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環保廳公布《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目標分解表》,為各市(州)確定了2015年PM10年均濃度目標。其中,成都市在去年大幅下降基礎上,今年還要再降5%,PM10年均濃度不得高於117微克/立方米。(2015年04月09日 四川日報)
什麼是PM10?環保學理論告訴我們,PM10是指粒徑小於10微米的所有顆粒物的總質量濃度,是肉眼可見的灰塵。PM10年均濃度,是近年來我省空氣品質改善政府責任目標的主要考核指標。按國家空氣品質標準,PM10年均濃度低於7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低於4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要求。
近些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工作、生活和居住條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同時 ,由於建築、室內裝修、家具和現代家電與辦公器材等造成的室內環境汙染也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重視,那些飛揚在空氣中的顆粒物特別是小於 10μm的可吸入顆粒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極大。由於受工業汙染和大氣影響,霧霾天氣不僅對公路、鐵路、航空、航運、供電系統、農作物生長等均產生重要影響,而且霧霾會造成空氣品質下降,影響生態環境,給人體健康帶來較大危害。
眾所周知,黨的十八大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提出了新概念新目標,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提出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吹響了美麗中國的集結號。今年成都PM10年均濃度要再降5% 雅安、巴中、廣元等盆周城市要達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甘孜州和阿壩州要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一級標準,由此足以見證,政府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治理霧霾天氣和粉塵汙染的手段越來越強硬。
根據省環保廳公布的《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目標分解表》,2015年的降塵任務分解表,成都、自貢、南充、內江、宜賓、瀘州等城市,PM10年均濃度分別要≤117微克/立方米、105微克/立方米、103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92微克/立方米;雅安、巴中、廣元等盆周區域,分別要≤68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甘孜州和阿壩州要≤4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一級標準。在筆者看來,PM10再降5%不再是一句空話,必須付諸於實際,從源頭治理,主動適應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新常態。
正是如此,面臨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我們要科學認識、主動適應、積極應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常態。要圍繞降塵目標,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通過強有力的治理措施,把PM10再降5%,助推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