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中國歷史文獻學:圖書四部分類法的——確立,
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歷史上的動蕩時期,戰爭不斷,朝代更替頻繁,但同時又是學術思想、文化書業發展的重要時期,各種學派百家爭鳴,學術思想十分活躍。當時除了傳統的經學外,記載各朝各代政治變幻、軍事鬥爭的史學著作激增,佛經的譯著大量出現,文學方面的五言詩、樂府詩、文學評論著作,還有地理學著作、家乘族譜等文獻,在數量上都有所增加,需要收集整理編目。因此,對原有的圖書分類休例提出了新的要求。
西漢末劉歆的《七略》,根據當時文化典籍的特點,在圖書分類上確立了「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六大部類。東漢班固撰寫《漢書·藝文志》,繼承了這種分類方法。隨著文化典籍的不斷變化發展,《七略》分類體例到魏晉時期發生了動搖,逐漸被四部分類法所取代。關於四部分類法的起始,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開始於曹魏時秘書郎鄭默所編的《中經》,另一種意見認為開始於西晉荀勖的《中經新簿》。鄭默《中經》早佚,其分類方法文獻不載,今天已很難確知它的分類體例了。但南朝時阮孝緒的《七錄·序》雲:「荀勖因魏《中經》更著《新簿》。」則鄭默《中經》或許已啟四分法之先。目前我們可以確知的四部分類目錄,是荀勖的《中經新簿》。
荀勖《中經新簿》是對東漢、三國近300年間積累起來的十幾萬卷放書整理的成果。當時在對藏書進行整理編目時,在著錄和分類上對《七略》作了很大的改進,把六略改成四部,以適應和包容新出現的文化典籍。這就開創了我國群書目錄中的四部分類法。荀勖四部分類法,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即《七略》中的「六藝略」,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數術」,相當於《七略》中的「諸子」、「兵書」、「數術」三略和「方技略」的一部分,當時這些文獻比《七略》時代相對減少了。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這一類是新興的史部書和類書。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相當於《七略》的「詩賦略」,但範圍和數量都有所擴展。由於這一新的分類體例在很大程度上能適應當時文獻的實際發展情況,所以,東晉、南朝近三百年間的官修目錄,基本上都是按四部分類法編撰而成。
荀勖的四分法與唐朝以後的四部分類法有若一些明顯的區別。首先,四部尚無明確的部類名稱,甲乙丙丁,僅僅是表示一種順序,不能說明各部類的內容,這說明四部分類法在初創時期概念還比較模糊。其次,各部範圍還不穩定,收書較雜,荀勖將史記、舊事、雜事、皇覽簿同歸於丙部,但事實上,這些文獻實非同類典籍,史記、舊事、雜事都是歷史書,而「皇覽簿」是類書而非史書。丁部的詩斌、圖贊、汲家書也不是同類典籍。由此可見,荀勖的四部分類法雖然把文獻分為甲乙丙了四大部類,但四部的內涵卻沒有完全確定,只不過是一個粗略的輪廓而已,並無嚴格的規定。因此,四部有時又演化成五部。
繼荀勖而對圖書分類法作出重大貢獻的是東晉的李充。李充生活在東晉初年,由於西晉末的戰亂給文化典箱造成的災難,「渠閣文籍,靡有孑遺」,圖書數量很少,李充「遂總沒眾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編定了東晉初年的國家藏書目錄一一《晉元帝四部書目》。雖然李充和荀勖一樣,只以甲乙丙丁作為四部次序而不立各部的類名,但卻「因荀勖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從此以後,李充編定的四部順序成為「秘閣永制」。清代學者錢大昕對李充的成績作了充分的肯定,說:「晉荀勖撰《中經簿》,始以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猶先子史。至李充為著作郎,重分四部,五經為甲部,史記為乙部,諸子為丙部,詩賦為丁部,而經、史、子、集之次治定。」這是一項重要的變革,官修目錄自此沿用這一分類體例,並決定了後世編撰目錄的基本結構。李充的四部分類法至店初修《隋書·經籍志》時,正式定名為經、史、子、集四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從《晉元帝四部書目》算起,一直沿用了1700餘年,至今未發生根本動搖。「自爾因循,無所變革」。這充分說明了它在目錄事業發展史上的貢獻。
四部分類法發軔於荀勖,確定於李充,成為整個東晉、南朝官修目錄的基本規範。但並不是說劉歆的《七略》體例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銷聲匿跡了。事實上,東晉、南朝時期,《七略》分類體例仍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為當時的私家目錄所運用。其中,最著名的當推王儉的《七志》和阮孝緒的《七錄》。但是,王儉和阮孝緒的七分法亦已和劉歆《七略》體例有了很大區別,體現了《七略》分類休例最終向四分法發展的趨勢。這一趨勢,在阮孝緒的《七錄》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七錄》分內篇五錄和外篇二錄。內篇為:「經典錄」、「紀傳錄」、「子兵錄」、「文集錄」、「術伎錄」,外篇為:「佛法錄」、「仙道錄」。《七錄》由《七略》體例向四部分類法演進的重要標誌,是以史書獨立為「紀傳錄」。從《七錄》本身的分類體例來看,《七錄》內篇五錄正是經、史、子、集、術伎的基本結構,這與當時官修的四部目錄《梁天監四年文德殿正御四部及術數書目錄》的分類方法是一樣的,都是四部之外加術數方伎之書,共為五部。至於外篇的「佛法錄」和「仙道錄」,只能把它看成附錄,這與後來的《隋書·經籍志》的處理方法是一致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從表面上看其數有七錄,從而以為它沿襲了《七略》的舊體例。《七錄》的分類法,實質上已是四部分類法了。它的出現,有力地證明了《七略》分類體例發展為四分法的必然趨勢。
綜上所述,魏晉南北朝雖然是一個政局動蕩,南北長期分裂的時期,但也是思想哲學、文化事業繁榮時期。經學、玄學、史學、文學、佛學等學科的發展消長,帶來了文獻數量和結構的劇烈變化。面對著新出現的大量文獻,怎樣整理,怎樣編目,促使人們去尋派更能適應文獻特徵,適合於時代需要的方法、方式。在圖書分類學上,便出現了四部分類法。但六分法,甚至五分法,在這一時期內仍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還是人們常用的一種方法。然而,六分、五分向四分發展的趨勢是不可阻擋的。