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用尾巴的形態來區分犬(
)和豕(
),古人區分牛和羊則是根據牛角和羊角的形態。牛字是這樣的:
;羊字是這樣的:
。
牛和羊都是象形字,不過《說文解字》說它們像牛和羊的頭、角、身體、尾巴的樣子,則是錯誤的。牛和羊只是象牛、羊的頭部。商代的牛鼎上的牛是這樣的:
,甲骨文中的牛(
)字,是這種象形寫法的線條化,其中的豎筆表示牛的臉面,上面的筆畫是牛角,下面的筆畫是牛耳朵。羊(
)字則是羊的象形寫法(
)的線條化,其中豎畫是臉面,上面的筆畫是羊角,下面的筆畫是羊耳朵。
牛和羊這兩個字的區別,就在於牛角是向上彎,羊角是向下彎的。
牛和羊都是中國傳統上重要的家畜,很早就被馴化了。之前有觀點認為,華夏綿羊是由國外輸入的,但最近,運用先進的分子生物學「古DN A 分析」實驗方法,得出了新的結論:遠古華夏有自己的黃牛和綿羊的獨立馴化史。華夏先民在仰韶時期就可能已經馴化黃牛了,於木石器時代晚期(約公元前5000-前3000年)就可以確證有家養黃牛了。羊確定成為家畜豢養,大致在仰韶和龍山文化時期。
牛被馴化以後,在家畜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據《周禮·地官》記載,周代設有「牛人」一職,「掌養國公之牛,以待國之政令」,凡饗食、祭祀等活動需用牛時都由「牛人」供應。
而牛在殷周的主要功用是做祭神、祭祖的「犧牲」。「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古人把祭祀看成國家大事,祭祀的牲畜必須是精選的毛色純一,肢體全備的,而且要經過佔卜,以表示對祖宗神明的虔誠。《左傳·宣公三年》記載,因為牲牛「口傷」,所以要重新選牷牛進行祭祀。古書中有不少關於防止祭祀用的牲牛出現肢體損傷的辦法:《周禮·地官·封人》說:「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詩經·魯頌·閟宮》也說:「秋而載嘗,夏而楅衡。」秋天要用來祭祀的牛,為了防止牛角損傷,夏天就要把「楅衡」綁在牛角上,防止觸折牛角。所以《說文》說「牲,牛完全也」。牲是供祭祀用的全牛,但不是只指牛,還泛指供祭祀用的牲畜,《春秋左傳註疏》:「牲,謂三牲。牛、羊、豕也。」之所以用牛字旁作為代表,是因為牛是牲中最隆重,最有代表性的。
平時飼養動物叫畜,不叫「牲」。只有毛色純一,肢體完備的「牷」才有資格被拿去祭祀,《說文》說:「牷,牛純色」。只有經過佔卜選定了祭日的,準備用於祭祀的「牷」才叫「牲」。所以鄭玄說「始養之曰畜,將用之曰牲。」而已經用於祭祀的就叫「犧」。
繁體的犧(犧)字,從牛羲聲,《說文解字》說:「犧,宗廟之牲也」,是指供宗廟祭祀所用的牲。犧字雖從「牛」旁,但也非專指牛,古書中有「犧牛」,也有「犧羊」。
總之,用於祭祀的曰犧,準備用於祭祀的曰牲,具備成為「牲」的條件的叫「牷」。但犧、牲、牷,肯定都是毛色純一、肢體完備的。
古代王、侯祭祀社稷時,牛、羊、豕三牲全都有,是「太牢」,如果不用牛,只用羊、豕,就只能稱為「少牢」了。殷墟出土的「後母辛」鼎、「后母戊」鼎,就是原先被稱為「司母辛」鼎「司母戊」鼎的,特別是「后母戊」鼎,重達875公斤,極其碩大,就是祭祀時烹煮三牲時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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