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乘(factorial)是基斯頓·卡曼(ChristianKramp,1760~1826)於1808年發明的運算符號。階乘,也是數學裡的一種術語,在中學數學中主要應用於排列和組合的運算。
我們知道,階乘的計算方法是1乘以2乘以3乘以4,一直乘到所要求的數。例如所要求的數是6,則階乘式是1×2×3×…×6,得到的積是720,720就是6的階乘。如果所要求的數是n,則階乘式是1×2×3×…×n,設得到的積是x,x就是n的階乘。任何大於1的自然數n的階乘的表示方法是:n!=1×2×3×……×n或n!=n×(n-1)!。
那麼,學習階乘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們,零的階乘等於1,即0!=1,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不規定O!=O呢?從一開始,我們學習階乘時就知道零的階乘等於1是一個規定,但是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呢?這個規定合理嗎?
要探究零的階乘等於1是否合理這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從階乘的定義出發。從階乘表達式n!=n×(n-1)!中,知道一個數的階乘是遞推定義的。比如要計算一個任意的整數m的階乘,我們就把m作為初值,計算m!=m×(m-1)!。同樣的,當m=l時,m!=1!=1×0!=1,取等式中最後一個等號的兩邊,即1×0!=1,這個等式兩邊同時約去1,就得到如下結果:0!=1。
鑑於以上這種情況,不能規定零的階乘等於零,而要規定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