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訴3部委曬副部長分工
清華大學一研究生為寫論文,申請公開國土資源部、教育部、科技部副部長分工遭拒,法院尚未立案
本報訊 申請公開各部副部長的分工職責遭拒,清華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李燕9日向市一中院遞交了三份起訴書,對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訴訟,目前還在等待立案。
寫論文需副部長信息
李燕稱,她想寫一篇關於各部委副部長分工的論文,從今年5月中旬開始向14個部委申請公開各部副部長(副主任)的分管部門、兼職狀況等情況。
李燕認為,副部長有較大的權力,對他們的研究有利於更好認識行政部門的職能分工等。李燕稱,14個被申請部委中,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文化部、水利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環境保護部給出了相關答覆,還有些部門提出延長答覆時間。
三部委未公開
李燕稱,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均未公開。其中國土資源部稱可通過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查詢。教育部稱是內部管理信息,與李燕的特殊需要無關,而且根據規定,一般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建議通過網站及領導活動中查詢。科技部答覆稱,在部長領導下,各位副部長的分工是機關內部工作協調機制,工作分工隨工作的發展和領導職務的變化不斷調整。
要求法院判決公開
李燕說,她查了國土資源部的網站,上面只有各位副部長的生平履歷,並沒有她想要的分工職責等信息。
李燕認為三部委的答覆不符合她申請的要求,向一中院起訴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希望法院判令三部門公開各副部長主要職責。
按照《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李燕目前還在等法院的消息。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三個被告部委,三部委均稱不知道被告一事,也沒有做出評論。
■ 對話
「申請公開過程很沮喪」
原告稱副部長信息並不敏感,但感覺部委特別謹慎,獲取並不順利
昨日,李燕稱申請公開的過程中很沮喪,因為她認為副部長的信息並不敏感,但獲取的過程並不順利,還有部委提過分要求或核實她的身份。
副部長職權是基本信息
新京報:怎麼想著起訴這幾個部委了?
李燕:我是學行政法的,副部長這麼重要的官員,他們的職權分工是最基本的信息,如果連這都不知道,如何行使公民的監督權?有的部委直接進行了公開,一些省份也公布了副省長的分工。但在申請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問題,甚至很沮喪的問題。
新京報:教育部不是說,你可以通過新聞報導也可以大致了解這方面的信息嗎?
李燕:他們給予的回覆並不符合我的申請要求,新聞報導只是展示了一部分職權,一些內部事務的分工我還是不了解,我希望能找到更全面的信息。
感覺部委特別謹慎
新京報:申請過程,哪些事情讓你感覺沮喪?
李燕:這些信息並不是敏感信息,但獲取並不順利,這些部委給我的總體感覺是特別謹慎。比如說,有人問你,你是要現任的副部長信息還是已經退休的?也有人看我的申請理由是做學術研究,就跟我說,最好能提供論文哪一段要用到這個信息。還有部委跟我說,既然申請政府信息,要提供政府信息的文案號或文案名,不然無法受理,還有的來核實我的身份。
新京報:有些要求算是合理嗎?比如說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文案號或文案名。
李燕:大多數公民申請政府信息時都不一定知道文案號或文案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沒有這個規定。
■ 連結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一條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一)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採寫/本報記者 郭少峰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