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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塑料製品企業未建設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處理設施,擔心因此被生態環境部門查處,那麼塑料製品行業怎麼做好VOCs防治工作呢?本文做些簡要分析。
一、塑料製品行業屬於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的重點行業嗎?
答:根據生態環境部2019年6月印發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塑料製品行業屬於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重點行業,列入化工類。這出現在第四部分「重點行業治理任務」的(二)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
二、塑料製品行業是否需要建設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
答:《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規定:企業採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塗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於10%的工序,可不要求採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很明顯,大多數塑料製品行業是符合這條件的,不用建設VOCs處理設施。
三、哪些塑料製品行業需要建設VOCs處理設施?
答:有些塑料製品企業使用溶劑型油墨進行印刷,使用溶劑型膠粘劑進行粘接,或使用有機溶劑進行脫模,如有這些情況,就需要結合相關標準和環境管理要求,建設VOCs處理設施。另外,如塑料製品生產企業本身生產規模較大,導致揮發性有機物初始排放速率大於等於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於等於2千克/小時的,就必須建設相應的處理設施。
四、處理設施的去除效率有什麼要求?
答:不低於80%。
五、對廢氣收集裝置的集氣罩有什麼要求?
答:採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並根據相關規範合理設置通風量。採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於0.3米/秒,有行業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處理工藝有什麼要求?
答:低濃度、大風量廢氣,宜採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後淨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採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油氣(溶劑)回收宜採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離+吸附等技術。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技術主要適用於惡臭異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適用於低濃度VOCs廢氣治理和惡臭異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廢氣禁止採用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處理。採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定期更換活性炭,廢舊活性炭應再生或處理處置。
七、編制汙染治理方案有什麼要求?
答:一般來講,年產10000噸以上的(含10000噸)的、或者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於等於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於等於2千克/小時的塑料生產企業應編制切實可行的汙染治理方案,明確原輔材料替代、工藝改進、無組織排放管控、廢氣收集、治汙設施建設等全過程減排要求。
八、塑料製品行業執行什麼排放標準?
答:除聚氯乙烯外,原則上都應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
九、塑料製品企業當前最應該做的工作?
答: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收集系統的控制風速、VOCs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等進行檢測,確保達標排放。如屬於需要安裝末端治理設施的,應立即著手,編制治理方案,履行相關環評等手續,安裝治理設施,並組織驗收。
總之,塑料製品行業產生的VOCs工段需要密閉,無法密閉的,應收集VOCs廢氣,但不一定要上VOCs處理設施。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分享的塑料製品行業如何做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一些簡要介紹,限於本人水平,錯漏之處在所難免,懇請大家予以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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