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什麼是通訊作者外,職稱論文中通訊作者怎麼標註的問題同樣難倒了一大片,看似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卻有很多都沒有注意到,再就是通訊作者的實際使用效果是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的,那麼通訊作者可以評職稱嗎?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通訊作者對職稱評審實際使用中的作用在哪裡呢?
咱們先說說通訊作者怎麼標註的問題,很多人添加通訊作者時,在首頁底部手動添加橫線,然後寫上通訊作者的相關信息,其實這種方法是不規範的,一旦文檔進行分欄等操作後格式會立即混亂,因為他只適用於當前的樣式,一旦樣式改變就會造成格式混亂,正確的方式應該是是在通訊作者姓名後面「插入」,「引用」,「腳註和尾注」,「符號」,選擇「*」。點插入。然後寫上相應內容就ok了。
通訊作者怎麼標註
我寫了一個通訊作者怎麼標註的流程,首先您需要將光標移動到通訊作者姓名的後面,然後點擊菜單欄中的插入,選擇引用,然後是腳註和尾注;如果目標期刊表明要在通訊作者後面加星標,,您就需要在腳註對話框內點擊符號按鈕,選擇*,點擊確定即可,然後是插入,緊接著是狀態,再在插入腳註部位編輯相關內容,如果說不要加星標,您就直接點擊符號後選擇空白,然後確定插入就好。
值得注意的是,通訊作者後面和頁面下方的腳註前是不會出現星號的,您可以直接編輯內容就行。如果想把通訊作者的標註刪除的話,直接把光標移動到通訊作者的名字後面點刪除即可,以上就是通訊作者標註事項要求,切記不要用小聰明,覺得當時我做的感覺和正規的差不多就完事了,很多格式必須達到任何情況下都盡善盡美。
說完了通訊作者標註問題又有人問了,通訊作者可以評職稱嗎?一般河北職稱代評的時候第一作者即可,基本第一作者就是最高要求了,基本不會要求通訊作者,之前的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區別有哪些中也說到:通訊作者是負責整個論文研究中一切聯絡事宜,包括經費問題,材料問題等整個項目的負責人,問題就出在通訊作者有和第一作者既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兩個人,我一個人既可以完成整個項目,也就是我就是一人獨份,也開始把工作派發到下面某一個人。
通訊作者對評職稱有用嗎沒有絕對因素
通訊作者能否參與職稱評審也因為評審環境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結果,像高校,或者科研機構對通訊作者比較重視,這個時候通訊作者可以評職稱,但是如果像建築單位評職稱基本上針對的是第一作者,不認可通訊作者的,這個時候通訊作者就不可以評職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通訊作者不會產生掛名的現象,但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軍會有掛名的情況產生,而且通訊作者不會影響第一作者的權威和效力。
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取決於貴單位是否會根據政策進行調整,尤其像高校導師,因為目前很多單位開始重視第一作者,之前是很重視通訊作者,所以導師直接獨佔兩個,鬧得學生苦不堪言,甚至有一些學校直接規定,導師帶學生必須把自己寫成第一作者,不管你是否想要,熊職稱根據通訊作者評職稱有用嗎這個問題給您的建議是有用,無論以後政策怎麼變,基本都會圍繞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展開,如果您是科研單位機構,最好像通訊作者傾斜,如果您是高校或者單位最好重視一下第一作者,能夠兩者獨佔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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