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會處在信息高速發達的時期。我們經常在電視、報紙、手機等媒體終端,看到很多犯罪的案件。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引起社會高度的關注。
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犯罪現象讓人們疑惑不解!無論是家庭、學校、社會都在為了我們孩子的健康成長努力營造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但這些好像沒有起多大的作用。
據統計,全球青少年犯罪不僅人數在上升,而且涉及面更廣。難道現在的孩子比以前的孩子壞?到底是環境因素還是性格因素讓青少年犯罪層出不窮?
對於青少年來說,他們的發展還不完善,對一種行為好與壞、應該或者不應該的判斷並不成熟,遇到事情在思想上和行為上有著很大的波動性。
如今大多孩子的生活都比較優越,沒吃過什麼苦,也很少有機會面對困難和挫折,一旦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就有可能產生心理衝動。有時候我們會看到身邊的「乖孩子」突然就變成了一個「犯罪人」讓人覺得很驚訝。
薩達瑟蘭提出的差異交往理論認為,一個人犯罪行為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同有犯罪的人交往的結果,青少年的犯罪行為和其他行為一樣,是從其他人那裡學來的。
對於那些犯罪的少年來說,顯然是受到了不良思想的影響,在他們與其他有過犯罪行為的人員交往時,學習了別人的犯罪、技能、動機等。這種理論強調了環境對於犯罪行為的影響,即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美國學者謝爾登曾經提出體型理論,認為青少年犯罪的產生與他們的體型和性格有關。他將人的體型分為四種,認為每種體型都有與其相對應的性格特徵。
1、內胚層體型。這種人的身體圓潤肥胖,性格內向,表現出對娛樂的喜愛,對體育活動和其他冒險活動不感興趣。
2、中胚層體型。這種人骨骼發達、肌肉健壯,在性格特徵上表現為爭強好勝,喜歡冒險、愛好運動。
3、外胚層體型。這種人身體單薄,身材瘦長,性格內向。
4、均衡型。這是一種綜合型體型,沒有任何單一類型的突出特徵。
謝爾登研究了波士頓的200名少年犯罪人,發現有60%的人屬於中胚層體型,而在一般少年中僅有30%的人屬於中胚層體型。可見,中胚層體型的人比其他體型的人更容易犯罪。這種理論強調了體型和性格對少年犯罪的影響。
在青少年中,盜竊是十分常見的不良行為。香港多年前的一項調查發現,有四分之一的青少年有盜竊行為,最小的只有5歲。
從這些青少年身上發現一個共同點,他們盜竊的目的大多不是為了東西,而是享受盜竊的過程,他們喜歡冒險,熱衷於尋求刺激,這種緊張感能讓他們獲得滿足。
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每個人都有偶爾想打人的衝動,尤其是在自己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或者脾氣暴躁時。所以,那些容易被激怒、情緒波動比較大的人,更容易出現攻擊行為。他們將對他人的攻擊當作是一種發洩情緒的方式。
如果一個孩子過度自卑,他有可能採取陰暗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欲求,比如那些偷窺狂、暴露狂等。總的來說,那些在性格上容易衝動、易被激怒、缺乏自我控制力、情緒波動大,或者極度自卑、膽怯、沒有主見的人更可能出現不良行為。
還有我們比較熟知的「破窗理論」。比如我們看到一面乾乾淨淨的牆,突然有一天被貼上一張小廣告,如果不及時清理,這面牆很快就會被貼滿各種各樣的小廣告。
人們對完整的東西不會去輕易的破壞,而對那些受到破壞的東西會施加更大的破壞。如果一個孩子犯了錯誤,不及時加以教育改正任其破罐子破摔,結果就會因為放縱輕微的犯罪導致更大的犯罪。
這些理論都有一定的依據,但要想合理地解釋青少年犯罪,還必須綜合考慮多個方面。比如還有機會理論、標定理論、心理分析等理論,眾多理論的推出也體現了社會對與青少年犯罪現象的關注。
但是,無論基於什麼理論都是為了幫助犯罪人改變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為,掃去他們內心的陰霾,以正確的態度和方式重新適應這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