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和朋友去看了電影《誤殺》,講述的是女警察局長的兒子玷汙了男主的女兒後被誤殺,而後男主與女警察局長鬥智鬥勇的故事,故事雖然是印度電影的改編,但是內容十分有趣,而且音樂配合的也很好。
看到女警察局長的兒子被誤殺之後,身邊的朋友悄悄地問我了一個問題:「這個男孩玷汙了這個女孩,但是他罪該致死嗎?」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當然會毫不猶豫地說他該死,但是仔細想想,男孩真的罪該致死嗎?
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首先要了解有關這個男孩的身份,首先他的母親是警察局長,父親正在競選市長,算是豪門子弟,在男孩玷汙男主女兒之前,男孩還因為打瞎了別人的眼睛被父親打了一巴掌,而作為警察局長的母親卻為了兒子拿出了50萬給對方,和對方私聊。
從這點可以看出,這個男孩父親的管教孩子簡單、粗暴,但是效果甚微,而母親的管教方式,溺愛、偏癱,身為警察仍然徇私枉法,用一句:「這是我們的兒子啊」來擺脫自己的愧疚。
然後在回到男孩因為玷汙女孩後被誤殺這件事上,被玷汙的女孩性格靦腆,內斂,與周圍的朋友們都很友好,對待愛情懵懵懂懂,就是這樣天使一般的女孩,被玷汙之後會做什麼,除了害怕就是恐慌,她甚至沒有心思去想報警,雖然報警也沒用,同時也不會想去報復,手無縛雞之力的她又拿什麼去報復。
如果這個男孩從此之後再不找她,我想女孩在經歷最初的驚恐過後,會強迫自己重新站立起來,然而內心卻永遠會躲在黑暗中,永遠忘不了曾今的那一幕,那一片黑暗會伴隨她終身,並且沒有解脫的可能。
可是男孩嘗過一次甜頭,還想嘗第二次,這也直接導致他被誤殺。
從女孩的內心來看,我認為她並不想男孩死,首先,她恐懼死亡,即使被男孩傷害,但是她因為自己的善良,也並不想男孩因此死去,最多就是再也不想看到他,即使自己有一輩子的屈辱在身上,也決不願意對方用死亡來賠償。
其次,因為身份,男孩家世顯赫,是警察局長再加上市長候選人的兒子,而自己父母只是普通老百姓,她得罪不起也不想得罪。
而站在法律的立場上,男孩也罪不該致死,他雖然對女孩做了禽獸一般的事情,然而依照法律,他可能被判刑罰,但是絕無可能是死罪。
然而為什麼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認為男孩罪該致死呢?我想是因為立場的原因。
我們站在女孩的立場來看問題,但是卻沒有深處其中,男孩折磨女孩,讓她失去一生最重要的純潔,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但因為玷汙他的男孩是警察局長家的孩子,大概率會避免懲罰,所以更讓人痛恨幾分,希望他快點領便當。
再者用暴力玷汙一位女性,這本身就是讓人極其厭惡的事情,男性天生身體強壯,而女性身嬌體柔,作為文明的人類,對弱者有保護傾向,所以對女性就帶有保護欲,因此對於發現玷汙這種事情就更加痛恨,我記得電影中男主曾經說過一句話:「你們也是當父母的,如果你們的女兒被玷汙,你們會想什麼?」這是人性和法律的對立,也是良知與公平的悖論。
這讓我想起來前不久看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天價藥一瓶十幾萬,幾乎沒人能吃得起,可是不吃就只能等死,而男主為了救人,開始從國外非法人肉帶藥,一瓶只賣兩千塊,拯救了幾千條人命,這和《誤殺》裡面的悖論不謀而合,作為人性和良知,感覺男主做的是對的,可是作為法律與公平,他又毫無疑問觸犯了法律。
還是回到最初的問題,男孩罪該致死嗎?我的回答是不應該,但是在接受處罰的時候,絕不能少了他的父母,是父母的縱容和嬌慣才把孩子培養成這樣,雖說發生這一切並非他們所願,但是如果罪過分10份,男孩佔6分,那麼我認為他的父母應該佔4分,在法律層面也是如此,孩子都是看著父母的背影長大的,這句話永遠正確,很多事情如果父母提前教他怎麼做,絕對可以避免,但是因為溺愛才到底一直最後出現問題,事出緣由就是來自父母的不作為。
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有時候父母的愛也是一把雙刃劍,給予溫暖的同事也帶他走向了毀滅的深淵,男孩罪不該死,但是罪加父母,這才是公平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