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氣乙炔氣瓶瓶體顏色須符合規定(乙炔使用白色氣瓶、氧氣使用藍色氣瓶);
2、氧氣和乙炔所使用的膠管顏色必須進行區分。長時間使用後有破損現象需要對膠管進行更換;
3、氣瓶在使用過程中需採取防傾倒措施;
4、乙炔氣瓶的減壓器使用前必須安裝防回火裝置;
5、氧氣乙炔瓶存放、使用時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氧氣瓶和乙炔瓶的水平距離保證5米以上,而氣瓶離明火點的距離必須保證超過10米;
6、乙炔氣瓶在使用過程中不能傾倒,防止氧氣回灌引起爆炸;
7、軟管連接處必須使用專用卡扣,不得用鐵絲,扎帶等其他物品替代;
8、氣瓶減壓器、壓力表不得缺失,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壓力和流量使用;
9、氣瓶禁止放在通風不良的區域或有放射性放射源的區域使用;
10、氣瓶搬運時應採用專用小車搬運,嚴禁氧氣、乙炔同車搬運;
1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在瓶體上引弧,禁止將氣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12、氧氣、乙炔作業時,作業區域內不能遺留易燃易爆物品;
13、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措施防止氣瓶受爆曬或烘烤,禁止用40℃以上的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
14、氣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洩漏要及時處理,禁止在洩漏的情況下使用;
15、使用氣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和更換。禁止對在用氣瓶瓶體和底座進行焊接修理;
16、氣瓶內氣體禁止用盡,必須留有充足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
17、工作現場的同類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得超過4瓶,不同氣瓶存放應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