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作用——是指由於自然界的原因,引起地殼表面形態、組成物質和內部結構發生變化的作用,按其能量來源可分為內力作用和外力作用。引起地質作用的自然力稱為地質營力。地質作用可以是物理作用,或是化學作用,也可以是生物作用。它們既發生於地表,也發生於地球內部。有的強烈急促,如地震;有的微弱緩慢,如風化作用。正在地球上進行的地質作用絕大多數在地球的歷史時期也曾以類似的方式發生過。地球的現狀是地質作用長期改造的結果。
地殼運動——主要是指地球內部動力作用所引起的各種地殼運動和變化,是內力作用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分為水平運動和升降運動兩種。地球表面上存在著各種地殼運動造成的蹤跡,如斷層、褶皺、高山、盆地、火山、島弧、洋脊和海溝等;同時,地殼仍在不斷的運動中,如大陸漂移、地面上升和沉降以及地震等都是這種運動的反映。地殼運動與地球內部物質的運動緊密相關,它們可以導致地球重力場和地磁場的改變,因而研究地殼運動將可提供地球內部組成、結構、狀態及演化歷史的種種信息。
地質構造——組成地殼的巖石或地質體的形態、產狀及其相互結合的方式,或內部組分的排布特徵等顯示的形象的總稱。是地殼運動的「足跡」,是由地殼運動引起的巖石(或巖層)的變形和錯位,它包括兩種最主要的基本構造類型——褶皺和斷層。巖石成巖過程中產生的構造,稱原生構造,如沉積巖的層理、層面構造(波痕,泥裂,雨痕,印模和蟲跡等),以及同沉積褶皺和同沉積斷層等;巖漿巖的原生構造有流動構造和原生節理等。巖石形成以後在地殼內應力作用下發生變形而形成的構造,稱為次生構造,如褶皺、斷層、韌性剪切帶、節理、劈理和線理等。次生構造是構造地質學的主要研究對象。
構造地貌——明顯反映地球內力作用和地質構造的地貌,是地質構造在地表的形態和地貌特徵,例如背斜成嶺、向斜成谷、斷崖、塊狀山地等。地質構造有兩種含義:①指地質時期構造運動所造成的各種構造,如巖層褶曲而成的背斜、向斜,巖層錯斷形成的逆衝斷層、正斷層等,以及它們的複合體。②指新近紀以來的構造運動(即新構造運動)形成的,並還在活動的各種構造。前者稱為靜態構造,後者稱為動態構造。因此有人將受這兩種構造控制的地貌分別命名為靜態構造地貌和動態構造地貌。包括斷層地貌、褶曲地貌、熔巖地貌、丹霞地貌、火山地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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