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9時,在北京王恭廠一代發生了一次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當時的「參考消息」《天邊邸抄》描述的情形是這樣的:
「天色皎潔,忽悠聲如吼,從東北方漸至京城西南角,灰氣湧起,屋宇動蕩。須臾,大震一聲,天崩地塌,昏黑如夜,萬室平沉。東自順城門大街(宣武門),北至刑部街(西長安街),西及平則門(阜成門)南,長三四裡,周圍二十三裡,盡為齏粉,屋以數萬計,人以萬計」。
關於傷亡人數:「兩萬多居民非死即傷,斷臂者、折足者、破頭者無數,屍骸遍地,穢氣燻天,一片狼藉,慘不忍睹。」
但這裡說的是「非死即傷」,並沒有給我們一個準確的死亡人數。
王恭廠所在的位置大約是今天西城區新文化街以南、象來街以北、鬧市口南街以東、民族宮南街以西的永寧胡同與光彩胡同一帶。當時為工部製造、貯存火藥的倉庫就在王恭廠。
可奇怪的是,爆炸中心卻「不焚寸木,無焚燒之跡」,而根據描述的爆炸威力之大,撼天動地,遠非火藥庫走水所能解釋。
這是一次相當詭異的爆炸,其爆炸半徑約750米,面積約2.25平方公裡,與之如此強度的爆炸範圍伴隨而生的還有兩個流傳至今的「不解之謎」。
一個是在王恭廠附近受災的所有死者和生者,在爆炸後都一絲不掛,變成裸體;另一個是爆炸雖然劇烈,但「焚燎之跡全無」,也就是說沒有起火和著火的痕跡。
如果這兩種說法成立,那麼「天啟大爆炸」就真有點詭異和非自然力的意味了。
但真的是這樣嗎?
崇禎時清算魏忠賢閹黨,將天啟時一個極擅長書法且博學多才的叫劉若愚的太監判了斬監候(死緩)。劉若愚冤枉不已,十分憂憤,於是在獄中發憤著書,花了12年的時間記述天啟年間的見聞筆記《酌中志》。後來當權者讀了這本書,發現劉若愚確屬冤屈,便將其無罪釋放了。
劉若愚在《酌中志》裡留下了對「天啟大爆炸」的記錄,由於他親歷了這一事件,所以他的記述,可信度相對是比較高的。
《酌中志》關於著火點的描述,有這麼一句「其餘了無焚毀」,看起來是證明了爆炸後沒有火跡,但聯繫《酌中志》關於此事的上下文來看,這一句指「坍平房屋」大多是在爆炸的第一時間震塌,很少有焚毀的,而非「全程無火點」。
這一點,在當朝御史王業浩給天啟的奏摺中也說得很清楚:「塵土火木四面飛集,房屋梁櫞瓦窗壁如落葉紛飄.......火焰煙雲燭天,四邊頹垣裂屋之聲不絕。」
這明明是燎天大火。
另外就是爆炸到底有沒有部分死活一律扒人衣服?
《酌中志》上的記載有這麼一句「未死者亦多震褫其衣帽焉」,「皆」和「多」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前者是統統如此,而後者是「大多數」,且說的是「未死者」。
一起爆炸中,有很多人的衣帽被震掉或燒壞,尤其是考慮到大火中人們會將著火的衣服脫掉,這難道不是正常的事情嗎?再說會傷亡數字,《酌中志》估計死傷「幾千人」,到《天變邸抄》估計「人以萬計」,到《明季北略》就徹底變成死亡人數「兩萬」。
《明季北略》的作者在天啟大爆炸時只有6歲,而他在書中記載「石駙馬大街有大石獅子,重五千斤,數百人移之不動,從空飛去順承門外」。
有這麼誇張嗎?
從相關記述資料來看,「天啟大爆炸」隨著時間的流逝,各方記述者出於政治的需要,將其做了相當誇張的記述。
「天啟大爆炸」的真實情景很難去還原,或許它其實就是一次火藥爆炸事件,只是因為爆炸範圍廣,震塌了周邊房屋,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而這種事情,在當時人們理解中,天災(解釋不清的自然現象)的成分要遠遠大於人禍的。
何況在古代,各類災害歷來是大臣們與皇帝政治鬥爭屢試不爽的「靈藥」。將「爆炸」渲染成「大爆炸」,將爆炸的原因弄得撲朔迷離,一副非自然事件的模樣,是不是可以歸納為「上天怪罪」,皇帝治理不當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