廿三祭灶的有臨晉、鄉寧、臨汾、孝義、沁州、崞縣六處,廿三廿四祭灶並見的有襄垣一處,僅見廿四祭灶記載的僅有渾源州和潞安府。在今河北境內,按乾隆地方志於廿三祭灶的有順德府、平鄉、滄州、永清、南和五處,廿三廿四並見的有河間、任丘兩處,廿四祭灶的有衡水、祁州、蔚縣三處。以上統計主要依靠愛如生的「中國方志庫」資源,必然不夠全面;各個時代地方志本身的覆蓋範圍也值得考慮。不過,用它們來說明乾隆年間北方祭灶日變化的大體趨勢,應當是可信的。
正當北方廿三祭灶為主的民俗格局形成時,南方也以「官三民四」的方式感受到了廿三祭灶的衝擊。按,「官三民四」最早見於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成書的《尋甸州志》。康熙《尋甸州志》卷三云:「二十四日,以糖豆祀灶神。凡官署多先一日,俗謂官三民四也。」即早在康熙末年,在北方並無官民對立因素的祭灶日差異,在雲南已經被賦予了另一種區隔官府/民間的意義。
隨著北方主流改在臘月二十三祭灶、尤其是首都北京的節令改變,源源不斷的南下官員和駐軍,必然會讓南方人把廿三祭灶與「官」聯繫在一起。但清代的一種特殊現象是,一些地方精英會主動攀附官府/北方的廿三祭灶風俗。乾隆年間的江南士人洪亮吉,在辛亥年(1791年)曾寫了一組 《裡中十二月詞》詩,詩注中說:「祀灶舊以廿四日,今則家計稍裕者,皆移廿三。」是說江南地區的家庭富裕者,會選擇將祭灶日前移。洪亮吉觀察的現象不是孤立存在的,光緒《四會縣誌》更為直接地寫道:「二十四為小除夕,俗稱年小。晚以牲醴祀灶,謂送灶君上西天也。然今多於廿三日祀灶者。諺又云:『官三民四』。紳衿家不欲與齊民伍也。」廿三祭灶成為「紳衿家」有意為之的、誇耀自己區別於一般民眾的標誌。
諷刺的是,廿三祭灶在北方恰恰是自下而上從民間興起的。甚至直到乾隆年間,一些北方地方志還把廿四祭灶當作「與海內同」的主流祭灶時間(乾隆《潞安府志》)。這或許反映了,節令民俗作為一種認同符號,在地域和階級之間的異化與錯位。
綜上,我們已經基本還原了南北方祭灶日差異形成的過程:先是北方局部地區出現祭灶日遷前移現象,隨後是廿三祭灶區的範圍不斷擴展,再是清宮祀灶和北京城採用了廿三祭灶,從而讓廿三祭灶與「朝廷」、「官府」聯繫在一起……最後,是「官三民四」認知的形成、部分南方精英對廿三祭灶的效仿和北方廿三祭灶區的進一步擴大。
這種過程告訴我們,不應把「中國」、「南方」、「北方」、某一地域視為一個同質的整體。之前對臘月二十三祭灶起源的解釋之所以存在偏差,就是把雍正帝或嘉慶帝的舉措看作是能立即對全國民俗格局產生影響的中心事件,卻沒有自下而上的視角,忽略了之前、之後各地民俗演變都有自身的內在機理。中華文化有著不可忽視的時代差異和地區差異,中國的民俗一向是多元和動態的。直到今天,北方並不都是廿三祭灶,南方也並不都是廿四祭灶,祭灶日也並不只有臘月廿三、廿四兩種。過不過哪個節日、在哪個日子過節、以什麼樣的內容慶祝節日,都存在著多種多樣的方式。
清內府抄本「節節好音」中的《喜滿門庭》劇本
清宮祀灶節令戲《喜滿門庭》中,有一段「廚子」與「院子」的對話,對祭灶日期的分歧作了「和而不同」的處理:院子說二十三日祭灶之辰已到,囑咐廚子準備祭品。廚子表示疑惑:「我們聽見人說,二十四日灶君上天。如何二十三日就祭?不早一日了。」院子回答:「你們不知道,廿三、廿四,各處鄉風不同,都是一樣。」年年歲歲,不同地區人民的風俗各有其特色,但對幸福生活的嚮往卻都是一樣。這才是一切節日的永恆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